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治安战的战斗经验没什么用?

美军在阿富汗和伊拉克搞治安战,为什么说这对美军的作战能力而言有很大的弊端?

美国当年在越南也搞过三光,当时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战略哈姆雷特计划先说背景:早在越南抗法战争期间,法国人就开始建造一些所谓“受保护的村庄”,法国人训练当地的民兵用来低于越盟。

法国人把300万越南人移民到这些村庄,但是由于搞这个项目成本很高,外加上法国也是刚打完二战不久,这个计划很快失败了,因为法国人既不愿意让越南独立,也不愿意越南人拥有发言权。

此后南越民族解放阵线成立,对越南大部分农村进行了实际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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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鲁门和艾森豪威尔当时也推行了一系列的计划,主要是以“资本主义自由经济来吸引第三世界国家”,结果后来计划也是不了了之,一直到肯尼迪和约翰逊时期,由于越南战争激化,美国人才在这方面大力投入力气。

美国人的理论基础是:如果按照罗斯托的现代化理论,必须利用越南的现代化来遏制越共,如果能够加速社会进步,社会问题能够得到解决,那么越共夺权的机会就会大大下降。不但如此,美国还希望在越南打造一个模板,要让越南成为“世界的典范”。

然后美国开始动手了,先搞所谓的“清理”,清理嘛大致意思就是:这块地美帝要了,你们滚,不滚就烧。然后把这块地圈起来。然后再在清理的地区搞学校建设,灌溉,修路之类的,这样这块地的人生活的很好,再灌输美式教育观,久而久之,这块地的人民就不会再搭理越共了。

那成效如何呢?

第一,这些村庄的人民生活的不好。

第二,越共对抗宣传的爆发很简单,直接把美军的暴行公之于众即可,尤其是美军对越南妇女的暴行。

第三,南越政权已经腐败到当个傀儡都不合格了,早就被越共渗透成筛子了,余则成这种人在吴庭艳政权里面到处都是,比如说范玉草。

第四,美国人运来的建筑材料以及建设这些村庄的费用,早就被腐败的官员贪污的一干二净。

第五,有些村民不愿意搬迁,南越直接把那帮不愿意搬迁的居民给突突了。

有趣的是,美军在明明失败的以后,又在伊拉克执行过几乎一模一样的东西。

如上所述,治安战大多数情况并不是军事问题,而是政治问题,经济问题。

军队的作用,本来就不是解决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的。

美军在治安战的作用,充其量只有警察宪兵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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