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广电总局罕见叫停的槟榔, 隐含一场成瘾的共谋|文化纵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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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恩迅| 湘潭大学社会学系

【导读】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出通知,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官方作此规定,事出何因?槟榔又为何如此流行,乃至具有如此强大的成瘾性?

本文考察了槟榔由“异俗”逐渐内化为“食俗”的历程,尤其清代以来湘潭人普嗜槟榔的“成瘾”经历背后的社会文化变迁(如商贸方式、交通方式、生活方式与消费方式等),发现槟榔“成瘾”的流行,并非由于成瘾性物质本身,而是人们在对物质进行不断塑造的实践过程中,作为主体的国家、市场、地方社会与作为客体的槟榔之间长期互动、共生的结果。不断改良后的槟榔对于各方而言,都已具备难以被替代的巨大价值,这是“成瘾”流行的本质所在。

作者指出,人们成功地将槟榔从异俗转化为食俗,并利用其走向产业化时,很大程度是得益于现代性的政治、经济、消费等体系的推动。槟榔“成瘾”很大程度上是现代性体系发展所带来的必然结果,因此类似的“成瘾”现象已在我们的现代生活中无处不在,如游戏成瘾、网络成瘾、烟瘾酒瘾、饮食成瘾、养生成瘾甚至健身成瘾等。

本文原载于《文化遗产》2020年第3期,原题为《成瘾性食品的社会生命史研究:以湘潭槟榔为中心的考察》,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特此编发,供诸位参考。

成瘾性食品的社会生命史研究:以湘潭槟榔为中心的考察

问题的提出

目前中国的槟榔产业值约为700至800亿元,其中海南占260亿元,湖南占500至600亿元,中国槟榔产业已形成“海南种植、湖南深加工、湖南消费并向全国乃至全球扩散”的发展格局。湖南的槟榔加工业以及消费人群又主要集中在湘潭地区,2017年湘潭槟榔产业值突破150亿元,从事槟榔加工的规模企业30余家,年产量20余万吨,从业人员近30万人。据湘潭疾控中心的抽样调查显示,湘潭城区居民的槟榔咀嚼率高达58.81%,其中男性为62.45%,女性为54.82%。

虽然以往学界多从医药学的视角对槟榔成瘾机制作过论述,近年来关于嚼食槟榔危害的新闻报道也日趋增多,2019年湖南省槟榔协会更是明文禁止各槟榔企业再做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但笔者通过田野调查发现,社会负面舆论并未对湘潭人在节庆、仪式、社交中食用槟榔的日常习惯产生实质影响。例如,湘潭韶山西路某品牌槟榔店每日销售额与槟榔协会禁令颁布前的营业额基本持平,日均销售额仍高达5千至1万元。可见,湘潭人嗜好槟榔的现象绝非仅是一个简单的医学问题。

阿帕杜莱(Arjun Appadurai)曾倡导关于物的社会生命研究,强调物的生命历程中既凝聚了政治与文化的价值,也突显了社会与历史的变迁,同时物的象征意义会持续地对人类社会产生重要影响。事实上,生命史的研究视角为本文透视成瘾性食品提供了一个较好的理论工具。因为成瘾行为常被视为与个体经历与自我控制有关,以往研究多聚焦在一个与社会隔离的“亚文化圈”模型上,而忽视了将其置于更广阔的社会与文化背景中加以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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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广电总局要求停止宣传推销槟榔及制品)

目前,成瘾的流行多是基于西方中心观语境下对现代个体的思考而成,但以西方资本主义和工业革命为基础建立起来的身体理论,显然不能直接用来解释中国近代社会以农业为基础的身体生成脉络。因此,本文认为清代以来湘潭人普嗜槟榔的“成瘾”经历,不能仅归结为某一特定人群生理、药理或心理变量的产物,而是应借助物的社会生命史研究,来透视物的流动、食俗传播与地域社会兴衰脉络之间的内在联系。我们既需要将槟榔置于当下湘潭的社会文化中加以考察,更需要将其置于更广阔的中国社会与文化的变迁中加以考察,才有助于理解“异俗”逐渐内化为“食俗”的生命历程。

