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以为“私企”就是私人的企业,根本不是

【本文由“Artxiv”推荐,来自《独董乱象:大部分人是挂名,有公司让独董把一年的签字页都先签了》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国内“国企”和“私企”的区分(或者很多专家的刻意引导)让大家对“私企”的理解产生了误解,以为私企就是私人的企业,其实根本不是!

在成熟的公司治理结构下,只要不是家族完全控股的企业,企业就不是“私人的”,是全体股东的;即使大股东兼任企业的管理层(俗称老板),也不能随便处置公司法人的财产。

何况现代企业几乎没有不负债经营的,债务资金更是全社会储蓄的钱,老板不能恶意把全社会的储蓄转移成自己的财产。

至于上市公司,在其原名更是和“私企”相差十万八千里——public company公共公司,因为它必须对所有持有其股份的投资人负责,乃至对社会公众负责。

所以有一大套机构来监督企业管理层的行为,防止他们侵害股东利益和公共利益,监事会、独董、审计、保荐、做空机构等等。

但遗憾的是,国内这些监督机构发挥的作用太小,握有重要股份并在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都兼职的股东,通过各种关联关系摆平这些监督机构,对公司决策一手遮天,真正地把public company变成了“私企”。

就以现在沸沸扬扬的联想为例,联想高管的超高薪酬,为什么能得到独董薪酬委员会认可?为什么没有独董对此发表过异议?

损害股东利益,损害债权人利益,损害全社会的利益,把公司掏空之后“下周回国”,白白留下股民、债权人欲哭无泪。

虽然建设现代公司治理是国企改革常提的词语,但我觉得很多民营企业才是最急需建设权力监督和制约的现代公司治理的那一批。

站务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