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什么不赞同法律上一次出轨就离婚?

山东高院那个新闻,我的回复大家点踩的多,不赞同的多。本想立即回文讲讲想法,但是碍于周一上午事情太多,只要趁中午午休的时候,略作表述。理性探讨,不涉及人身攻击。

1、我不赞同法律上出轨一次就离婚,不代表我自己就是要出轨的人,就像有些法律工作者主张废除死刑,但你不能说他们就是犯了死刑的罪,我们仅仅是就观点进行探讨。我个人主张对于婚姻要忠诚,如果做不到,想要玩乐人生,那最好不要结婚,这样对自己和另一半都更好。

2、现实的调研数据是,中国人一辈子平均与19个人发生过性关系。我第一次看到这个数据的时候,也非常惊讶,但想想也很合理。现在的人,婚前都有几次恋爱的经历,发生关系也属于正常。婚后也可能发生一夜情(不产生感情)或者出轨(产生感情),再加上个别海王可能会拉高平均数,因此这个数据也就不那么离谱了。因此,如果严格来讲,只要出轨就离婚,那么中国的离婚率一定会比现在高几倍。这不利于社会和家庭的稳定。

3、对于出轨问题的道德批判是一回事(我个人明确反对出轨),但社会问题的现实处理措施又是另外一回事。这就好比抽烟。抽烟的确不好,但是我们能在这个社会中完全消除这种现象吗?所以现实的办法不是卖烟和抽烟的就拉去坐牢,而是限制在公共区域抽烟和对烟草买卖收取重税。反面的例子也有,美国在20世纪初曾经严厉禁止过私酒,但是非但没有控制住酒精的泛滥,反而为黑帮的发展提供了基础。为何呢?贪杯,人性也;好色,也是人性也。法律不能违背人性,否则将无法实施。

4、绝大部分的人毕竟不是圣贤,很难像柳下惠一样坐怀不乱。现实中的情况是,越是平凡的人,越没有机会出轨,因为出轨对象图你什么呢?而条件越好的人(比如长得好看,多金,情商高等),就越会有人主动来找你。人能一次拒绝诱惑,能一辈子拒绝诱惑吗?老实说,很难做到。因此,我们要看这个人犯错是主动性的、长期性的、本质性的,还是被动性的、一时昏头的、偶然性的。对于前者,我坚决主张离婚;对于后者,则要通过批评教育(甚至更严厉的措施),将其从错误的轨道上面挽救回来。

5、一个例子,我身边的一对夫妇。两人是一个单位的,男人是单位的小领导。女人脾气差,性格很直,很急,男人性格较好,但在家里长期处于被压制的状态,比较压抑郁闷。这时候他们单位的另外一个离婚的女人,主动来找这个男人,而且性格伪装得很温柔,男人在长期压抑,没有家庭温暖的情况下出轨了。这事发生1-2个月之后,女主人公知道了这个情况,无法容忍,一个下午就办好了离婚。男人本来准备跟小三结婚了,但是两人相处一段时间之后,发现这个小三之前的温柔都是伪装的,性格更急更火爆。男人后悔了,这个时候原配过了一段时间的冷静期之后也后悔了,两人好好谈了一次之后,决定复婚。可这个时候小三不干了,说只要他们敢复婚,她就要拿着硫酸去泼他们俩正在上小学的女儿,两人吓得只好维持离婚分居关系直到现在。你看,如果女主人公不这么草率的离婚,怎么会出现后面那么多的事情呢?

6、家庭的稳定就是社会的稳定,从这个角度来说,法律维护家庭的稳定是再正确不过的了。离婚说容易也容易,一张证书的事;说难也难,因为会影响到两个家庭,影响到自己的孩子。原生家庭的孩子,明显是要比离婚或者重组家庭的孩子要成长健康得多。离婚也会打击到年迈的父母,对于他们的健康来说也是不小的一种冲击。我们看问题,不能光从自己的角度出发,要多考虑对其他人,特别是家人和亲人的影响,因此就不可以这么武断和冲动的去处理这个问题。

综上,这就是我不赞同法律上一次出轨就离婚的原因,欢迎理性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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