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拐卖儿童,中国是否应该立法“买拐同罪” ?

【本文来自《被拐儿童找回来了,大多数孩子会怎么选择,养父母是否会被追责?》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guan_15844001782769

    拐卖儿童为什么屡禁不止?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存在着一个强大的买方市场。在巨大的利益驱动下,使得人贩子铤而走险。

    现在解救了被拐儿童,买家只要没有虐待孩子的,一般都不追究责任;

    而且如果找不到孩子的亲生父母,一般还都交给买家来照顾被拐卖儿童;

    还有说“让孩子自己选择”、“不对孩子造成二次伤害”的;

    这种种都给社会传递了一种错误信息,使买家产生侥幸心理:只要我不虐待这孩子,即使将来孩子被解救了,即使将来孩子长大以后知道了真相,也仍然有可能判给我。

    这种做法,不利于打击买方市场。

    我们说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应该从根本上进行保护。实行“买卖同罪”正是通过让买家人财两失外加刑事责任,来打击买方市场。

你说的都对,但经不起实践的检验!

为什么会“存在着一个强大的买方市场”?因为不孕不育、观念等等原因造成了买小孩的人在他们生活的环境里都是被可怜被鄙视的对象,他们不愿意被可怜被鄙视,因此有了这些问题。你可以说这不是买小孩的理由,但现实就是这么残酷。在2005年之前,警方开展过解救被拐卖的妇女儿童行动,在解救过程中,很多地方的警察车辆被掀翻,人员被扣留,同情弱者,宗族观念,人们只看到了自己周边弱者被政府欺负,看不到失去孩子家长的痛苦。

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哪怕是到了今天,如果大家都有你的这种认知,拐卖小孩的事情还会存在吗?收养小孩的人的邻居、村(居)民会不知道吗?有多少会举报的?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群众还没有达到这种觉悟,社会对于收养问题分歧还很大,不是制定一个法律就可以解决的,法律不是万能的!

站务

最近更新的专栏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