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解读一下日本这次可能通过的宪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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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自民党赢得参议院选举#

简单解读一下日本这次可能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目前仍需等待参众两院表决通过)

国内媒体解读宪法修正案集中于第9条“保持常备国防军,恢复征兵制”,并认为这条的修改意味着日本将解除二战战败国的限制,恢复“正常”军队体制,让日本成为安倍等右翼政客口中的“能战国家”。

然而,这次修正案远远不是第9条那么简单(不然你们也不会看到这条微博了)。

以下为部分已公开的修改内容。

前文,“政府不发动战争的决心”全文删除。

第9条,修改如上。

第12条,将“国家利益和社会秩序”优先级提到“基本人权”前。

第18条,任何人不得受拘束变为任何人不得受经济和社会拘束,政治人身依附变为合宪。

第19条第2款,国会议员及其他公众人物的新闻自由开始受法律限制。

第20条,宗教团体“不得享有国家特权和行使政治权利”改为“不得享有国家特权”,允许宗教团体行使政治权利。

第21条,结社、出版和言论自由新增前提“不得旨在破坏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即以上三者开始法律受限。

第21条第2款,国家有责任向人民解释国家政治行为,但不保证具体信息公开。

第22条,居住,搬迁和职业选择自由权利的前提“不违反公共福利准则”被删除。经济限制放松,对寡头及头部企业保护增强,对中小企业及个体保护减弱。

第24条,家族成员必须互相帮助,如果还有家族成员将无法获得社会保障。

第24条第2款,国家应与人民“合作”使人民享有良好环境,意味着人民要求国家改善环境的权利收缩。

第29条第2款,公民财产权服从公共福利改为服从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同时财产权和知识产权冲突时优先保护财产权,即经济活动优先于国内企业的专利权。

第47条,选取及各选取议员投票方式由按行政区划划分变为按人口划分,“一票之差”合宪。

第56条,两院表决“在到场人数不超过1/3时表决无效”的限制被删除。

第66条,内阁总理和国务大臣必须为文官改为不能是现役军人,即退役军人可以担任内阁总理和国务大臣。

第77条,审判过程须遵守最高法院规定规则的对象从检察官扩大到检察官、律师和其他与审判有关对象。

第83条第2款,宪法正式规定保持永久通货紧缩。

第94条,地方政府的财政管理权力和行政权力被没收。

第96条,议案投票表决,超过2/3同意议案通过改为超过半数同意议案通过。

第97条,“《宪法》保障日本人民的基本人权”这一条全文删除。

第98条,总理可以在内阁会议直接宣布紧急状态,宣布紧急状态时内阁颁布法令与现有法律同等效力,任何人在有关情形中必须接受国家或其他公共机构指示。

第99条,天皇即国家公职人员等有尊重捍卫宪法的义务改为所有公民有尊重捍卫宪法的义务,天皇权力正式超过宪法。

来源:

http://t.cn/A6aK3B6W[/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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