▍国家化的洗瘴丹

槟榔曾以水果、药材的双重身份,频繁出现在中国各类历史文献和药典之中。早在西汉时期,汉武帝远征南越国时便将大量珍奇植物移植至长安扶荔宫,“所得奇草异木……龙眼、荔枝、槟榔、橄榄、千岁子、甘桔皆百余本。”但槟榔作为热带植物,在中国的种植范围仍主要集中在北回线以南的地区,如海南全境和台湾南部的屏东等地。历史上,中国嚼食槟榔的习俗也多集中在南部地区,如台、粤、闽、滇、琼等省均有关于槟榔食俗的历史记载。

槟榔在汉代前是一种南方异域的边缘“异物”。南朝刘宋以后,嚼食槟榔的“异俗”逐渐在南方士人社会中流行。南北朝后期,嚼食槟榔为北方士人所模仿,一个重要依据便是刘穆之乞食槟榔的典故,“一日,(穆之)往妻家食毕,求摈榔,江氏兄弟戏之曰:槟榔本以消食,君常饥,何忽须此物?后穆之为宋武佐命,及为丹阳尹,乃召妻兄弟,设盛馔,劝酒令醉,言语致饮。座席将毕,令府人以金柈贮槟榔一斛,曰:此日以为口实,客因此而退。”《南史》中也提到南朝文学家任昉父亲任遥“本性重槟榔,以为常饵,临终尝求之,剖百许口,不得好者。”

隋唐时期,中国结束了南北分裂的格局,政治中心回归北方,槟榔逐渐从南方向北方传播。表现在:一是作为水果与蜜饯的传播,如唐初的《艺文类聚》“菓部下”中,便将槟榔与荔枝、葡萄、甘蔗等归入水果条目,“槟榔,果也,似螺可食。”该书主编欧阳询作为潭州临湘(长沙)人,对汉至六朝的槟榔诗文进行了集结收录,应是槟榔自南向北传播的一个标志。段公路在岭南任官期间撰写的《北户录》卷二“食目”中,亦对当时槟榔蜜饯的工艺作了描述,“今琼、崖、高、潘州,以糖煮嫩大腹槟榔。辩州以蜜渍益智子,食之亦甚美。”

二是作为药材的储存与运输。在唐初的《新修本草》中也对槟榔的药效、储存和运输方法作了详细介绍:“槟榔,味辛温,无毒,主消穀、逐水、除痰澼、杀三虫、去伏尸、疗寸白,生南海。此有三、四种,出交州形小而味甘,广州以南者,形大而味涩,核亦大。尤大者,名猪槟榔,作药皆用之。又小者,南人名蒳子,俗人呼为槟榔孙,亦可食……槟榔生者极大,停数日便烂,今人北来者,皆先灰汁煮熟,仍火薰使干,始堪停久。”唐代孟诜在《食疗本草》中也提到:“槟榔,多食发热,南人生食。闽中名橄榄子。所来北者,煮熟,熏干将来。”

三是作为“洗瘴丹”的传播。在唐代中后期,食槟榔可防治南方瘴疠逐渐成为中国社会的普遍共识。槟榔也开始广泛运用在临床医疗中,如孙思邈《千金要方》中关于槟榔的药方达近20种。王焘在《外台秘要》中收录了百余个含槟榔的药方,在卷五“山瘴疟方”中更提到槟榔治瘴疟的功效,“凡跋涉江山,防诸瘴疠及蛊毒等,常服木香犀角丸方(含槟榔十分)。”刘恂在《岭表录异》也提到,“安南人自嫩及老,採实啖之,以娄藤兼之瓦屋子灰,竞咀嚼之。自云:交州地温,不食此无以祛其瘴疠。广州亦噉槟榔,然不甚于安南也。”而唐末五代初的侯宁极在《药谱》中更将槟榔直接称作“洗瘴丹”。

宋明时期,槟榔在中国各类游记、诗文、药典中频现,尤其提及南方瘴疠时便多有槟榔,如北宋陶谷的《清异录》、南宋的《注东坡先生诗》、明初陶宗仪的《辍耕录》、明李时珍的《本草纲目》等。还有苏轼在《食槟榔》中提到“中虚畏泄气,始嚼或半吐。吸滓得微甘,著齿随亦苦。”刘基在《初食槟榔》中提到“槟榔红白文,包以青扶留。驿吏劝我食,可已瘴疠忧。”由于宋代广州、泉州等地海港贸易的发展,闽粤与海南之间形成了较成熟的槟榔贸易网络且一直延续至清代,如王象之在《與地纪胜》中提到“琼人以槟榔为命,岁过闽广者不知其几千百万也。”还有宋时泉舶“岁杪或正月发舟,五六月间回舶,若载鲜槟榔搀先,则四月至。”

