我们需要建立《文物档案法》!
在台北故宫,截至2021年4月30日,总计698854件/册文物,其中铜器6241件,绘画6744件,陶瓷器25595件,法书3741件,玉器13478件,法帖495件,漆器773件,丝绸308件,珐琅器2520件,成扇1882件,雕刻666件,印拓900件,文具2379件,善本书籍216507册,钱币6953件,档案文献395551册件,杂项12495件,织品1626件(百度百科)。
这些文物都是中国人民的财富,我们应该立法保护我们的文物,建立一个文物档案,并且为保护这类文物建立文物档案法,把这些已经入档的文物都归中国所有,任何中国人都有义务和权利,通过任何方法把这类文物上交给国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持有,收藏,买卖,交易,赠送,破坏都是违法行为。中国政府有义务和权利对违法组织或者个人,依法在全世界范围内制裁,最高可到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