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到了修订《交通管理法》的时候了
近日因为有不少电动轮輢、滑板车和平衡车在道路上行驶,其中还发生电动轮輢「横行霸道」式的逆行,甚至发生正常行驶的汽车(的士)与逆行的电动轮輢碰撞的交通意外,引发坊间要求重新启动修订《道路交通法》的呼声。看来,行政当局是应当「借力使力」地重新启动修订《道路交通法》的工作了。
其实,行政当局是有意修订《道路交通法》的,交通局长林衍新也曾透露过此设想,表示将会在今年内推动。既然如此,可以针对当年民众对「牛肉干加价」部分予以适度妥协,坚持当时已经取得共识的大部分修订内容。当然,在事隔两年多之后,还应当与时俱进地提出更多的修订内容,最好是适当参考内地有关交通管理的系列法律及法规,结合澳门特区的实际情况,在经过公众谘询之后。进行修订。
现在正是修订《道路交通法》的大好时机。因为当年修订《道路交通法》的主要障碍,有政客利用有市民对其中的「牛肉干加价」不满,而发动游行示威的社会环境,已经基本消除。而且就是「牛肉干加价」的部分,经过这几年的努力,泊车不方便的现象已经得到较大程度的改善,只要适度调整「牛肉干加价」的幅度,与居民的经济和心理承受能力相适应,相信也能像此前的几个法律的修订,在经过公众谘询之后,都能获得市民的基本共识那样,也可以将其修订的法律草案送交立法会审议。
实际上,过去就有政客或政治团体,表面上是为居民利益「鼓与呼」。实质上却是为自己的选票「挪火煮食」,动辄就动员市民上街游行反对,甚至不惜自我打脸,不顾自己曾经批评特区政府没有兴建火葬场的计划的事实,因为民政总署提出兴建火葬场的计划,就扬言要发动群众上街游行示威,以「今日的我」来打倒「昨日的我」。而在现在,这样的政治环境似是已经逐渐消失。
当然,不能因为如此就放弃谘询民众的意见,而且更需要进行公众谘询,这是民主决策的必然。而此前几个法律的制定或修订,都进行公众谘询,虽然并未能完全尽如人意,但基本上也已达到目的。而且也因为时空背景的蜕变,并没有政客趁机煽动民众上街游行,而且公众谘询会的秩序也大为改善,籍机「闹场」的现象已经基本消失。这些,都已经为修订《道路交通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条件。
其实,即使是在「反对派当道」的当时,行政当局只不过「牛肉干加价」这个在修订《道路交通法》中只占极小比例的议题,遇到反对派政客煽动市民上街游行,就将其与修订《道路交通法》中,已经获得社会认同并及已有共识的需要修法的涉及醉驾、毒驾、扣分制等相关条文,也一同搁置谘询,把有争议和有共识的部份一并「揽炒」,「玉石俱焚」,就感到莫名其妙,质疑当局是故意「一拍两散」,以「反制」反对派政客。
实际上,当时修订《道路交通法》在进行公众谘询的过程中,除了是「牛肉干加价」的幅度较大之外,其余的各项修法内容,而且还是修法的主要标的,是获得社会共识的。这些内容包括有:加强打击影响交通安全或阻碍交通的违法行为;提高对醉驾、毒驾、酒驾和超速驾驶的刑事处罚幅度;提高若干轻微违反的处罚幅度;检讨若干行政违法行为的处罚金;完善对驾驶员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规范;扩大强制使用安全带的范围;禁止于驾驶重型汽车时利用流动电话的免提功能通话;禁止或限制车辆前排座位影视设备的使用;禁止或限制机动平衡车于公共道路上通行;为机动轮椅订定通行规则;完善脚踏车的通行规则;引入要求汽车停车熄匙的规定,及修订关于酒精测试的监察条款;修订构成轻微违反累犯的法定要件;修订关于暂缓执行禁止驾驶或吊销驾驶执照的规定;探讨将轻微违反转换为行政违法行为的适当性;探讨引入「扣分制」的可行性及适当性等。
如果当时就修法成功,现时频密发生的电动轮輢、滑板车和平衡车在道路上行驶甚至是逆行的现象,就将能得到有效的抑制,在发生意外时,交通警察也将能较为容易判断责任方归属。
在澳门居民与内地居民互访交流日益频繁,中央号召澳门特区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及粤澳横琴深度合作区已经成立的背景下,交通事务局倘是重启修订《道路交通法》的公众谘询工作,不妨也征求市民的意见,是否同意适度引进内地有关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规中的某些规定。实际上,内地《交通法》的一些基本元素,是值得澳门特区参考的。尽管具体情况不同,内地有高速公路,也有城乡道路,澳门基本上就是城市道路,但还是具有许多的共同点。而内地交通灯的设计,在红绿灯设置时间倒计时,让驾驶者清晰转灯的时间,更科学地计算行车速度,就值得澳门特区以「拿来主义」的态度移植采用。
自从内地开放「自由行」之后,有大量的旅客来自内地,而且内地旅客取代香港旅客成为澳门主要的客源。由于双方的交通习惯有所不同,警方也需要加大对游客交通方面的宣传教育。
其实,相对来说,澳门的交通管理还是较为显效的。以城市道路的长度与居民的车辆拥有量的比例来说,澳门的道路车辆密度远高于内地,但交通意外率和死亡率却相对地偏小。在改革开放初期,内地媒体就对澳门这种情况表达惊讶,并认为单行线的安排,是使得横街窄巷的交通也较为畅顺的主要原因。直到现在,也是如此。因此,在修订《道路交通法》时,不妨加重对逆驶的惩罚,以巩固这个成果。
为例节省汽车号牌资源,对于旧车换新车的车主,似乎可以对其以已经决定废弃的旧车的号牌,置换给新车的意愿,提供「无偿置换」的优惠。这也是可以满足部分车主的意愿的便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