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0年在乳山市买了套房,开发商至今不给我房也不退钱,这是黑社会行为吧?

【本文来自《莆田残忍命案2死3伤!围观网友却都在同情杀人凶手?》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不经历不知道,全国一样,我家在乳山市买了套房子,

我于2010年6月5日,向乳山市益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天公司)预缴房款5000.00元(收款收据编号0007594),订购一套房湖畔人家79-106号商品房(当时益天公司已将此房标为已售,在我对现房不中意时,导购介绍了此房,并说房开公司都是这样做的),并签订《商品房认购书》。

2010年6月10日,我在甘肃省庆阳市益天公司售楼处(有工商营业执照),签订了按照贷款利率5.36%×85%=4.556%的贷款合同和购房合同后,我向益天公司交纳136240.00元(收款收据编号0024690),合计缴清原房价按揭30%部份141240.00元,因甘肃省庆阳市益天公司售楼处无合同章,购房、贷款合同需要到乳山市总公司盖章,所以我无保留合同。

我每年3.15向乳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2019年得到答复是,益天公司有合法的购房合同、协议。

我多次要求归还我购房时签订的协议,但乳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没有寄回我购房签订的合同。我向法院起诉都没有合同依据。

益天公司是黑社会的证据:

1、   我付款时签订了购房合同,至今没有给我一份购房合同原件,在我向山东省省长投诉下,乳山市房管局才寄来一份该局存档的,伪造我丈夫签名的合同复印件,我多次向乳山市各相关部门投诉,我丈夫从来没有同益天公司签订过合同,未得到任何答复!购房不给合同,是严重的欺行霸市黑社会行为。

2、        我电话中向益天公司交涉,益天公司的人,无理指责骂人“你不打听打听,老子怕过谁?”这明显是黑社会的行为。

3、       用偷鸡摸狗行为伪造我丈夫签字的合同,向国家机关备案,欺骗国家,视国家法律法规为儿戏,天下有这样胆大的黑社会组织吗?

4、        益天公司自己印制的《商品房认购书》认购条件4中约定:“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此认购书自动失效。”我向乳山市主管部门投诉时提到“乳山市益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给我已签定的合同,并伪造假合同的情况等同于与我朱洁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这是严重的合同欺诈。

5、        既不给我退钱,又不给我房子,是明目张胆的抢劫行为,一次没有找过购房人协商解决,而是摆出老子天下第一的行为,你能把我告倒?

向打黑办不顶用,到现在向国务院投诉了几次,正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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