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待党内同志,胡锡进是不是违反了党的组织纪律原则?

不知道这个帖子能不能过审。

关于胡锡进最近发的那几条评论。

大前提是长安网是党内同志,那么

1.胡锡进首先是作为《环球时报》的主编身份发的评论。《环球时报》是什么身份,毋庸置疑,胡锡进是不是党员?既然长安网是党内同志,那么采用什么样的方式方法,胡锡进有什么意见,这些胡锡进首先本应该只在党内国内不公开的状态下表述,但是胡锡进上来就毫无遮掩大摇大摆的把自己的意见堂而皇之的全公开的摆在了国际舆论场上,这是不是违反了党的组织纪律原则?

2.长安网是党内同志,《环球时报》的上级是谁大家都知道。胡锡进有没有资格有没有权利以自己《环球时报》主编的身份在网上指手画脚挑动群众讨论什么官方账号应当怎样表达?胡锡进如果有自己的看法和意见,是不是首先应当在内部向长安网反映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现在胡锡进这样做是不是同样违反了党的组织纪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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