综上,清代之前槟榔在中国的传播规律大致有三点:一是秦汉时期,伴随中原王朝的领土扩张,槟榔逐渐从东南亚传播为岭南的本土食俗;二是隋唐时期,伴随政治中心的北移,曾在南方士人社会普遍流行的槟榔逐渐传播至北方的士人社会;三是宋代以降,伴随中央王朝对岭南等边缘地带的大一统进程,槟榔防瘴治疠的功效被广泛宣传,尤其是“瘴疠屏障”意味着国家权力难以深入其中,槟榔顺理成章演化为一种可供中央王朝利用且行之有效的“除瘴利器”,在众多流放至岭南的官吏诗文与游记中被广泛颂扬为“洗瘴丹”。至清代,槟榔除瘴的认知在中国社会已普遍形成,很大程度反映出中央王朝从“中心”向“边缘”扩张时,以槟榔为代表的岭南食药文化反向传播的进程。

市场化的石灰槟榔

槟榔食俗早在唐代便已传入邻近岭南的湖南永州、郴州等地,如柳宗元被贬永州后写下的《与李翰林建书》开篇便提到“仆自去年八月来,痞疾稍已,往时间一二日作,今一月乃二三作。用南人槟榔馀甘,破决壅隔太过。阴邪虽败,已伤正气。”还有《郴县志》也提到“(郴州)地当粤东孔道,槟榔、烟、酒,间染其习。”但由于湘潭地处湖南内陆,岭南的槟榔在清代之前并未在当地大规模传播。

清乾隆二十一年(1756),湘潭县令吕正音主修的乾隆版《湘潭县志》“卷十二物产”和“卷十三风俗志”中虽记载了众多地方特色食品,但唯独未见槟榔。至嘉庆二十三年(1818)张云璈主修的嘉庆版《湘潭县志》“风土记”中,才首次描述了槟榔食俗在湘潭盛行的情节(见后文)。加上广州在乾隆二十二年(1757)成为唯一通商口岸后激活了湘粤两地的商贸往来,广东的槟榔食俗很大程度便是依托湘粤商道的兴起而传入湘潭的。因此,本文推测槟榔食俗快速传入湘潭的时间应在清代的乾嘉时期。

嘉庆版《湘潭县志》“风俗”中最早对槟榔食俗进行了记载,“湖湘间,宾客燕集,供鱼清羹,则众皆退,所谓鱼来酒止也。今则不然,士大夫燕客,米取精细,酒重酵娘(即浮梁酒),珍错交罗,竞为丰腆。一食费至数金,而婚丧为尤甚,至槟榔蔫叶(蒌叶),所口酷嗜。”可见在嘉庆年间,槟榔在湘潭士人阶层的婚丧仪式中已开始流行,且当时的湘潭仍是沿袭了鲜果槟榔加蒌叶搭配的岭南传统食法,即“岭南人取扶留叶合槟榔食”。

清乾隆二十二年(1757),清政府封闭江、浙、闽三关,独留粤海关(广州)为通商口岸,广州口岸因垄断对外贸易而走向繁荣。湖南因紧邻广东而成为连接中国内陆与广州口岸的中枢航运通道。由于湘江在湘潭城附近形成更利于利帆船停泊的河曲,而湘潭下游的省府长沙则无停泊帆船的条件。因此无论是广州北上,还是汉口南下,湘潭都是联结广州口岸与中国内陆的二级市场。容闳也曾提到“湘潭亦中国内地商埠之巨者,凡外国运来货物,至广东上岸后,必先集湘潭,由湘潭再分运至内地。又非独进口货为然,中国丝茶之运往外国者,必先在湘潭装箱,然后再运广东放洋。以故湘潭及广州间,商务异常繁盛。”

乾嘉年间,湘潭经济在打通与广州的商贸联系后开始快速发展,各类商品经湘潭转销滇、黔、两广及长江流域各省,每年贸易额达银数千万两,全城有牙行99户、码头37个、街道3层(总长45里)、店铺5400家。此时,“士大夫一食费至数金,至槟榔蔫叶,所口酷嗜”的奢靡场景开始出现。

