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名立万》里的钩子到底是干什么的? ——关于《扬名立万》的案件还原

看了很多关于《扬名立万》案件还原的分析,都觉得好像本文分析的这些没有提到,所以写一写,大家看一看,多一种娱乐的可能。仅茶余饭后的一家之言。

先说结论:《扬名立万》案发现场房间的钩子在建造时仅一种用途——方便拆。或者说,方便八处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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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什么?

答:拆暗道,用来销毁现场时使用。

全案件到底是怎样的?

八处,或比八处更高的机构,但在电影及本文的建模中合并同类项,把这股势力统一归为八处八处要干掉三老。所以,一、派出了杀手组合夜莺+军人。二、建造了案发的公馆,以便请君入瓮。

夜莺+军人的杀手组合,先命名为听命八处的甲组,奉命令干掉了三老。但在撤离现场的时候,二人发现自己被出卖了,也就是上级背信弃义,也许这个上级仅是八处内部的一股势力,这里为了简化,可以简单地理解为八处想就地扔掉脏手套,让他俩顶包。如果军人也想活命,案发现场没有凶手,那么宾客一个也不许走,警察必然会搜索通风口密道,顺着通风口找到停车场,搜查每一辆车,找到他与夜莺乘坐的那辆,抓走二人,最终灭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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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情急之下,夜莺+军人的杀手组合做出的决定是,军人留下被捕,一旦凶手被抓,警察能交差,没有所有宾客留下的道理,从停车场逃生的机会就留给了夜莺。

海兆丰所在的警察系统,也听命八处,(这点可以从海兆丰管八处叫长官中体现),这一系统先命名为乙组。乙组面向公众,例行公事,抓到了自首的凶手,此凶手自称赌博欠债,因财杀人,在乙组看来,理由合情合理,可以结案,可以给公众一个交代。

但是乙组没有解决八处想要的一个最大的问题:夜莺在哪里?

于是,八处又成立了调查组丙组,了解更多的隐情,并且录像。丙组并不知道自己到底要了解什么,只知道面向公众的解释可能仅是面向公众的解释。在电影里,这个丙组,艺术化了,就是由刘议长牵头的拍电影的小组。

张本煜演的军人借力打力,随机应变,现场编故事,但无论做什么都在干一件最重要的事情,通过丙组,向八处传递一个十分肯定的信息:夜莺已死。只有夜莺死了,夜莺才能活。八处才会放弃对夜莺的继续追杀。

丙组的李家辉从一开始就揭示了军人不是赌徒的本质,所以此前因欠赌债而杀三老的杀人动机是站不住的。此外,他的军人身份被发现了;夜莺的假发在密道里也被发现了。军人就地取材,给出了一个丙组深信不疑的杀三老动机:养女凌辱致死。这个杀人动机取得了丙组全面的相信。但是,问题又来了,夜莺已死,死要见尸。所以,军人制造假证据,企图说明法国医生当晚也在该夜总会,法国医生碎尸案的尸体就是夜莺。这个解释让丙组信服的部分是尸体是夜莺,但不能完全信服的部分是:为什么要碎尸。但总的来说,军人在丙组这里过关,而八处拿到了最想知道的东西:夜莺的下落——夜莺已死,法国医生碎尸案中的尸体是夜莺。至于是不是顺着勒痕进行分尸、军人为什么要这么做、夜莺在执行任务的时候有没有受辱,这不是八处关心的事情。

军人说碎尸的人是他,丙组将信将疑,但此时被打断了。余皑磊饰演的黑衣人带着一行人赶到。这组人先命名为听命八处的丁组。丁组要做的事情就是灭口,所有知道内情的人,包括整个丙组都要灭口。并烧掉公馆,做最后的清场和打扫。军人在面对丁组时表现了顽强的战斗力,最后与丁组同归于尽。

丙组人逃脱,在越南拍了电影,电影中夜莺已死——达到了军人的目的。但是越南发生了船难,不知是否遇难,但总之丙组全组最后没有回上海。

“三老案”所有知情人要么死了,要么永远不回来,此案终。

如此推测的理由,首先来自杀人动机的判断——为什么要杀三老?

