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交车坠江是三方造成的悲剧
潘佳瑭 2018/10/02
重庆公交车失控坠江的原因终于查清。10月28日凌晨5时1分,公交公司早班车驾驶员冉某(男,42岁,万州区人)离家上班。9时35分,乘客刘某在龙都广场四季花城站上车,由于道路维修改道,刘某错过站未下车,于是要求下车,但该处无公交车站,驾驶员冉某未停车。10时3分32秒,刘某起身靠在冉某旁边的扶手立柱上指责冉某,冉某多次转头与刘某解释、争吵,双方争执逐步升级,并相互有攻击性语言。10时8分49秒,车行驶至万州长江二桥距南桥头348米处时,刘某右手持手机击向冉某头部右侧,10时8分50秒,冉某右手放开方向盘还击,侧身挥拳击中刘某颈部。随后,刘某再次用手机击打冉某肩部,冉某用右手格挡并抓住刘某右上臂。10时8分51秒,冉某收回右手并用右手往左侧急打方向(车辆时速为51公里),导致车辆失控向左偏离越过中心实线,与对向正常行驶的红色小轿车(车辆时速为58公里)相撞后,冲上路沿、撞断护栏坠入江中。于是,司机和乘坐这辆公交车的15人(包括首先动手的刘某)一下子与整个公共车一起沉入江底,数天后被救援打捞人员从68米深的江底打捞出水。
就这样,一个作死的乘客,让一车人一起陪葬了,教训深刻!
从攻击行为来看,是这个女乘客先动手的。她对司机的攻击是首因、主因,司机的还手是次因,当然,如果司机不还手,出现大问题的可能性会大大降低,但并非不可能出现类似结果,比如,司机转头、低头躲闪,也可能导致方向盘非正常转向,造成车毁人亡。别说动手打司机,和司机聊天都危险,下意识躲闪的结果无人能预测。仅就这一事件来说,首先动手的女乘客是第一凶手!
显然,造成这起悲剧的原因:首因是女乘客对司机动手,其次是司机还手,第三是无人立即制止泼妇的危险动作。
此前也有乘客拉扯司机方向盘的危险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