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奴隶的生活和平民相比有何区别?
朱元璋禁止平民拥有奴隶,要从元朝江南富豪家豢养的奴仆被割屌说起。
江南富豪家,何以要将奴仆的屌割掉呢?
因为他们家大业大,住着深宅大院,几房姨太太在后院,总需要有人帮衬照应。为防仆人与后院的妻妾做那事,于是纷纷仿效皇宫制度,将奴仆净身,可确保后院无虞。明朝以前的富人家,奴仆可以达到数百甚至数千,他们为什么能拥有那么多奴仆呢?
需知,旱、涝、兵变等导致的灾荒,百姓流离失所,不得已卖身为奴。每逢灾害,农民颗粒无收,土地的价格也贱得出奇。譬如一片地,平时可以卖10两,到了大灾荒时,只能卖1两。而中产之家则可借此发家,事实上历朝历代农村中忽然发达起来的地主,多半是趁此机会抄底的。等到丰年,返聘无地农民给自己种,坐收渔翁之利。
所以说,平民很容易变成奴隶,二百年内一五十年有严重灾荒的某朝,平民更容易破产。很多时候,河南村落或城市街巷上,大批大批的饥民把自己卖了。不卖身,可借债,但是荒年借债都是高利贷。高利贷滚上一年,借钱的田也没了,房也没了,儿女就得卖了还债,自己也去给人家当奴隶。
这在古代,叫“逼良为贱”。
你想,当奴的日子,会比当贫农的时候好过吗?
卖身为奴,则相当于这辈子就得听候主人差遣,不敢有丝毫违拗。奴仆骂主,是要打板子的。奴仆殴打主人,是要丢命的。在外面和普通人比,身为奴仆者犯事,惩罚上总要重一等,对对方的惩罚却要减一等。这是法律规定,所以在民间,普通的奴仆,往往不被人们看成是一个“人”,而更像牲口。主人对奴仆好不好,要看主人人品和心情,很多主人喜欢凌虐奴仆,即便主人不凌虐,主人的亲朋子女,也可能凌虐。
张伯苓言
到明朝,朱元璋下令非功勋贵臣不得豢养奴仆,甚至一品不得超过二十人,二品不得超过十二人,三品不得超过八人。就是因为元朝卖身为奴的太多了,普通人家只要是没破产的,就可能拥有一个奴仆,而大臣家可能拥有成千上百的奴。明朝初期,庶民若是豢养奴仆,是要挨板子的,因为管得严,几乎无人敢犯禁。
平民卖身为奴的情况,与土地兼并的程度高度相关。所以到明朝中后期,随着土地兼并的加重,中产及以上家庭,又开始豢养大批奴仆,出现了严重的僭越行为。法律有规定非功勋不得买奴,人家就管买奴叫“认义子”,男奴叫“义男”,女奴叫“义妇”。
清朝人口买卖更严重,平民中,只要是有钱,愿意买个奴的,就可以买。奴的价格,要根据市场行情来定。灾荒时满大街都是,有的甚至不要钱,只要管口饭就行。平时的时候,则从二两到几十两不等。注意,二两是京城工人家庭的月入。你买了人当奴,这人就等于是你家的了,让他干啥他干啥,但你是要管饭的,也是要给住处的。所以所谓的“庶民蓄养奴仆”,实际应是庶民中的中产及以上家庭蓄养奴仆。
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说陶渊明这么穷,怎么还会有仆人?
陶渊明虽然穷过,但只要愿意当官,好歹就是彭泽县令,不当官的时候亦有朋友接济。县令给家里的官地有三顷(三百亩),这已经很阔了。即便是以前贫困,也不妨碍他有仆人。陶渊明那个仆人,多半就是家里有钱的时候收的,抑或是个世仆。也就是他祖上富贵时收的奴仆,奴仆生了孩子以后继续为奴仆,这就叫“世仆”。
仆人作为主人的家庭成员,可能会在主人家庭遭遇经济危机的时候被遣散,但只要是主人不彻底沦为赤贫者,且不赶人或出卖,老仆就不会走。
袭人、晴雯,那叫高等奴婢。
总有同学说:古人太爽了,能有这么漂亮的丫鬟服侍,悔不该生在当下啊!
拜托……
人家贾宝玉是什么家庭,你是什么家庭?
人家亲爷爷是国公,奶奶家是侯爷,亲爸爸是员外郎,亲姐姐是皇妃。同学你应认真想一下一个现实问题,那就是你们那片的街道办主任愿不愿意正眼看你。
好吧。
苛刻了。
再说奴隶可否实现阶层跨越,答案是可以。只要你赚够钱赎身,你就可以当良民。江南一些高等奴仆,管事的,通过搞业务发家以后,便可以砸重金脱离奴仆地位,另立门户生活。但是,即便脱离奴仆的地位,成为良民,默认也还是不如原先的主家尊贵。但出现这种情况的概率很低,通常就是生生世世永不得脱离贱籍,不能参加科举考试,也不能从事什么正常的职业,只能给人干苦力讨生活,因此无从上升。
明朝,朱元璋强令社会上不得蓄养奴仆,违令者杖一百,许多百姓得以脱离贱籍。但后期土地兼并,流离失所的百姓不得已再度成为贱民。这就又陷入了一个死循环,无论是金钱、土地,还是人身、享受,都会向少部分人聚集,少部分人极力阻断下层上升渠道,直至另外一场平均地权的革命爆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