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闲话“余孽”

首度听闻“余孽”一词,是在2013年,当时是一位表演艺术家对记者说的。

何谓余孽?就是漏网之鱼吧,即没受到惩处的罪犯。所以当被定性为余孽,未审就已被定罪。

不要轻易使用这个词。经历文革就被定性为文革余孽,曾经历日占区的统治就被称为汉奸余孽,处于黑社会称霸之地就被称为黑帮余孽,这样做不公平。

当然,当今社会各种余孽还是客观存在的,汉奸余孽、黑帮余蘖、贪腐余孽大有人在,文革余孽倒是没有发现。

美国政坛有强盗余孽,澳大利亚有些政客是囚犯余孽,英国政坛不少毒贩余孽,加拿大不乏走狗余孽,倭国则军国余孽猖獗。

余孽不仅是实体人,也是一种意识形态,一种思维逻辑。

境界高的人,一般不会成为余孽,而心态扭曲者,成为余孽和可能性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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