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红电商主播偷税逃税,该不该与“劣迹艺人”同罪?

最近,直播电商可谓风波迭起。“双11”刚过,李佳琦、薇娅直播间跟欧莱雅之间就撕上了热搜,到底“直播间该不该拥有全网最低价”一度成了大众热议的话题。
这边话题热度还没过,11月22日,#雪梨和林珊珊逃税被处罚#这一话题就接着登上了微博热搜,让大众感到惊讶的,除了网红主播偷税漏税之外,没想到的是她们都这么“能赚钱”。
亿元罚款背后,当红主播的“逃税路”
报道显示,朱宸慧(雪梨)、林珊珊两名网络主播涉嫌偷逃税款,两者分别需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约6555万元和2767万元,合计将近亿元的未缴纳税收和罚款。

报道出来之后,两位主播已经迅速在个人微博发布了致歉信,称将接受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并会及时补缴税款和罚款。
几千万元的税款和罚款对当红主播来说,还是是能及时拿出来的资金,可见“直播电商”这一门生意,收入确实不菲,而巨额收入背后,主播们又该缴多少的税?
通常而言,带货主播的收入分为三个部分,分别是坑位费、销售提成和打赏收入,而根据协议的不同,主播的收入通常还需要跟MCN机构进行分成,一般为30%-50%不等。
以雪梨为例,南都曾报道在“双11”期间,其直播间的美妆产品坑位费在15万元左右,一般来说,其它名气较大的主播其坑位费大约也在20万元左右。
当然,对品牌方来说,坑位费并非是直播支出的全部,销售提成这一块也不容小觑, 36氪曾报道今年“双11”超头部化妆品品牌的佣金抽成在15%-30%左右。
在“双11”第一批预售当晚,有超过400个商品在雪梨直播间上线,当晚的销售额约为9亿元,这样算下来,光坑位费就超6000万元。而按20%的佣金抽成来算,这场直播的佣金也有将近2亿元,而这还只是一个晚上的收入。
而粉丝打赏这一块,费用比较随机,如果碰上铁粉的话,有网红主播能在一场直播中拿下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打赏。
那么,这些收入又该如何缴税?
主播若以个人名义或工作室名义带货,在增值税方面均按照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缴纳,税额为收入乘以征收率3%(2021年12月31日前的优惠税率为1%)。
当然,这是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如果按照个人名义直播,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话,坑位费和销售提成按综合所得3%-45%七级累进税率征税,上千万元的销售额,自然得“顶格”按45%征税了。而打赏收入属于“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20%税率征收。
如果使用个人工作室名义来直播,纳税人是工作室,坑位费、销售提成和粉丝打赏这些收入都按“经营所得”5%-35%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征收。
由此不难发现,不同主体的税收额度是不一样的,但面对网红主播动辄千万的收入,哪怕只有1%,其缴税的金额都有很大差异。
因此,不少主播会选择在多个地方设立个独企业来缴税,按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仅适用最高35%个税税率,直接比个人所得税少了10个百分点,这就属于“避税”了。
网红们的商业版图,比想象中大
这次翻车的雪梨跟林珊珊,就是通过这样的方式进行避税的,在多地申请不同的公司,将个人通过直播应取得的薪资收入,转变为企业的经营收入,以此来“偷税漏税”。
一人旗下有多个公司这种情况,在直播界也不罕见,网上信息显示,头部主播李佳琦旗下有16家关联企业,薇娅(黄薇)旗下的关联企业也有18家。
当然,网红主播旗下公司数量多,我们也不能单纯地判断是为了“偷税漏税”,另外一个原因,则是因为头部主播背后,通常都会有相应的MCN、孵化公司、自主品牌、上下游供应链等。
以雪梨和林珊珊为例,他们分别是宸帆电商旗下的CEO和CMO,宸帆电商是一家网红孵化电商平台,雪梨和林珊珊是公司旗下的头部主播。
此外,雪梨、林珊珊彼此都有参股到多个公司,舟山蕴予投资合伙企业的持股人包括雪梨和林珊珊,杭州宸帆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杭州辰范”)则由雪梨和李志强共同持股。

其中,杭州辰范对外投资了包括供应链、娱乐传媒、电商等各领域的企业,总数超过20家。而雪梨持股的这家杭州辰范,也跟杨天真有所交集,杭州辰范在杨天真旗下的杭州壹毫不苟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中持股50%。
如果细细挖掘,网红圈的资本复杂程度并不会比娱乐圈少,明星兼职开公司、做生意,彼此之间互有交集,而网红们也同样如此。
甚至拥有更为便捷销售通道(直播渠道)的网红们,更倾向于控制诸如服装、零食等供应链,自己的商品自己带货,还能通过孵化平台,将更多有潜质的网红主播纳入旗下,壮大自己的商业版图。
网红主播,该如何规范?
网红主播的商业版图如此庞大,那么在从业的过程中,他们的行为、操守该如何管理和规范,这一点不妨参考明星艺人的例子。
早在今年8月,明星郑爽因偷税漏税被税务部门追缴税款、罚款合计2.99亿元,随后,税务局提出要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的税收管理,网红界自然也在此列。
以郑爽为例,在其偷税漏税、天价片酬等行为被曝光之后,央媒纷纷下场批判其行为,此后,中宣部也要求加大对违法失德艺人的惩处力度,禁止他们转移阵地来复出,可谓是全网“封杀”。

那同样的事情来到网红身上,又该如何处理?从目前的媒体报道中可以看到,雪梨跟林珊珊在被曝光“偷税漏税”前的当晚是有直播的,而新闻曝光后,其当天的直播已经取消,并显示“下场直播暂时还没定”,两人的微博账号也处于禁言状态。从结果来看,短期内的“禁播”是必然的。

但风波过后,他们又有没有复出的可能呢?之前同样因偷税漏税而被封杀的范冰冰,其至今仍未能复出到荧幕前,但并不妨碍她偶尔出席一些商业活动。
范冰冰有自己的小红书等社交账号,也有经营自己的品牌美妆,此前也曾短暂出现在雪梨直播间,几分钟就拿下超千万元销售额。

对违法失德艺人的惩处,应不应该拓展、延伸至网络平台?同样情况下,违法的电商主播,又该不该禁止其在网络上的出现?
据多家网络平台作品发布的审核规则显示,当中没有直接针对劣迹艺人的内容,但既然提倡和谐的网络环境,劣迹艺人又是否对健康的网络环境有影响,这些要求还需要进一步明确。
目前来看,违法网红后续还会不会出现在网络平台,尚不好说,但此次针对雪梨和林珊珊的“补税事件”,其实也是给直播行业敲起的一次警钟。
未来,直播行业的规范整顿将有机会大大提速,而收入对比普通人翻了千万倍的网红主播,则更应该谨言慎行,担起“共同富裕”的示范作用。
直播行业不会消失,网红主播也会继续“下场带货”,但是行业需要更进一步的透明化和公开化,这一次的“示警”,将是对整个行业的一次“大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