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友人”这个词应该规范、谨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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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友人”这个词有其特殊的产生背景和历史条件,曾经ZZ意义明显,本应该规范、谨慎使用,而不是现在的极大泛化乃至滥用。
我觉得应该特指确实表现出对中国友好,并为维持和促进这种友好,或者为中国发展、建设等各方面事业做出了具体努力,并得到认可的外国人。
现在到好,是特么个外国人给个笑脸就是“友人”。须知脸孔是火热的,而臀部往往是冰凉的。
西方人的观念与我们有根本上的不同,用我家乡话说,一是“不受敬”,二是“白虱子”。你拿丫当友人供着,他认为是你自愿贴上来的,毫无谢意,内心毫无波动,甚至还想说声“真便宜”。而他不爽了开骂,绝不会想起你所谓“友谊”。某些曾经的“友人”,翻脸就是陌路,譬如沈大伟。
这种观念要改,但我并不寄望于现在就能改。我认为中国的某些幼稚观念、惯性思维和做法要等到80后,乃至90后主导社会才能逐渐改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