至咸丰年间,槟榔逐渐进入湘潭的民间社会,但花费仍十分昂贵,如罗汝怀提到“咸丰迄今是何景象,今之饮馔不日臻精美乎?今之衣服不日求鲜艳乎?甚至条丝日耗钱数十,槟榔日耗钱数十。”“日用之槟榔丝烟,千人所同,一人能弗同乎?”“盖潭人之于槟榔,虽孩童时用咀嚼。尝闻之人云:其壮盛时日需百钱,而一家终岁之费,常在二三十缗,不亦傎乎。”

陈嘉榆主修的光绪版《湘潭县志》中曾记载,“广商则银朱葵扇,槟榔为大家,日剖数十口,店行倍蓰焉。计城市街衢三重,长十五里,三乘之四十五里。里三百步,率五步一桌子卖之,合面相向,计每桌日得百钱之利,日当糜钱五六百万,如此岁费钱二百余万万。而百谷总集易俗场者才略相等,本末均衡,为费甚矣。”这段文字进一步阐释了当时湘潭作为比肩无锡、芜湖、九江的中国四大米市之一,槟榔已在民间社会普及且消耗十分巨大,王闿运在光绪版县志“序”中也提到“槟榔之费,拟埒稻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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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底,湖南针对槟榔定位为“地方特色产品”的提案引发广泛争议)

综上,槟榔在湘潭的快速传播与湘粤商贸网络的发展紧密相关。本文推测广东槟榔食俗在湘潭快速传播于乾嘉年间,在民间社会广泛传播于咸丰年间。由于当时产自海南的鲜果槟榔“停数日便烂”,而药用槟榔则采取“皆先灰汁煮熟,仍火薰使干,始堪停久”的储存与运输方法,难以储存的鲜果槟榔必然无法满足清代湘潭民众旺盛的消费需求,因此以广东人为首的槟榔商只需对药用槟榔稍作改造,便能将其转化为利润翻数倍的食用槟榔,即将槟榔果煮熟、熏干后,添加石灰水与饴糖熬制的卤料,制成初期的“石灰槟榔”。而糖料的使用亦成为当时制作湘潭槟榔的关键辅料。相关文献亦有佐证,“道光后期(1842至1850年),湘潭蔗糖输入渐多,年集散片糖、北流糖600吨以上,时为省产食糖主要集散地。”因此,槟榔在湘潭的早期传播至少经历了三个重要转变:一是功能上实现了从药材到食材的转变;二是形态上实现了从鲜果到干果的转变;三是消费上实现了从士人到平民的转变。

在地化的改良槟榔

清代槟榔食俗在广东等地逐渐消弭并成为旧俗,但在湘潭的发展可谓差别甚巨。槟榔在湘潭民间社会普及后,当地槟榔业形成了四类较成熟的经营体系。一是字号,即把海南槟榔运至湘潭后开盘作价,整批销售;二是店铺,向字号进货后整批零拆;三是胪陈店(俗称六成铺子),从店铺批进后开口自制,零售为主,有的经营进口批发;四为摊贩,从店铺贩进后临街设摊或提篮叫卖。经营槟榔业务最早为广东人,称“广帮”,资金较多,主营字号,直接从海口进货。后江西人继起,称“西帮”,主营店铺,资金不及广帮。人数最多的为本地人,称“本帮”,资金缺乏,少数经营店铺,多数为摊贩。

道光二十二年(1842),清政府实行五口通商,上海开埠后迅速取代广州,湘粤商道的繁荣成为历史,沿海商货不再以湘潭为集散中心,滇黔物资亦改经广西柳州、百色直达梧州,走水路至香港后再达上海。咸丰四年(1854),太平军攻克湘潭后导致其商业遭受进一步冲击,“市肆仅存十之五六”。咸丰八年(1858),汉口、九江成为通商口岸后,“五口开,汉口、九江建夷馆,县市遂衰”。光绪二十三年(1897),湖南开辟内河轮船航运,长沙不易泊船的问题解决,成为新的货运集散中心,湘潭经济走向衰落,继而引发了槟榔业的衰落。至光绪晚期,广东人在湘潭经营的字号仅剩怡和祥一家,资金不过万,槟榔贸易“不敌前十之一”。

