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彩礼、嫁妆是婚姻中双方地位的一种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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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研究一下古代的婚嫁制度。男出彩礼,女带嫁妆,组成一个家庭,相当于双方合资公司,都是大老板。所以古代别看有封建礼教,有七出之条,男方想要把正妻休掉,那是要到官府备案的,要说清楚原因,官府认可之后,还要把妻子嫁妆原封不动奉还。因为相当于公司不干了,人家入股的钱当然要退还。
有没有只有彩礼没有嫁妆的呢?有,就是纳妾。但妾的地位极低,别说男主,就是家中正妻对妾,说生杀予夺之权可能过了,但是发卖转送之权是有的。为什么?因为相当于公司花钱雇进来的员工。作为二号老板的正妻,开除个把员工,很稀奇吗?
那有没有妾扶正的呢?嗯,唐律中明确规定:诸以妻为妾,以婢为妻者,徒三年。以妾及客女为妻,以婢为妾者,徒一年半。各还正之。当然私下里有没有这么干的?呵呵,以妻为妾,或者以妾为妻,在封建时代,是对妻家巨大的羞辱,除非是妻家死绝了,否则没有一个正常的门第之家能承受如此的羞辱——因为那等于是向全天下表示,我们家已经完全衰落了,谁都可以上来踩几脚。
比较常见的是,正妻死后,男方往往会在妻子家族中再择一人迎为正妻,这是封建社会大家族中比较常见的也能为双方接受的方式。比如苏轼发妻王弗死后,经苏、王两家商议,苏轼迎娶王弗堂妹王润之为正妻。
看了古代这些制度就会发现,彩礼、嫁妆,其实是婚姻中双方地位的一种体现。用这个角度去看现在的天价彩礼现象,就能明白为什么很多人激烈反对了——天价彩礼你拿了,却不愿意承担相应的义务,凭什么?
我们这里的一般是这样的:男方负责房子(全款),女方负责装修、家具电器,再陪一辆家用车。当然这是差不多05到10年的事了。现在基本上是:男方彩礼和女方嫁妆全部折现,共同负责房子的首付和装修以及家具电器,剩下的房贷双方婚后一起还。这个就很公平,当然如果女方自身条件比较好而男方家境又比较富裕的话,男方直接包办新房也正常。我一个女同事,170+,各方面条件都很好,家境比较一般。巧了,她男朋友的父母跟我也认识,对这个未来的儿媳妇都非常满意,于是全款新房、全套装修和家具电器,外带一辆车,全部备好。不过这个在我们这算是特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