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发展(二):如何发展(1):确定目标
发展是智慧生命的最高追求,那么研究如何发展就是最重要的事情。
发展是生命采取主动行动使得事物状态朝着有利方向变化的过程。
所以,发展可以分为两个基本步骤:
首先,确定有利的变化方向,即确定目标;
然后,采取主动行动使得事物状态朝着有利方向变化,即采取行动。
当达到目标或目标的某个阶段以后,就应该确定新的目标,并朝着新目标继续发展。
如此循环往复,永远发展下去。
首先,让我们来研究如何确定目标。
确定目标就是确定有利的变化方向。
目标是对预期有利的变化后事物状态的主观设想。
1、认识和需要:
确定目标有两个基本前提和基础:认识和需要。
认识是生命对一切事物主观的抽象反映,是生命确定目标及后续发展的基础。
显然,生命必须拥有对事物状态及变化规律的认识,才能预测事物变化,才能知道哪些变化有利,以及如何推动事物朝着有利方向变化。
此外,生命必须拥有对自身的认识,才能知道自身的真实需要。
生命的认识越高,对事物的了解越全面越深入,就能更好更合理地确定目标,更快更顺利地发展。
由于事物的复杂性以及生命本身的局限性,生命对事物的认识是不可能绝对准确的。
也就是说,生命的认识必然是不精确的,甚至是有错误的。
由于认识的不精确性,生命的目标和发展不可能是完美无缺的。
生命可能会确定错误的目标,也可能会选择错误的发展路径。
所以,为了更好的发展,生命必须不断提升自身的认识。
低等生命完全依照本能行动,只有极为有限的认识。
低等生命的认识全部来自于遗传,是本能的一部分,无法后天习得新的认识。
例如,苍蝇能够识别食物和危险,逃离人类的手掌。
母鸡将所有“叽叽”叫的东西当做自己的孩子,无论是小鸡还是橡皮玩具。
随着生命的进化,生命的认知能力也越来越强。
例如,猩猩能够学会使用简单的工具,虎鲸拥有极为简单的语言。
智慧是生命进化的分水岭。
目前,人类是唯一已知的智慧生命,拥有完备的认知能力,能够不断提升自身的认识。
实践是提升认识的最主要方法。
毛主席在经典文章《实践论》中,对实践和认识的关系进行了全面深刻的阐述。
简单来说,就是通过实践产生认识、提升认识、验证认识,再根据认识指导实践、改造世界。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如此循环往复,并且每一次实践和认识的循环都在不断提升和进步。
需要是生命在生理和心理上对客观事物的某种要求。
生命的需要是生命发展的推动力和根源。
所以,生命的需要决定了目标的确定。
生命的需要主要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与生俱来的需要,还有一类是后天形成的需要。
与生俱来的需要通常都是生命所必需的,是由生命的基因决定的。
其中,生存和繁殖就是生命最根本的需要。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的需要,如陪伴和交流就是人类等群居动物的需要。
后天形成的需要是生命后天习得的,只有拥有一定智慧、具有学习能力的生命才能拥有。
单细胞生物、昆虫等低等生命完全依照本能行动,无法习得后天形成的需要。
用火用电、看电视玩手机等就是人类后天习得的需要。
后天形成的需要不是自然而然产生的,而是需要一定的产生条件。
有一句俗话说的好:“贫穷限制了我的想象力”。
在没有见识到以前,人们通常无法拥有这样的需要。
贫穷的农妇无法想象皇后的真实生活,也就无法产生那样的需要。
我们普通人也难以想象富人们的真实生活,也就难以理解富人们的真实需要。
所以,认识的提升通常会带来需要的增加。
著名的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对人类的需要进行了深入的分析。
该理论提出,人的需要是分层次的,并且不同层次的需要是按照先后顺序出现的。
当一个人满足了较低层次的需要之后,就会出现较高层次的需要。
除此以外,还有一种需要,本文将其称为“伪需要”。
伪需要是指生命主观上认为自己需要,但是实际上是不需要的;或者生命主观认为自己需要某种需要,但是其实是另外一种需要。
伪需要本质上是需要的误解和扭曲。
伪需要的一个经典例子就是当代的消费主义。
人们追求无节制的物质享受和消费,并把这些当作是生活的目的和人生的价值。
显然,无节制的消费并不能带给人们真正的幸福和价值。