民国初年,湘潭仅剩13家槟榔店铺,其中广帮2家、西帮7家、本帮4家,店铺逐渐取代字号。湘潭的槟榔业趋于消亡,只能依赖长沙商贸的货运航线勉强维系。槟榔的运输路线改从海口转上海吴淞后,由英商太古轮船运至长沙,再短驳运回湘潭,因此槟榔在当时逐渐成为了长沙进口的大宗货物之一(见表1)。至民国中期,长沙的进口药材中也属槟榔干最多,年进口量约为六至七万两,很多槟榔干转运至湘潭后又被加工成食用槟榔出售。1928至1930年,长沙进口槟榔干分别为3161斤、4331斤、4386斤,分别占到当年长沙药材进口总量的34%、46%、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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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湘潭槟榔的制作方法开始趋于统一,即将石灰水沉淀后取适当比例红糖或饴糖熬煮成胶,将切好槟榔投入拌匀并倒置筛簸上晾干,配少量芦叶(云南产)和红纸裹腰箍,叫“芦叶槟榔”,而在卤水中加入玫瑰香油的叫“玫瑰槟榔”,后取消芦叶和红纸腰箍,但仍属于“石灰槟榔”。石灰槟榔因卤碱性太重且嚼起来满口起泡,外地人吃不惯,只有本地人能吃,此时湘潭槟榔年销量不上万担。广帮因湘潭经济衰落退出槟榔市场后,槟榔业转而由西帮、本帮经营。虽然此时湘潭经济已不景气,但槟榔业仍顽强地存活了下来,如在1933年湘潭进出口贸易单中,除依靠长沙航线大量进货外,槟榔仍占有一席之地(见表2)。1934年,陈赓雅在赣皖湘鄂等地考察时,曾专门提到湘潭人嗜好石灰槟榔的情景,“湘人喜食辣椒,湘潭人尤嗜槟榔,槟榔系粤产草果子之皮,久侵于石灰水中,外微加以五香糖质等,然后以烟熏干,其色漆黑,人皆喜食之。故途中所遇之人,莫不口中嚼嚼有物,其渣吐地,触目皆是。其实槟榔之味,碱辣无比,不易进口。”反映出当时湘潭民间社会的槟榔之风虽盛,但其口味并不被外地人所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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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湘潭槟榔业来源受阻,各店铺只能组织人力到靠近广东沦陷区接壤地带冒险采购。战争中做生意以快为好,湘潭槟榔的供应与制作方法得以进一步改进,批发由过去的一五一十地数改为论斤卖,制作方法改为敞口、发糖、点卤、粘心的改良槟榔,嚼起来不再碱口起泡,而是香甜可口,外地人和小孩均可食用。再加上1938年长沙大火,疏散来潭的人口激增,湘潭的槟榔店铺迅速增至27家,其中西帮15家、本帮12家、广帮1家,胪陈店百余家,小商贩达五六百人,用萝筐蔑篓挑着走街串巷或深入农村集镇,年销量超万担,改良后的湘潭槟榔迅速传播至长沙等地。

1944年湘潭沦陷,槟榔业几乎焚毁殆尽。1945年湘潭光复,槟榔业重生,有槟榔店铺24家,其中西帮12家、本帮12家,胪陈与摊贩数远超战前水平,年销量1.5万担以上。湘潭槟榔的配料再次改进,加入桂子油或薄荷油,口味变得清凉可口、甜辣并俱。每买50或100口装一个纸袋,纸袋外印有“风味海南来,异果出琼崖,性效兼温暖,功能助胃开;固齿排诸秽,防身免疫灾,馈情高尚品,常吃畅君怀”等广告。1946年5月,湘潭组建槟榔商业同业公会筹备委员会,推选黄俊良(籍贯湘阴,筹备主任)、刘才德(江西)、梁时兴(安化)、周惠泰(江西)、吴厚德(江西)等五人为筹备委员,划定入会金四等(甲等缴四万元、乙等三万元、丙等二万元、丁等一万元),店铺升至29家,其中西帮14家、本帮7家、湘阴5家、长沙2家、安化1家。

