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和父母一起住和传统美德之间的问题
是应该提倡,这没有问题,但是这样并不能解决问题,因为问题并不是道德沦丧带来的,而是经济结构发生变化所带来的生活方式的变化,等大家生存上没有问题了之后,回过头一看,才发现自己在道德上有亏欠,对父母有亏欠。
按照我的设计,如果住农村就设计前后院,父母住后院,子女住前院,各自有门,可以见面,也可以不见面。高兴时就一起吃饭,不高兴时可以保持一点距离,缓和冲突。如果住城里的话。那你要买两套房子,在同一层。在相邻两层。这样就能保证一个家族内无论何种身份,何种年龄,何种性别?都可以做到进退有序,张弛有度。
见过很多这种情况,一个家族住城里爷爷每天酗酒抽烟,家里人都很讨厌,儿媳妇要每天辅导孩子做作业,奶奶还要整天打麻将,夫妻俩开店,每天关门,十点多了下班。他们房子很大,都能住下但是矛盾丛生,按照孝道,大家都住一起,但是双方都很痛苦,但爷爷要忍住喝酒抽烟,奶奶会对爷爷嫌七嫌八,儿媳妇要劝这个爷爷少喝酒,后来这个喜欢喝酒抽烟的爷爷到附近租了个房子自己住了,不用再顾及对方的感受,矛盾大体解决。
传统孝道是很美好的,但是也有它不好的一面。传统孝道是建立在小农经济的基础上,以封建大家长制组成的家庭,国家按户统计户口。因为每个户是一个独立的生产单位,国家在乎的是这个生产单位的多少,例如商君书的办法,成年之后,子女就要分家,分家就给分地,地方上,按照姓氏聚居。内部矛盾要有一家之长,主持解决。大一点的要有宗族里德高望重的人主持解决。
外部矛盾要由宗族族长,主持对外谈判或战斗,组织人力财力巡查,防备盗匪。整个乡里政府要有一个人作为代表,统一接受和传达政令,大概就是村长里长之类的东西。所以法不下郡县。国家自然是按照法律来管理的,而法律维护的是统治者的利益,用法律来防范老百姓造反是第一要务,为人民服务不重要。改革以使国家富强,也没有防范老百姓造反重要。而郡县以下是各种姓氏家族。家族身份也有高有低,有的是名门望族,有的是小门小户。利益分配非常不均等国家的保护也很偏心。官府有事直接找家族族长就可以了。
而家族首领如何治理内部问题,当然也是依照规矩,就是族规或家规,而这样的族规是建立在维护家族利益基础之上的,个人利益要向家族利益退让。鲁迅在文章中所批判的,就是家族利益侵略个人利益,所导致的迫害问题。
例如红楼梦里王熙凤出身很高,但是吃饭时都是站着的,要伺候婆婆吃饭,伺候奶奶吃饭,王夫人让她坐下,她才能坐下,按照现代化的观念,她当然有资格坐下吃自己的饭,但是,按照传统孝道他必须伺候好婆婆和奶奶,她如果有现代人权观念,她会说人权何在?自己在自己的屋里做饭吃,那叫吃私房菜是不允许的。还有做妾的也不能坐下吃饭,要等他们都吃完了再吃,便收拾一下家务,家里有丫鬟,她可能不收拾家务,所以他们介于佣人和主子之间,按照现在的想法,她也想问人权何在?鲁迅在小说《祝福》里,丈夫死了的祥林嫂就是被她婆婆强行捆回去嫁给了贺家奥的贺老六,强行捆起来,放到花轿里抬去的,哭的寻死觅活,天地也拜不成,连花轿都砸了,一直嚎,喉咙全哑了,头也磕破了,被七手八脚关在新房里强行洞房。传统孝道要求子女当然包括儿媳妇要遵从父母的意愿,所以强制要求她嫁给别人,她必须要愿意,所以把他捆去,并强行洞房合规矩的,不犯法。显然,这不符合现代人的人权思想,现代人是以个人为单位的。
古代孝道,是以家庭为单位的。现代思想自然支持祥林嫂按自己的意愿做,但是传统孝道不允许。如何改造传统道德以适应现代化?这就涉及一个严重的问题,家庭里哪些事听父母的,哪些事不听父母的,不听父母的,父母不高兴怎么办?这个很重要,这是家庭矛盾的主要来源。家里所有的细节恐怕都要列出来,一一区分明确,并形成严格的规章制度,不产生分歧,才能避免这些矛盾。传统孝道的确是美德,但是你问鲁迅,恐怕他不会这么简单的回答你。按照孝道,他应该老老实实跟他乡下那个老婆和父母一起生活。我并不反对传统道德,只是觉得要解决问题,不能简单宣传传统道德文化就能解决,例如儿媳妇和老婆婆的矛盾怎么解决?谁能忍?谁忍谁不高兴?必然会有一方忍受矛盾,避免冲突,如果能做到就可以一起生活,时间久了,矛盾爆发,难免又要分开。
我读过几遍论语,论语的境界是古典的,淳朴的,自然的,纯真的社会风貌,所以,古人宣扬诗经里面思无邪的境界,令人向往,可是现在个人主义泛滥的社会情况下,市场经济要求每一个个体都追求利益最大化,个人利益最大化必然导致个人享受最大化,整个社会为了经济发展鼓吹消费主义,鼓吹享乐主义,宣扬奢侈浪费,动不动就人权自由?我觉得能压制消费主义,减少奢侈浪费,减少极端平等极端人权极端自由,这就不错了。想把传统道德强行嫁接在当前的社会很难。传统道德已经自然解体,传统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农经济时代的道德,要改造成,以个人为单位的工业化时代的,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