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这招,到法院起诉效果好~

财产保全的“疗效”

为最大限度确保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师宗法院在“立案-审判-执行”衔接上发力,为了防止义务人转移财产,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向诉讼案件全面开放,当事人在立案时即可向法院申请对被告的银行账户进行查询,并对查询到的银行存款进行限额冻结,这样,当您官司打赢以后,义务人依然不主动还钱的话,你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会将冻结的存款划拨到您的账户。如果义务人的账户被冻结后能及时还钱的话,您连官司都不用继续打,直接带着义务人履行的证据来法院撤诉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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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一点点防备”

执行是法官对胜诉权益的维护,这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后一环也是最重要的一环。有的义务人为了躲避执行,提前转移财产,执行人员查控财产时就会“扑空”。提前转移财产的义务人都有防备,执行人员也很难找到他的其他财产。这大大的影响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也让执行陷入了“执行难”。

财产保全与网络查控衔接的机制实施后,就能在义务人“没有一点点防备”的情况下,冻结他的存款,防止他转移财产的行为。

       为了最大限度的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在申请财产保全时无法提供担保财产,您可以向保险公司办理财产保全责任险。由保险公司向法院出具保函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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