解放前,改良槟榔已在湘潭实现“在地化”的演变过程,并成为民间社会的传统食俗。表现在:一是地方民谚中常见槟榔。长沙人曾有嘲笑湘潭人的民谣,“湘潭人,是只宝(蠢人),个个口里含把草,牙齿不歇憩(休息),肚子不得饱。”湘潭则有解嘲的民谣,“槟榔越嚼越出劲,这口出来那口进,交朋葛友打栾台(和事佬),辟瘟开胃解油性。”还有地方儿歌,“吊吊手,街上走,吃槟榔,葛朋友。”地方谚语则说,“养妻活崽,茶米油盐。接人待客,槟榔茶烟。”地方谜语则说,“青布包头青布衫(湘潭人称黑色为青色,槟榔号批发出来的槟榔壳子连着类似黑帽的蒂子),海南妹子嫁湘潭,只怪婆家心太狠,剥去衣裳回海南。”反映的是以前广帮经营的海南槟榔字号会将槟榔壳铡开三道裂缝批发给摊贩,待摊贩售完槟榔壳(食用)后,字号又会在摊贩手中回收槟榔核(作药用或卤料)再运回广州销售。

二是社交节庆中常见槟榔。湘潭人在街头与亲朋相遇,必互邀至槟榔摊前,各嚼槟榔一口。客人进门落座后,主人必以槟榔、茶、烟相敬。春节时湘潭有拜闹年的习俗,邻里们三五成群挨家进门道声“恭喜”后,打个拱手就走,主人对待这种拜年客不须特别招待,但一定要敬槟榔一口,叫作“拿财”或“采宝”,并祝客人“财宝归身”,因为槟榔像银锭,所以用来象征财宝。春节时湘潭还有一种“赞土地”的人,即用竹片在小锣上打拍节,口唱长篇押韵的赞词,挨家挨户讨钱的人。他们自称“阳春”,可以根据主人家中人口的职业、相貌、穿戴、年龄、性别等赞出不同的吉利语,一直赞到被赞者掏钱为止。被赞者给其一口槟榔,他也会很欢喜地答谢说:“多谢了,又受承,老板(类似尊称)是个财帛星,府上堆金又积玉,拿锭元宝赏阳春,阳春道谢少陪你,三星高照贵府门。”

三是重要仪式中常见槟榔。湘潭民间办红喜事的人家,即便毫无交情的人也可进新房去看新娘。新娘对来客必敬槟榔两口:一口用红纸包裹,内放桂子五粒,一口用绿纸包裹,内放桂子两粒,叫“贵子槟榔”,取男红女绿、早生贵子、五男二女、七子团圆之意。晚上闹新房有抬槟榔的项目,做法是客人要求新郎、新娘用一双筷子或两根纸煝抬口槟榔相敬,客人应念一首赞词才能伸手接槟榔,如“槟榔翘翘像条船,今晚花开月也圆……”如果客人要增添槟榔还可继续致词,如“新娘槟榔两头翘,一口两口我不要,三口四口不为多,我要五子大登科。”只要客人口才好,主人就必须按照客人赞词给他槟榔。还有湘潭请春客、做寿、办搬家酒、做圆垛酒(新房落成)、办白喜事、孩子做三朝或周岁等仪式,客人进门就要敬槟榔,酒席未散槟榔要先上桌,连同厨工杂役等人,主人也要以槟榔相敬。以至每次所用槟榔少则数百口,多则上千口。有的人还将槟榔数十至百口,用纸包好后贴上红笺,作为相互馈赠的礼物。

综上,清光绪至民国时期,虽然湘潭的槟榔业伴随城市经济走向低谷以及广东商人的退出而一度衰落,但并未衰亡,改良槟榔反倒以一种更具生命力的演化形态融入了湘潭民众的日常生活中。首先,抗战环境迫使西帮、本帮为首的槟榔商对槟榔技艺、配料、销售等方式作了进一步改良,使得湘潭槟榔从一种外地人无法适应的“小众食品”迅速变成了老少皆宜的“全民食品”;其次,自湘潭槟榔的原料多从长沙进货后,改良的湘潭槟榔也迅速传播至长沙、株洲等周边地市;最后,解放前改良槟榔已成为民众在各类节庆、社交、仪式中广泛使用的必需品,且此时的湘潭槟榔食俗已与广东、海南、台湾等地传统食俗截然不同。如湘潭人食用槟榔为槟榔壳,药名“大腹皮”,而广东等地食用槟榔是鲜果及内核,药名“大腹子”,即“交广生者,皆大腹子,彼中悉呼为槟榔。自嫩及老,采食啖之。以扶留藤、瓦屋灰(蚬壳)同食之。收其皮入药,皮外黑色,皮内皆筋丝如椰子皮。”另外,湘潭人嚼槟榔是为了吞食津液,而传统食法则是常吐红色汁液,即“广南食槟榔,上津遇灰藤则浊,吐出一口,然后槟榔继进,所吐津到地如血。”可见,无论是食用方法、原料配方、制作技艺等,湘潭槟榔已然实现了“在地化”。