这个杀人动机必须是“非杀不可”。军人知道、丙组李家辉也知道。所以军人编的“养女凌辱致死”因而杀三老,让丙组深信不疑。但是片尾处,看不出夜莺被勒,而且从很高的通风口出去,显然有一定的身手,再逃至停车场,逃到越南,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文弱女子可以做到的。所以,军人编的杀三老理由,应该仅是对付丙组要“非杀不可”的杀人动机。

那么就电影透露的信息而言,军人有战争经历,夜莺身手不凡,其他杀三老的个人动机几乎没有;那只剩一种非杀不可的理由——执行任务。他们是暴力机器的一部分。比如,神枪手对已判死刑的囚犯执行枪决,就神枪手本人和囚犯本人而言,两人无冤无仇,但神枪手在这里仅是暴力机器的一部分,这是他的工作。

只是,夜莺+军人执行的任务是暗杀。

为什么认为夜莺+军人的组合遭遇了兔死狗烹的待遇?

因为在面对丙组拍电影小组的“审问”中,军人从头到尾都在做一件事,并且他成功了——通过丙组,让八处相信夜莺已死,尸体就是法国医生碎尸案中的尸体。

而且,在面对丙组审问的时候,军人是可以逃跑的。但他为什么没有跑?因为如果跑了,八处会继续追杀他和夜莺,最后的结果很可能是他和夜莺双双落网灭口。以八处层层灭口、层层清扫的风格,他和夜莺都不是八处的对手,夜莺唯一能活下去的办法就是八处认为她已经死了,不再追杀。所以,面对丙组,军人最重要的事情是讲出“养女凌辱致死杀三老”的故事,这里的关键,丙组认为是杀三老的真实原因,但八处要的是确定“夜莺已死”。所以,军人从通风口来到现场是为了讲这个故事,但丙组认为他是取假发,拿关键的证据。军人将计就计,以假发引出夜莺从而讲出了这个令丙组信服的故事。

再有,从最后黑衣人所带领的丁组,对待警察海兆丰的态度,对待刘议长及丙组的态度,八处应该从来兔死狗烹,鸟尽弓藏,背信弃义;夜莺+军人所遭受的待遇并不是特例。

为什么说丙组也是八处授权?

这个很明显了,死囚可以出来,案发现场可以进入,案件还要深挖;艺术化的结果是,案发现场的公馆可以让陆子野买下拍电影,没有刘议长的背书或授意,陆子野这些都做不到。

为什么说公馆很可能也是八处所建?

八处应该非常清楚夜莺+军人的暗杀手段,撤退路线,并且建造的通风口暗道就是为了配合暗杀行动。要不,最后拆现场,首先就是拆天花板的钩子,钩子一拆,暗道就毁,显然对现场的关键点非常熟悉。

为什么说很有可能夜莺是军人的亲生女儿?

八处原定销毁脏手套的办法,包括在暗道里发现夜莺+军人,逮捕灭口;或在停车场抓到两人,最后灭口。但是没有想到的是,夜莺+军人发现了八处兔死狗烹的打算,然后军人打算留下顶包,并编出夜莺已死的故事,让夜莺逃生。这种情况,牺牲自己生命保全另一个人的生命,最大的可能就是父母对子女,所以夜莺是军人的女儿的可能最大,或者在军人讲述的故事里,是养女;考虑到是军人编的故事,不排除亲生女儿的可能。

全片表演上最大的亮点是余皑磊。感觉是一个真正的人混进了二三流表演的片场,他的选择非常大胆且准确。他的那段几分钟的戏可以一看再看,绝对影帝级的表演。其余,杨皓宇演的关老师也有可圈可点之处;但陈明昊过于刻意,完全程式化的表演,不过这也可能是迎合市场、喜剧化的要求。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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