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式民主的海盗起源
如果说,美国年轻人对美式民主的怀疑和冷漠,还停留在感性阶段的话,美国的一些专家学者对美式民主起源的研究,则进去了理性反思的阶段。
美国匹兹堡大学大西洋历史学教授马库斯·雷迪克近日在接受光明网记者采访时表示,美国历史上的“海盗组织和海盗行为,对美国民主制度的形成有着重要影响”。
在17世纪和18世纪,马萨诸塞有许多当地人以海盗为职业。他们冬季在加勒比海域、夏季在新英格兰附近海域,抢劫运送黄金、白银和其他商品的过往商船。位于马萨诸塞州塞勒姆的新英格兰海盗博物馆,展示了历史上的《海盗宪章》文本。对海盗组织运转作了规范:每次成功抢劫战利品后,每个海盗都可均分新鲜的食物、烈酒;船长和舵手必须由全体海盗投票选举产生;抢劫得手后,普通海盗领一份战利品,船长和舵手可领两份战利品,其他小头领可领1.25份到1.5份战利品等。
美国一些专家学者指出,18世纪的《海盗宪章》最早出现“选举权”“制衡制”“代议制”“分赃制”等,可视为美国民主的雏形。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哥伦比亚文理学院创办的“历史新闻网”发表文章,对海盗组织与美国民主制度的关系作了分析。文章指出:“海盗规则对美国民主发展具有极大影响。《海盗宪章》的第一条规定就是‘每个人都有对重大事件的投票权’,确认个人参与选举或罢免船长及其他官员的权利。除此之外,海盗组织还建立了权力制衡和赃物分配体系。这套体系是非常激进的,但在一群盗贼中形成了秩序的平衡。《海盗宪章》事实上是美国民主的前身。”
美国的开国者正是运用了海盗组织那套民主制衡体系来创设美国政府。“詹姆斯·麦迪逊等人很可能是借鉴《海盗宪章》的制度设计,在《联邦党人文集》中提出了民主分权制。从这一方面来考察,海盗是美国民主治理方面的始作俑者。”
这些美国学者没有看到的是,美国的制度设计之所以可以借用海盗宪章,是因为美国的制度本身就是国家层面的海盗模式。其有效运转,高度依赖殖民红利和对外掠夺。
如今殖民红利耗尽,以美元为中心的对外掠夺体系日见式微,美国的海盗模式也就走到了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