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之前侠女形象的流变

在林保淳、龚鹏程所编写的《二十四史侠客资料汇编》[1],“侠客”均为男性,可见“侠女”是不被正统的史学家所关注的。这主要是时代和社会历史方面的原因。封建社会,女性被限制在乏味简单的家庭生活之中,所谓“在家从子,出嫁从夫,夫死从子”的封建观念一直束缚着古代女性,女性一直处于被动的局面。这不仅局限了她们的视野,也束缚了她们活动的空间。所以“侠客”的世界就成了男性的世界。

侠女形象是中国古代小说中一种特殊的类型,并且在不同历史时期存在着较大的差别。据现存文献,侠女形象大致历经越女、李寄、唐传奇、“三言”“二拍”、侠义公案以至新派武侠的发展脉络,“三言”“二拍”中所叙侠女是其中重要的节点。“三言”“二拍”重在侠女的气节和伦理道德构建,贴近民众日常,是生活化、平民化的侠女,她们慧眼识人且具有超常胆魄。相比起其他小说,“三言”“二拍”所叙侠女的内涵和范围更丰富宽广。

唐之前,中国古代小说对侠女的描述甚少,且广泛的认为侠女便是身怀绝技武艺高强的女子,如东汉范晔《吴越春秋》中的“越女”[2]。越女剑术高超,可以以一敌百,勇不可挡,她凭借高超武艺帮助越王战胜吴国。越女的形象是后来侠女形象的先祖,后世的女剑侠便由此而来;再之后就是魏晋时期志怪小说《搜神记》中的李寄[3],李寄为救人勇斩妖蛇,她力量弱小,却怀有救民除害之心,行侠仗义,深具侠女品性,为后世仗义型侠女形象奠定了基础。这时人们对侠女的认识还都处于武艺高超、行侠仗义的侠士这一层面。

直到唐朝,唐代侠女小说为后世小说中的侠女形象奠定了基本的特征类型。唐代是一个思想包容,经济繁荣的时代,民众思想开放,社会风气清明,各种礼制对女性的束缚逐渐减少,市民文化繁荣,侠女小说数量巨大且类型丰富。唐代小说中的侠女形象大都出于唐传奇。唐小说侠女形象是文人的“慕侠心态”下对传统“男尊女卑”的超越,认为侠女的惩恶扬善行为是作家功业意识、传统忠义道德的表现,但也难逃其时代弊端,她们不甚关注侠女的内心世界。侠女行侠后都淡出人们视线,几乎与现实社会脱离关系,这种状态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作者自身追求人生价值时迷茫和无所适从心态的折射,侠女远离社会现实的超现实结局正体现出作者精神的超越性。如聂隐娘、红线、贾人妻等侠女的归宿均为不知所终,从现实社会中消声匿迹。

宋元时期侠女小说发展缓慢,深究其意也都只是在唐代侠女小说的基础上对侠女的局限性抒写,仍没有突破唐代侠女小说谨守礼教的局限。

明清这一时期的侠女形象数量剧增,侠女的类型也有所拓展,他们身上体现出了新的侠义特质,这一时期侠女小说的发展极大的丰富了侠女形象的内涵。这一时期侠女的活动空间更加宽阔,小到家庭村庄,大到战场朝廷,遍及社会政治、军事、文化、士、农、工、商等各领域,与市民现实生活联系十分密切。这个时期的侠女更加生活化和伦常化,“侠女”的“女”性特质更为突出,体现出情礼相兼的精神风貌。


[1] 林保淳 龚鹏程.《二十四史侠客资料汇编》台湾学生书局1995.

[2] 范晔.《吴越春秋·勾践阴谋外传第九》

[3] 干宝.《搜神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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