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伤害中国人民感情”的品牌方,有没有法律支持经销商向品牌方索赔?

几乎每个月,都有几个品牌方“辱华”、“分裂国家”、“伤害中国人民感情”,从HM,到技嘉,再到最近的维他奶,通常都是开始的时候人民群众义愤填膺,激烈抵制,然而几个月后,随着热度下降,消费者又会重新购买这些品牌。短期内,无辜的国内经销商,代理方承担了巨大代价。

但是如果支持经销商、代理方向品牌方索赔,由品牌方承担大部分损失,并且保留如果品牌方被告要求赔偿,执法机关有权处置品牌方在华资产的选项。

同时还应该支持,品牌方员工私自发布不利于品牌的信息(不包括检举揭发品牌方表面一套,背后一套的做法),品牌方有权向员工追究责任并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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