现代化的成瘾槟榔

20世纪初,相比咖啡因、酒精、烟草等其他成瘾性消费品在世界范围内的迅速扩张,槟榔的缺憾之一在于种植地域的限制,缺憾之二在于槟榔的初嚼滋味并不能取悦每个陌生人且食用的方式很麻烦,因此受到了欧洲资本的冷落。然而,湘潭槟榔虽产自海南,但其食用与制作的方式与世界其他地区有较明显的差异。民国时期与改革开放前,社会动荡几度将这种食品从湘潭的民间社会生活中抹去,但改革开放后,借助现代工业体系和经济资本的推动,湘潭槟榔还是如原上野草再度于潭城重生并普及全国,并演化为新的成瘾性消费品。

1949年,湘潭有槟榔店铺36家,零售摊600多个,年销量300至400吨,为海南槟榔干的主要销售市场。1954年,抗美援朝志愿军归国代表柴川若等一行到湘潭后,一位黄姓军属送上一纸包槟榔并写道:“槟榔糖粒,打垮美帝;瓜子香烟,援助朝鲜”,一时传为民间佳话。后来槟榔被列为统购统销商品,由广东省药材公司独家经营,湘潭槟榔需由湖南省药材公司向广东省药材公司联系计划分配。由于计划分配的槟榔量远无法满足市民需求,湘潭市几家定点经营的门市部常被挤得水泄不通。此后,随着海南大砍槟榔树而种植橡胶林,供应湘潭的海南槟榔货源断绝,湘潭街上已不见食用槟榔的民众。至1971年,盛销百年的湘潭槟榔只到货槟榔干10吨,仅及1965年的5%。1972年,购销渠道开始恢复后,槟榔供应情况才日渐改善。

改革开放后,一些懂得腌制槟榔技艺的湘潭民众尝试用土法自制槟榔出售,结果市场反响极好。于是湘潭大街小巷经营槟榔摊点的个体户和家庭作坊开始井喷。在市场经济推动下,很多湘潭人南下海南直接与槟榔果农打交道,做起了“中间商”业务,后期更是在海南五指山等地承包槟榔林搞种植。槟榔树一时遍布万宁、琼海、琼中、三亚、定安等县市,年产量高达数十万吨。海南90%以上的槟榔均销往了湘潭。另外,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湘潭的钢铁厂、纺织厂、电缆厂、锰矿厂等国企出现下岗潮,10余万职工下岗失业,很多下岗工人靠在街边摆槟榔摊为生。直至今日很多著名槟榔企业的创始人过去都是下岗工人,且多数槟榔企业也是从个体摊贩、家庭作坊发展而来。因此,改革开放后,湘潭槟榔逐渐从一个“行业”演化为一个“产业”,一些槟榔商户开始尝试企业化、品牌化经营。

至1994年,湘潭市内有证可查的槟榔店多达1.2万个,年销售量达4000多吨,销售总额逾2亿元,湖南首家有180个门面的槟榔批发市场在湘潭建成。湘潭槟榔的加工制作开始采用红外线烘烤机、紫外线灭菌机、真空包装机等系列的自动化加工设备。槟榔包装也开始从敞口纸袋向兼具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的塑料简袋、压塑袋装、高级盒装等精包装转变。槟榔产品与口味从单一走向多元,如出现了清凉型的“嫩仔”、甜蜜型的“福仔”、香辣型的“精制”、香脆型的“芝麻仔”、甜香型的“桂花仔”等新产品,并衍生出芝麻、奶油、花生、桂花、荔枝、桔子、椰奶、西瓜、薄荷、辣椒等多种口味。