2、有利和可行:
综上所述,确定目标就是,生命基于对自身及周边环境的认识,为了满足自身的需要,主观设想未来事物的状态。
所以,一个好的合适的目标应该至少满足两个基本要求:有利和可行。
有利表明目标是有利于生命的,达到目标会给生命带来利益。
利益本质上就是满足生命需要的某种事物。
越是渴求,越能满足需要,利益也就越大。
目标的有利可以分为主观有利和客观有利。
主观有利是指生命主观认为目标是有利于自身的。
客观有利是指目标客观上确实是有利于生命的。
通常来说,主观有利和客观有利是一致的。
但是,由于认识的不精确性,往往也存在一些不一致的情况。
主观有利而客观无利的需要就是伪需要,其中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诈骗。
骗子让受骗者主观认为目标对受骗者是有利的。
然而客观上,目标是有利于骗子,而无利于受骗者的。
从发展角度看,无论目标客观上是否有利,只要生命主观认为目标是有利的,生命就会采取行动。
同样,无论目标客观上是否有害,只要生命主观认为目标是有害的,生命就会拒绝朝着该目标发展。
所以说,目标是否有利本质上是由生命自身主观判定的。
甚至于,某些目标客观上是有害的,但是这些目标满足了生命的某些需要,生命仍然会朝着这些目标发展。
例如,吸毒是公认有害的,但是吸毒能够满足吸毒者某些生理和心理需要,所以吸毒者仍然会迫切的想要吸食毒品。
总而言之,只要生命主观认为一个目标是有利的,那么生命就可能会朝着这个目标发展。
可行表明目标是可行的、可实现的、可能达到的。
如果一个目标是无法达成的,那么这个目标自然也就毫无意义。
然而,对于很多目标,如好好学习、锻炼身体等,虽然无法达到绝对理想的程度,但是仍然可以通过努力行动不断接近。
那么,这些目标是可接近的,显然也是有意义的,可以称之为无限目标或极限目标。
此外,对于一些复杂的大目标,达成的难度是很高的,需要的时间也很长。
于是,可以将复杂的大目标划分为多个阶段性的小目标,从而降低达成目标的难度并缩短时间。
然后,通过完成阶段性的小目标来不断接近最终的大目标。
判断一个目标的可行性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关键就在于生命对事物及自身的认识水平。
显然,生命对相关事物及自身的认识越精确、越全面、越深入,对目标可行性的判断也就越准确。
此外,目标的可行性还会随着发展而改变。
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原来不可行的目标变得可行了。
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原来可行的目标也可能会变得不可行。
例如,登上月球,在古代是绝对不可行的。
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在现代社会登月变得可行。
由于目标是对未来的主观设想,因此目标的可行性分析也只是想象中的理论上的可行性。
一旦真正开始行动,想象中的可行性和实际行动的可行性仍然会存在很大的差别。
众所周知,想是一回事,做是一回事,想和做的差别还是很大的。
原本想象中很难的问题,可能在实际中很轻松就解决了。
原本想象中很简单的问题,也可能在实际中很难解决。
此外,在实际行动中,还可能会遇到很多想象不到的问题和困难。
所以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目标的实现最终依靠行动来完成,目标的可行性最终也需要行动来验证。
3、小结:
确定目标就是,生命基于对自身及周边环境的认识,为了满足自身的需要,主观设想未来有利于自身的事物状态。
认识和需要是目标的基础,有利和可行是目标的基本要求。
因此,为了确定合理的好目标,生命应该不断提升自身的认识,探寻自身真实的需要。
一方面,应该尽可能搞清楚自身的真实需要和目标的真实收益。
选择最能满足需要、收益最大的一个或多个目标。
另一方面,应该尽可能搞清楚当前真实情况和目标的可行性。
目标是否符合客观规律,是否满足各种因素和条件。
选择最具可行性的一个或多个目标。
最后,综合考虑有利性和可行性,确定最合适的目标。
如果目标较为复杂,还可以将复杂目标划分为多个阶段性的较为简单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