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莽改制的土地制度与新中国的房地产政策


这几天和人聊房产税,听一位老师讲了个王莽篡汉历史故事,觉得非常有收获。
西汉末年,贫富差距很大。富人有很多的土地,但是穷人没有。只能租富人的土地劳作。
这个就像少数人有大量的优质房产,而进城的外来务工者比如在北京努力几辈子都买不起房子,只能租有钱人的房子生活,每月定期付租金。
王莽作为一个道德上人人称颂的完人上台之后,针对这个现象做了一个改革,他不让土地买卖。把所有的田产都变成了“王田”。等于说是收归国有。
换成房子就是你家就那么几口人,就一套房就可以了。另外的房子拿出来分给没有房子的人。这么好的政策结果是所有人一起骂他。
地主最重要的资产没有了,肯定要骂。那么民众为什么也要骂呢?因为分不到啊。就像房子,北京三环内的房子和昌平的房子一样吗?国家免费分给我,凭什么你住海淀区的学区房,我跑到卢沟桥呢?道理都一样。
他们做汉代的历史研究,王莽这个时代就特别的有趣。因为里面的很多的想法和做法都可以在我们现代找到对应的模式。有些甚至是现代成功了,有些根本没办法操作。他们做相关的史学研究,怎么让大众去了解这段历史呢?还是要回到我们目前的社会问题上。相互对应,大家看起来会非常亲切。
我就给他补充了一个相关的房产政策。我们国家刚建国之后,50-60年代这段时间房地产市场就是“以公有制为主体”。房子都是国家的。你在城市当中结了婚,去找国家分配。你户口不一样,单位性质不一样,分到的房子就不一样。
没有自由买卖,结果是住房的严重短缺。人均住房面积城市当中到70年代甚至只有3.6平米。
还有就是当时的婚姻制度。我国第一部婚姻法是50年,现在评价都是讲“思想上的巨人”,下一句话就不说。因为执行起来非常不好。当时约定离婚是一方提出,组织同意就行。可是没有涉及分钱。
比如你是女孩子,嫁给国企职工,分了一套房子。你离婚了,这套房子能给你吗?不能。
房子产权是国企的。你又不是他们职工,哪怕你老公愿意你都不能拿走这套房子。所以结果是什么?组织不同意你离婚不就没有离婚带来的房产分割问题了?所以我国六十年代那段时间你看法律上离婚很简单,组织同意就行。可是就是组织不同意你离婚。
结果到八十年代改了,婚姻法改了,房产市场也改了。改到现在,很多人其实又想回去了。历史就是一个循环么。
本来是个房产税的话题,从王莽改制的土地制度,再联系到我国建国初期的房产公有制和相关的婚姻制度。聊聊天其实也挺有趣的。#v光计划#收起全文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