至1995年,全市从事槟榔加工和经营的店(堂)、厂达2万余家,销售收入近3亿元。湘潭市政府召开全市槟榔食品座谈会,首次明确将槟榔作为食品工业一大支柱产业来抓。1996年,湘潭市政府将槟榔、湘莲、酱油和啤酒列入“九五”食品工业的四大支柱产业。当年槟榔、湘莲、酱油、啤酒的产值分别比上年增长了16.6%、10.2%、17.1%、15.9%。之后,湘潭槟榔产业值以每年15%的年均增长率快速发展,2017年总产值突破150亿元,成为湘潭食品工业第一支柱,湘潭槟榔的销售网点已遍布全省14个市州和全国20多个省市。至此,借助现代化的工业体系、资本运营以及政策扶持,湘潭槟榔已不再是一种单纯的地方性食品,而是一跃成为了传播至全国乃至国外的成瘾性商品。

结语

本文研究发现,槟榔“成瘾”的流行,本质是人们在对物进行不断塑造的实践过程中,作为主体的国家、市场、地方社会与作为客体的槟榔之间长期互动、共生的结果。

一方面,主体塑造客体的显性逻辑。自然界恐怕很难再找到一种同时具备热带珍果、除瘴药材、成瘾食品等多重身份的植物来替代槟榔。无论是刘穆之“金柈贮槟榔”来彰显士人阶层尊贵身份的典故,还是可供国家权力利用的“除瘴利器”,或是“槟榔之费,拟埒稻粱”背后蕴藏的巨大商业利益,均无一不凸显了槟榔可供国家、市场、地方社会利用的独特价值和作为物的先天优势。槟榔的多重角色也为其广泛传播创造了条件,借助国家、市场与地方社会的力量,槟榔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逐一实现了从士人到平民、从药品到食品、从异俗到食俗的广泛传播,物的社会生命史价值因此得以体现。值得关注的是,作为地方社会的湘潭在槟榔社会生命史发展过程中又占据了极为重要的历史地位,因为槟榔在湘潭既实现了多重身份的转变,也实现了物的生命延续。而透过槟榔的“在地化”成俗,我们不仅看到了一个近代中国城市的兴衰脉络,更看到了不同历史时期中国社会的变迁概貌,如商贸网络的变迁、交通方式的变迁、人口的流动与迁移、生活方式与消费方式的变迁等。

另一方面,客体反向塑造主体的隐性逻辑。长期以来,人们一直都在关注作为主体的国家、市场、地方社会是如何自上而下地利用、改良并形塑作为客体的物,强调主体才是塑造客体的主导者和能动者,但很容易忽视客体被塑造的同时,也会对主体实现反向塑造的隐性逻辑。槟榔作为一种大众熟知的成瘾性食品,为本文探讨主体与客体的互动、共生关系提供了一个较好的反向观察的研究载体,即人们成功地将槟榔从异俗转化为食俗,并利用其走向产业化时,很大程度是得益于现代性的政治、经济、消费等体系的推动。但值得反思的是,当槟榔被国家、市场、地方社会逐渐塑造为理想中的鲜果→药材→食物→商品时,人们也会逐渐对这种主体不断赋予客体社会生命力的塑造能力感到习以为常,进而在自上而下的塑造关系中产生对被塑物的无形依赖。因为不断改良后的槟榔无论是之于国家、市场或是地方社会,都已具备了难以被替代的巨大价值,这也是“成瘾”流行的本质所在,而非成瘾性物质本身。槟榔“成瘾”很大程度上是现代性体系发展所带来的必然结果,因此类似的“成瘾”现象已在我们的现代生活中无处不在,如游戏成瘾、网络成瘾、烟瘾酒瘾、饮食成瘾、甚至健身成瘾等。总之,国家、市场、地方社会与物之间既是一种长期互动的动态平衡关系,也是一种自上而下地塑造与自下而上地反向塑造的双向共生过程。我们在不断强调主体赋予客体生命意义的同时,也应关注人们基于这种意义生产而逐渐形成的集体依赖和无形习惯。


本文原载《文化遗产》2020年第3期,原题为《成瘾性食品的社会生命史研究:以湘潭槟榔为中心的考察》,篇幅所限,注释从略。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特此编发,供诸位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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