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成长史,可以认为是现实的“勇者与恶龙”,不需要对它抱以同情

【本文来自《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CatalystLEI

    同情阿里巴巴,因为它是开创者,再有缺陷的战士也是战士,而靠抄袭它起步的京东和腾讯永远只是苍蝇。

京东起步就是看准TB缺陷,没直属物流。阿里巴巴成长史,可以认为是现实的“勇者与恶龙”,10~15时期运营和公关是冲破壁垒,15后构建闭环的护城河抵抗冲击爆破,终究是服务资本的商业,开创是他手段,护食是他本能。

腾讯也不是苍蝇,当整体是个你不抄袭,别人抄袭的环境,有什么生存空间,客观说,过去经济水平和人才储备不足支撑原创,而且相对独立的网络空间,就自然而然后发对标国外成功案例的趋势。字节的原创,更大原因是经济水平上去,社会文化和基础设备能支持这原创。腾讯起步发家时期不是这种大环境,有原则不抄袭可以,金山游戏那种,也就多一个类似金山的公司。

当大环境已经出现变化,腾讯还抄袭,就多一个企业版郭小4。

成功的商业资本都是没感情且道德真空,只服务经济市场。或者可以举例出“道德模范、人类之光”的企业,这是要冠伟大之名的企业,凤毛麟角且多在历史书上供人阅读。既要有个人的认知情感也要有客观唯物在旁,阿里不需要同情,需要是法律和社会有质量的监管。腾讯不是苍蝇,是基于现实环境追逐利益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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