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孝》回潮,“传统孝道”配得上“孝”字吗?
上周五4月16日,浙江湖州有个热点,营盘山景区放了座雕像,是《二十四孝》其中一景,“乳姑不怠”。大致说的是唐朝名族崔姓某官员的祖母非常孝顺,用乳汁喂曾祖母。
雕塑引发热议后,景区工作人员回应,“《二十四孝》是老祖宗一辈一辈传下来的,投诉的人可能是比较年轻的人,他可能不懂孝,在以前,这种《二十四孝》就叫孝。”
这话年轻人就非常不爱听,到了4月18号雕像拆了,景区工作人员表示有关部门已介入此事。这几年传统文化回潮,人人都谈《二十四孝》,2021年的今天,我们该如何看待“孝道”?
引发争议的景区雕塑
结论:西汉有西汉的“孝”, 魏晋有魏晋的“孝”。从唯物史观角度出发,任何规范都存在局限性,伦理道德,更加受时代与社会意识限制。
传统孝道“父为子纲”,践踏人性。要让步于现代孝道。现代化社会里,传统孝道需要接受文化批判,“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建立“现代孝道”,服务于中国社会老龄化。但空洞的道德说教,更加没有可推广性,推广社会价值观,还是需要搭配相应措施。
2019-2050年中国老龄化趋势图
俗话说“百善孝为先”,传统儒家作为一套伦理学体系,将“孝”当做最核心的实践道德。
一“忠”,一“孝”,中国传统社会就建立在这套宗法制上。以血缘为中心,将人的行为放置在家庭、家族之下。这样说比较复杂,换个说法就是中国往往先有宗族、再有家庭,最后才有“你”。
因此“孝”是一套行为价值规范,有了规范,人类才能评判事物的“意义”,进而寻求精神共识。至今千百年的实践里,“孝”是子女和晚辈,面对父母长辈时善行和美德的总和。
中国差序格局的结构
一般来说,当代中国人了解《二十四孝》基本都源于一个人:鲁迅先生。
《朝花夕拾》的第三篇作品即《二十四孝》,鲁迅先生称自己获得了“下图上说”版《二十四孝》,“那里面的故事,似乎是谁都知道的”,因此先生的保姆阿长,“看到图画,便能滔滔地讲出这一段的事迹”。
结果幼年时的鲁迅先生研读了其中事迹后,失望的发现自己办不到。
但是,我于高兴之余,接着就是扫兴,因为我请人讲完了二十四个故事之后,才知道“孝”有如此之难,对于先前痴心妄想,想做孝子的计划,完全绝望了。
先生借此文批驳的对象主要是民国初年的复古主义者,这批人当时妄图借“孝道”获得政治影响力。
但文章里也有一点值得注意,在清末民初,《二十四孝》广为流传,连文盲都非常熟悉其中情节,文化传播力极强。
郭巨埋儿
这也体现出,经过两千年发展,传统孝道逐渐从社会道德标准,异化成了法权关系。封建社会下,族长家长掌握着“孝”的解释权,所有中国人围着这根指挥棒,遵循强制性孝道。
孔子时期,还强调子女对于父母“小杖受,大杖走”,必要时应该合理劝诫长辈。
到唐代,律法在“孝”的指导下,彻底赋予家长支配权,家庭财产由家长一人支配,子女不孝,有期徒刑最高三年。
直到民国建立,仍然存在有关“不孝”的法律条款,父母可以在法定范围内惩戒子女。
“孝”从道德规范,变成了权力关系。直到新中国建立,家长制立法才被彻底废除。
辜鸿铭当年说过,“头上的辫子可以剪,心里的辫子还在”
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带动了某些封建文化残余回潮,浙江景区事件就是个典型案例,“传统孝道”标准,与当下社会价值观格格不入。
时至今日,中国社会迅速老龄化,按照《中国发展报告2020说法》,我国老年人将在2025年达到15%,65岁以上老年人将达到2.1亿。
老龄社会加速到来,让养老问题日益严峻。虽然中国养老制度日益成熟,但是按照目前的社会基础,家庭养老仍然是不可或缺的部分,在社会价值观层面,公众该坚持怎样的“孝道”成了问题。
社科期刊《探索》2018年论文《老龄化应对与当代社会基础性孝伦理体系的构建 ——基于传统“二十四孝"的批判性分析》就谈到了相关问题。
论文认为,中国社会需要确立全新价值导向,服务现实需求。《二十四孝》在传统中国流传甚广,产生了极大影响,传播力如此之强主要有几个基础:
一是统治阶层的大力推行,传统农耕社会里,孝行是构成社会道德的建构重要基础。
过去也有分析,《二十四孝》内最极端案例,大多诞生于魏晋时期,这和司马家篡位得国不正,大力宣扬“孝”,以此构筑合法性是分不开的。
二是不发达的社会认识,当时人民群众教育水平有限,无法分辨真实与虚构的孝行,因此《二十四孝》里的各种案例大为流传。
三是传统社会宗教基础,比如书中经常有“因果报应”等非理性案例,社会更容易接受。
四是《二十岁孝》的道德规范作用,当时的人遵循这套规范,很容易在个人发展中获得正反馈。
因此,如果把《二十四孝》作为文化传播学的范式,当代社会这套模式仍然存在利用价值。
论文认为,当今中国可以重构“基础性孝伦理体系”,应对未来中国的老龄化挑战。
《二十四孝》故事主体的性别分析
但论文同样点明,《二十四孝》中里有大量违反人道主义,基本人伦的故事。《二十四孝》里的孝行原则,在今天也不值得提倡。
比如鲁迅先生非常反感“郭巨埋儿”,郭巨夫妇剥夺子女生存权,以达到“孝行”。
男女平等原则,是新中国立国之本之一,而任何时代的“尽孝”,也不存在性别之分。
但《二十四孝》创作背景是传统社会,因此该书还存在大量男女不平等思想。
全本书24个故事里,所有故事里,都有男性“尽孝”,而只有《乳姑不怠》和《涌泉跃鲤》两个故事,出现女性“尽孝”行为,占全书8.3%。
另外《二十四孝》的“孝”只存在于传统家族内,91.67%的故事发生在血亲之间,而非血亲关系故事,只占12.5%。
“老吾老及人之老”,相对狭隘的“孝”,也不符合社会主义价值观原则。
最后是孝行无法普遍化,《二十四孝》的故事,在今天极少有普遍意义。
部分故事设置了很高的道德标准,“教化内容过于高调,只能让人望而生畏。”绝大多数“孝行”今天看,不仅“超越了道德底线,甚至违背法律原则”。
因此论文认为,“现代社会需要可以普遍化 ,且比较可靠的伦理依据。几大因素相加,《二十四孝》中的“孝行”,在当下社会仍然需要扬弃。
为了适应新时代社会道德需求,此前也曾有重构《二十四孝》模式的案例。
2012年,全国妇联、全国老龄办等协会发布“新版24孝”行动标准,包括“经常带爱人、子女回家”、“教父母上网”、“帮父母买保险”等行动准则。
结果传统《二十四孝》,因为传播性良好,在今天尚有生存空间。“新版24孝”主要以道德要求为主,并没有相应的推行措施,最后彻底被“淹没在信息的海洋中”。
这最终说明了一点,中国日益走向发达工业社会的今天,社会对空洞的道德说教更加没有容忍度。
推行任何道德规范,首先需要物质基础,其次还是要避免“慷他人之慨”的道德狂热。
一条有可实行性的孝行推广措施,可能胜过24条说教。
2011版新24孝故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