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侵犯肖像权不服判决又上诉范冰冰 理由奇葩被驳回

12月12日,据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某公司因侵犯范冰冰肖像权需索赔16万元。但该商家不服判决又上诉范冰冰,二审最终结果还是范冰冰获胜。在曝光的文件上,该商家上诉理由十分引人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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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上诉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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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驳回上诉

据悉,某公司早前在网上发布带有营销性质的文章时使用了范冰冰照片,被范冰冰方告其侵犯肖像权,一审败诉后该商家不服判决又上诉了范冰冰。理由是“范冰冰不能证明照片人物是其本人”、“范冰冰没参加庭审,没有携带本人身份证进行对比,难以认定照片是范冰冰”引发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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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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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冰冰

法院对于商家的上诉理由,直接给予驳回,并且维持了一审的判决,最终该商家赔偿范冰冰16万元。

另据了解,自从崔永元爆出阴阳合同后,位于事件中心的范冰冰便一直处于“隐居”状态。不过,有网友发现,在这段期间内,范冰冰并没有闲着。在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上公布的审判文书中,关于“范冰冰肖像权”案件结果多达99条。其中,从12月2日到12月10日,共计有5起案件已作出一审判决,累计赔偿高达240万。

(凤凰网娱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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