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骑电瓶车与一辆小车发生碰擦,司机下车掐他脖子,警察不当回事、只想着和稀泥

【本文来自《安全感不是来自于一个社会0犯罪,而是来自于对一个个具体犯罪案件的处置》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对标题,深表同感。

这是我的亲身经历。我父亲骑电瓶车与一辆小轿车发生碰擦(无人员受伤,事后交警认定小轿车全责),司机下车掐我父亲脖子(监控显示,前后两次)。

我父亲一个无责受害者,遭遇这种事情,有惊恐有气愤!个人感觉,这很正常吧。

警察是怎么对待我父亲的?吓你!“不接受赔偿,怎么处理司机我不清楚,要区局法制科决定。你到医院检查,不合适的,赔偿不了。”

我父亲一个60年代没啥文化的普通群众,总是问我“我不要赔偿,对方又不处罚怎么办?”“去医院检查,对方不赔怎么办?”

我也没遇过这种匪夷所思的事情,我也说不准。我感到很气愤,这个社会没有说理的地方了,我去找警察咨询,警察始终把我们当敌对分子防着,打官腔加吓你。

结果:

事实:调解赔偿1000元,去掉医院检查,剩下四百多现金。

感受:我宁愿把这1000扔街上,警察把我们当刁民打发啊!这问题解决了嘛?我终身难忘!警察对于社会逞凶斗狠的纵容,没有担当!我如果是那个司机,无缘无故掐人脖子的代价仅仅是1000元,如果掐不死对方,那大不了赔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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