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美国人算算“熊猫帐”
2月2日报道,美国南卡罗来纳州的众议院共和党议员南希·梅斯2月1日在一份声明中声称,“出生在美国的大熊猫应该留在美国。”
根据之前中美两国签订的租借协议,出生在海外的大熊猫仍属于中国,并最终要被送回中国。目前,美国国家动物园、亚特兰大动物园和孟菲斯动物园等三家美国动物园里还有大熊猫。
南希·梅斯提出这一修正案的依据是——“中国正在利用熊猫形象,在世界范围内柔化政府形象”,她造谣说,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身着“宇航服”(实为冰糖葫芦冰壳),就是用来柔化中国所谓“太空野心”......另外她还抱怨中国利用“特权”收取50万美元/只的租借费用,让美国人掏钱“资助”中国所谓“熊猫宣传运动”。
说来说去,就两个意思:1、反华,2、耍赖不想还中国的熊猫。
这就是他们长期以来的“契约精神”。
如果要算“熊猫账”的话,美国人的罪过可就大了。
近代中国积弱,西方把中国视为“冒险者的乐园”,猎杀大熊猫,就是那群白人冒险者的乐趣之一。
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的两个儿子,就曾经在中国猎杀大熊猫,还写下了一本《追踪大熊猫》的书。
"我们同时对渐行渐远的大熊猫背影开了枪,两枪都准确命中。大熊猫应声倒地,它已经逃不出我们的手掌心。""由于它的稀有性和栖息地的偏远,大熊猫已成为一个竞赛的主题。看看西方世界的谁,有幸成为第一个拍摄并杀死大熊猫的人!"
一个月之后,他们带着剥了皮的熊猫,在现今的越南河内拍发了一封电报给菲尔德博物馆。他们写道:“运气极好,我们共同替贵馆射杀到一只漂亮的老年公熊猫。相信官方会同意这是首只被白人射杀的大熊猫。”1930年时,他们捕获的熊猫标本开始在菲尔德博物馆展出,由此引发了美国人猎杀大熊猫的热潮。
继罗斯福兄弟于1929年堂而皇之地射杀熊猫之后,传教士格雷厄姆开始将熊猫的遗骸送回华盛顿特区。截至1934年,短短5年之内,他就交给美国国家博物馆超过20只熊猫的标本,这些都是从宝兴或是汶川抓来的。格雷厄姆所捕获的最后一只熊猫的头骨,目前还展示在该馆的骨骼厅。
1931年,由美国人莫里斯-杜伦领衔的探险队在川康边境猎杀了三只大熊猫,现存于费城自然博物馆。
1934年,美国人迪安·塞奇,在竹林里猎杀了一只大熊猫,次日,他们举行宴会,享用熊猫肉。熊猫标本保存在纽约博物馆。
根据不完全统计,仅在1869年至1946年间,就有200多人次不远万里来到中国大熊猫的分布区,调查、收集资料、捕捉大熊猫、猎杀或购制大熊猫标本。
第一只被运到美国的活体熊猫,也是被一个叫做露丝·哈克纳斯的美国女人偷运到美国的。她贿赂了当时的国民政府,把一只大熊猫幼崽,登记为“哈巴狗”,带回了美国……露丝给这只大熊猫起名为苏琳,天天摆拍作秀,显示自己的白左圣母心,然后没多久,就把熊猫以8750美元卖给了芝加哥动物园,这只熊猫死于1938年。
在露丝掀起的活体大熊猫热下,越来越多的美国冒险家开始竞赛捕捉活体大熊猫,比如露丝本人,又在1937年跑到中国捕猎大熊猫 ……又抓走两只,一只死在笼子里,一只去了美国,最终死于1942年。
1936年到1941年,短短五六年时间,仅仅美国就从中国运走了9只大熊猫……全部是“盗猎”!
这就是盎格鲁撒克逊人的“民族性”!他们种族灭绝都搞了 ,奴隶都贩过了,杀几只熊猫,偷几只熊猫,在他们看来又算的了什么?
今天,强盗的子孙依旧是强盗!强盗看上的可不只是中国的熊猫!
我们得庆幸,今天在他们博物馆里的只是熊猫的标本,而不是我们的头盖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