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蜗牛案”一类的案件再次重演,香港警嫂提了提建议

@風中微塵:

午安,各位网友,有些情况本人认为有需要向大家简单汇报一下。

《国安法》颁布之后,香港的环境已经好了很多,而且正在向更好的方向发展。但是,斗争并没有结束,尤其是针对香港警察的攻击,目前正在以新的形式展现。具体情况如下:

1 ,黄丝正在利用香港法治特点,刻意消耗警力。

例如,利用动物保护相关法例,动不动就报警。虽然并不是每次警方派員調查都一定会作出逮捕或起诉,但是接到报警就必须要派员进行跟进。近期这类现象愈演愈烈,看似简单合法的报案,实际上不少案件在经过详细调查之后,都证实了当事人并不涉及违法,也不会遭到警方检控。

但是,派员是必须,调查亦必须,这期间就会形成对各类普通人造成正常生活影响,会给警方造成不必要的警力消耗。他们这样做的目的,就是用各种各样现有法律,去“疲惫警方”,制造警民之间的矛盾,以此来削弱警方的执法能力,公信力和战斗力。

按照香港法律,香港警方作为执法单位,对于这类“疲警”式的攻击,暂时没有合法的维权和应对手段。我们迫切需要特区立法,针对刻意滥用司法的行为做出一定的处罚,这样既可以保障普通市民的合法权利不受到侵犯,又可以保障警力的合理使用,避免不必要的警力浪费。

2 ,目前,香港有部分法律,已经不符合当下环境需要,需要特区立法机构对法律进行修改。

例如此次“蜗牛案”,按照香港动保相关法律,内容实在模糊,在界定动物和执法上都不够清晰。香港警方作为执法单位,一定会秉公执法 —— 但是,当法律本身有模糊或者不合理的地方时,香港警方就会成为“不合理或模糊法律”的替罪羊。

一些黄丝教授、法学家等躲在立法背后,对此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实在是有违法治精神。所以,如果特区立法机构无法及时修改,真诚的建议由国家出面对香港相关法律进行梳理和整理,进行必要的调整、细化和修改。

3 ,部分媒体在报道相关新闻时,存在着一定的舆论导向偏差的情况。

警方出動警力是依法行事,并不存在对具体案情的定性,在没有调查清楚之前,也不存在任何的偏颇。但是,部分媒体在报道相关新闻时,似乎警方出动就等同于法庭审判一般,作出了定性,这是错误的。舆论监督是允许的,但是舆论审判是不允许的,刻意将正常警方調查工作曲解为“警方定性”更是无稽之谈。

建议部分媒体在报道相关新闻时,可以秉持事实,不要添油加醋,不要断章取义。舆论监督有其存在的必要,但舆论监督理应基于事实。

最后,微尘想在这里感谢一下这么长时间以来,一直陪伴和支持香港警察以及警察家属的小伙伴们,希望大家能够积极踊跃向特区执法机构或国家相关部门提出自己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及时对香港的部分法律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避免“蜗牛案”一类的案件再次重演,严重破坏香港警察和内地人民在患难之中建立起来的珍贵友谊。

感谢大家。

500

一线警员@胖胖Wadee 转评该微博表示:“作为港警,作为前线的执法者,在执行职务时,很多时候我们总是有理说不清,身不由己。 唯一可以做的就是依法办事,同时亦希望能够获得市民的体谅。”

500

500

站务

最近更新的专栏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