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该如何谈自由?

我国要构建人权话语权,自由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如何塑造我们的自由观并且争取西方的认同?不妨让西方人康德为我们背书。

康德的自由和道德太高冷了,普通人也许很难做到,因此需要折衷(后面谈及)。

有一段时间网上一直在鼓吹“财务自由”,这种所谓的“财务自由”不过是叫你“买买买”的消费主义陷阱。你以为想买什么就买什么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叫自由?康德会告诉你:你不过是在服从你的渴望,你恰恰是不自由的,你只是欲望的奴隶。服从自然法则和社会法则(比如法律)都是不自由的,一个人渴了要喝水饿了要吃饭这只是满足生理需求而不是自由。或者,挑一盒自己喜欢的草莓味冰淇淋吃呢?这也不是自由,你只是在服从自己的口味偏好。那么,基于理性原则坚持我的价值观呢?你只是在服从自己的价值偏好。遵守社会法则(法律)也不自由?是的!这是他律,你应该内化为自律才叫自由。康德的自由和道德看起来是如此不近人情。

功利主义哲学强调人趋利避害的本能,不能违反自然法则,比如放弃生命、自由、财产等,因为人是上帝的财产,你不能擅自做主。康德则认为人可以为自己立法,做自己的主人。

康德说:自由不是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而是你不想干什么就能不干什么。你应该让你的欲望服从你的理性,这才是真正的自由。自由即自律。这种自律不是说你每天都学习两个钟头就叫自律,假如你学习是为了考上大学,考上大学是为了将来找份好工作。这不是自律,这是他律(受制于外在因素)。自律是自己给自己立法。我们按自己的理性给自己立下法则,并严格按照这个法则行动,也就是自我主宰。

康德的道德观也非常严苛,他反对把人仅仅当做工具或手段,一个人为了找份好工作而去学习,那甚至是不道德的,因为你只是把自己当成实现某种目的工具或手段,你学习是基于功利目的而非基于自由意志,不是为了使自己成为一个有智慧的人,或者说求知不是你学习的目的,出人头地才是(假如你爹给你留下一亿财产,你就不会那么辛苦去学习了),因此,这既不自由,也不符合道德律。

在《道德形而上学基础》一书,他用责任将自由与道德联系起来,要求出于责任而行动,且遵守道德法则。如何判断你是在做一件道德的事?基于自由意志,这种自由意志是指你认可并选择成为这些准则的主人,依照准则去行事,而不是他强加于你,依责任而行,在自律下自由地行动。你把做那件(道德的)事看作是你的义务(动机),而不是“合乎义务”(结果)。比如你看到水滴筹有个人很可怜,正等着钱救命,于是你捐钱帮助他。这在康德看来,你的举动不具有道德价值,虽然它的结果合乎道德,因为你只是在满足自己的同情心。你应该出于责任,因为他生病了需要钱治病,你帮助他是因为你认为你有责任帮助他,你把这种举动视做你“应该做的事”,不为个人得失。

那么,谁在选择成为准则的主人并且执行这些准则?纯粹理性。是理性在主导意志。道德如何可能?在康德看来,作为经验客体我们存在于感官世界,行为受自然法则受因果律(如法律)决定,但是作为经验主体,我们存在于智思世界,独立于自然法则之外,拥有理性,能够实现自律。因此我们能够为自己立法。理性可以不受外界因素的影响,因而我们是自由的。至于儒家的仁、善,即恻隐心,都只是欲望。如同上述,如果捐款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同情心,受外部目的支配,就会变成结果主义。

康德认为撒谎是错误的,绝不允许,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可以误导。有一个例子,一个杀手追杀一个无辜的人,这个人是你的朋友,正躲在你家,杀手问你他在不在你家?你绝对不可以撒谎!任何情况下。哪怕知道后他立刻把那人剁成肉酱。但是作为有道德的人,你跟杀手拼命吧—— 这确实不近人情。那么,如何在既不撒谎又不出卖朋友的情况下遵守康德的道德法则?在康德看来,一个谎言和一个被误导的真话在道德上是完全不一样的,因为一个谨慎的托词遵守了定言命令,维护了道德法则的尊严——我希望杀手被误导,这也是动机的一部分,我的意图与道德法则相符。

康德的自由和道德就像“不自由,毋宁死”一样,过于严苛,无法成为普遍法则(正像王孟源说的,如果他们的政府也相信这一套就该翻开刑法,把有期徒刑都改成死刑),虽然他自己认为这应该成为普遍法则,但事实上,只有极少数的人能做到。

中国在构建自身的人权话语权时,也不妨畅谈自由、道德,或可取康德部分自由观(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因为康德的自由与责任相关,将自律视作自由,可遏制自由的任意性,并与道德相联系。这意味着我们可以站在道德高地上抨击西方的自由任意性,说这是在满足个人自私的欲望,根本不是真正的自由)+功利主义“追求幸福最大化”的自由观+道家内在自由观;再取儒家的仁、善。虽然在康德看来,孔子的仁、善都不具备道德价值——康德对道德的要求很高,不能基于同情心去做一件道德的事,因此我们可以折衷,在康德的道德动机论和儒家道德的结果主义之间做平衡,就像在法律上兼顾程序正义与结果正义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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