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责任:谁会对那样的企业家充满 “偏见和敌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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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说明的是:在这里“企业家”并非经济学的概念,而是作为一种文化符号。

“企业家”在中国改革开放之初,大概很大程度上还是个学术概念,为国人较普遍熟知的时间并不长。人们更早声声相传的是“老板”,习以为常民营企业的经营者、企业主更多被称谓的是“老板”,再后来则延伸到了一些国有企业,在一些非正式场合也有如此称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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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的理解,“老板”一词在改革开放之初,在老百姓眼里恐怕既无所谓贬,也无所谓褒。国人也许一开始不擅长做企业,但并不意味着不擅长做买卖。尤其在民间市场意识比较浓厚一些的南方和沿海地区。至今,“老板”已成为了一个相对偏中性的词语,人们可以在它前面任意添加形容词。比如说,好老板、坏老板,不好不坏的老板,亦好亦坏的老板……

相对于“老板”而言,经济学家语言中更多提到的是企业家,且有着相对严格的内涵或定义,寻常老百姓是不以为然的。政治经济学教材里的“资本家”一词,并非就等同于企业家。

企业家绝大多数不贫穷,甚至会很富裕,但也不能够绝对。企业家的一大特点是“敢于”冒风险,因此先富后穷的企业家国外历史上有不少,在中国大概也会越来越常见。

企业家并非天赋的个性,企业家更多是一种职业,一种经济实践。大力倡导和弘扬创新与企业家精神,国家社会才能有更好的未来。

就像任正非那样的一类企业家,已经成为了新时代企业家精神好的象征或导向。但是,他们好像从未或者很少自封为企业家。倒是也有不少工商界大碗或大神,自封为企业家,人们反而不怎么感冒啊,更多称其为商人,可能跟重农抑“商”和市场意识淡薄有关的思想传统有关,不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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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之间有秆,那称铊是老百姓。

国人对企业家一词的理解任何一个国家社会都会有局限,能享有口碑的“企业家”称谓,在国人心目中是相当严格的,不是工商界任何一个优秀人士都可以轻易享受得了的。如今的老百姓早已不再是臣民,而主要是经济社会生活中普普通通的最广大的消费者、顾客和员工。

无论对于消费者还是员工,口碑即信誉。一个人信什么与不信什么,其所作所为造成的后果与社会影响,在普通老百姓那里往往很重要。

但是,这似乎并不妨碍国人早已对(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道路充满了足够的信任,或者说期待。

国人历来接受“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诚信为本、童叟无欺”、成人达己,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不只是中国特色,更是中国最优良的文化传统。

相反,见利忘义、损人利己,不只从来为国人所不齿,恐怕也为绝大多数世人所不齿。

如果说有不少人对企业家有偏见甚至是敌视,可以肯定的是,这其中大多数所谓的企业家不仅基本上都是自封的。更麻烦的是,这其中的一些所谓企业家相当程度并未赢得人们比较普遍的认可、肯定。不违法、别犯罪是法律底线。

然而,在世人眼里,企业的社会责任,相当程度恐怕却并非法律底线所能标识的。毕竟,绝大多数老百姓太难以做到像有些经济学家那样,理性。

当然了,任正非们某种意义上是成为了当代企业家群体中的一些标杆人物。许多不显山、不露水,却很值得社会称赞、值得人们敬重的企业家,分布在大江南北,祖国各地。否则,同样很难解释改革开放事业至今取得如此伟大成就,社会仍能保持如此团结与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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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应该成为社会共识需要共同维护的是,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在此基础上,大力弘扬创新与企业家精神,不分公有、非公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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