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未婚先孕,我和男友选择了堕胎

“未婚先孕”在当今社会不算鲜见。

甚至有人大着肚子摆酒、度蜜月、拍结婚照的,何况是在注重子嗣的香港。

“赌王”的女儿可以大着肚子过大礼,横扫媒体头条。

普通人家面临迎接小生命的喜悦,也没有谁斤斤计较这个孩子是什么时候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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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子成婚,双喜临门

这些年在香港也参加了一些婚宴,中式酒席为主,流程大同小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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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客鱼贯而入、分批合照、看视频、听发言,上菜时已经晚上8、9点,又困又饿。

后来学精了,先吃个巧克力或者饼干打底。

除了手机里的照片和给出去的人情(红包),都记不太清了。

印象最深刻的一次,是新郎新娘到各桌敬酒。

新郎腼腆一笑,说“太太身体不方便饮酒”,要代她饮酒。

话音刚落,来宾立刻笑逐颜开,连声恭喜“双喜临门”,新娘更是羞涩地低下了头。

大约半年后,喜获麟儿的新晋父母向大家派发了添丁猪脚姜,还在网上po出大肚孕照,以及父母双手捧着宝宝小脚的照片。

又收获无数点赞。

等等,这时间线好像不太对啊。

新郎新娘都是信教的,婚宴上浩浩荡荡摆了几十桌供双方在教会的“兄弟姊妹”见证。

而基督教义是宣扬婚前守贞的,直到在婚姻中打开这件“礼物”,怎么半年后就生了孩子呢?

这对新人倒也坦然,说大家明知他们“破戒”,但面对奉子成婚的喜事,只会道喜,不会追究。

后来,还和我们分享了孕育小生命过程中的趣事和经验。

比如煞有介事地说:怀孕是唯一可以正大光明穿比基尼的时候,不会被说暴露、有赘肉,肚子越大越体面。

好吧,想来是有点道理。

不过有时候,冲动的年轻人就没那么幸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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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羊补牢,及时止损

接下来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就叫她小A吧。

热爱旅行的她已经几年没出远门了。

一方面是因为疫情,大家都一样;另一方面是因为她既没有钱,也没有心情去旅行。

这还要追溯到几年前的一次堕胎手术。

她和男朋友在以为“安全期”安全的情况下,意外地成为了“准爸爸”和“准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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攒了很久的旅行基金清零,身心俱疲。

说实话,以前我只知道青霉素过敏、酒精过敏、花生过敏,但不知道还有人对橡胶过敏。

小A就是橡胶过敏体质,用不了安全套。

其实他们感情不错,要是“拉埋天窗”结婚也算喜事一桩。

但两个年轻人都觉得时候未到,而且这么稀里糊涂地做了父母会打乱以后的计划。于是他们决定去堕胎。

在得知怀孕之后,小A的公司有一个为期好几天的外地团建项目。

大家都开开心心地公费旅游,她只能强作欢颜,战战兢兢了好几天。

返港后就开始马不停蹄地看医生,她和男友陆陆续续请了好几次病假,还得避开熟人。

做手术后又绞尽脑汁请了一周年假休养,还要在家人面前装得若无其事,十分煎熬。

而要做手术,也颇费了一番周折。

在香港,终止怀孕,也就是堕胎要有两个主要前提条件:一是怀孕对母亲造成巨大的身心伤害;二是生下来的孩子可能有严重的疾病。

简单理解为,要么妈妈顶不住,要么是孩子有问题,否则一般都要生下来。

而且这个手术必须在怀孕24周或之前进行,晚于这个时间,堕胎几乎等于“杀人”了。

做手术的场所有两种:家计会或政府指定的医院,有公立也有私立。

最终,小A和男友约了一家跑马地附近一家以高品质和高价格出名的私家医院,花了大概三万块做了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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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又安排了上避孕环,因为她橡胶过敏……

为什么没选家计会呢?

其实他们也去咨询过,但因为两个原因放弃了:

第一,家计会算是公立机构,收费便宜但排期很长,要等三四个月才能做手术,肚子大了就麻烦了。

第二,社工见面聊天、做问卷,了解二人的关系、身心健康程度、假设堕胎或生孩子的后果等等,才综合考虑是不是做手术。

而且每次谈话的主题都是尊重生命。

潜台词就是“不要对自己和孩子这么残忍,生下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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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怕自己会动摇,也觉得拖着不是办法,所以就去了私家医院。

香港医生的医术还是很高明的,加上小A年轻底子好,做完手术以后身体倒是还可以。

只是她很苦恼:这段经历和记忆是一辈子抹不掉的。

哪怕瞒得了别人也骗不了自己,毕竟自己曾经差点当妈妈,还把自己未出生的孩子给扼杀了。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外人也不好评价。只是年轻人,真的别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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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的抉择

相比于以上及时止损的案例,还有更残忍的。

有时大人冲动,孩子买单。

以前因工作原因,接触过一些社会福利机构,听说了一些令人唏嘘的故事。

这些社会福利机构有些是政府主导,有些是NGO,有些是教会或其他团体主办的。

旨在收留暂时无家可归的孩子,并为他们找到合适的“永久家庭”。

比如“母亲的抉择”顾名思义知道是收养弃婴的;而保良局则设有本地和海外领养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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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什么样的孩子需要领养呢?

通俗所说的“弃婴”事件,比如把婴儿裹好扔在马路边的情况,在香港实际上非常少见。

香港对弃婴行为惩罚比较严厉。隐瞒婴儿出生、抛弃婴儿都要判刑。

如果婴儿最终死亡,弃婴者可被控误杀或谋杀,最高可判处终身监禁。

何况大家住得这么密,谁怀孕了、生孩子了,街坊邻居一清二楚,所以直接扔孩子的事情不多。

通常,是因为这些孩子的家庭实在不适合、或没办法养孩子。

例如:财务不稳定、身心状况不佳、家庭破裂等等,需要到这些机构核实、登记,把孩子寄养在那里。

绝不可以扔了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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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的家庭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据统计,香港每年有7000宗意外怀孕个案,当中大部分是 25 岁以下的单身女性。

他们有些会奉子成婚,有些会未婚生子,有些会堕胎,还有些就是“生而不养”。

香港是个国际都市,全球各地的人来往频繁。有些孩子父亲是外国人,当爹了就 “人间蒸发”。

还有的孩子母亲是家佣,父亲身份不明。

也有些人的父母在香港萍水相逢,之后分道扬镳,孩子就在单亲家庭长大。

《末代皇帝》溥仪的演员尊龙、谢霆锋的妈妈狄波拉、歌手卫兰(Janice Vidal)都是弃婴或这种单亲家庭的孩子。

能找到合适的领养家庭,也算是孩子的二次投胎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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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可惜有些孩子虽然名义上有父母,但家庭并不温暖,甚至遭到虐待,也是一种煎熬。

前几年轰动一时的重组家庭虐童致死案件,算是给全社会敲响了警钟。

大人们,认真点,做个人吧,做父母虽然不用考试,也不是人人都能做好的。

一个小生命应该是爱的结晶和情感的纽带,而不是人见人嫌的拖油瓶。

既然ta选择了你做ta的父母,你就郑重地对待ta。

假如你让ta来到世上,就好好陪ta一起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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