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神圣的法律就没有灵魂

2018/10/16 核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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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 小崔举报了北京警方不作为. 或许是因为小崔前面的行为让自己成了警方不喜欢的人, 于是警方不愿意动用资源去响应小崔的任何请求, 哪怕小崔作为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伤害. 我们不讨论小崔的是非, 只说警方的行为和"葫芦僧判断葫芦案"已经是五十步笑百步的关系了.

 

法律之所以成为法律就因为它是人类社会为自身存在而制造的最坚硬的东西. 如果法律失去了坚硬的质地, 就只能成为一方欺压另一方的工具.

 

法律坚硬在哪? 老子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圣经说"太阳既照耀好人也照耀坏人". 法律要想成为社会中人们可以依靠的东西, 就不能预设立场. 一旦预设立场就必定失去其公正性. 所以不设立场就是法律的坚硬所在,也是法律公正的基础.

 

人心是柔软的, 说变就变. 以柔软的人心来坚持法律的坚硬, 就是当前达成"依法治国"目标所面对的最大难题.

 

恰恰因为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说到却做不到维护法律的坚硬性, 才让人民认为法律本身可软可硬. 对一些人很硬而对另一些人却可以很软. 葫芦僧判断葫芦案, 是中国社会典型的文化现象,从古至今只有程度不同, 没有性质变化. 法律在执法者眼中并没有坚不可摧的神圣性, 任何现实理由都可以让法律变得柔软, 法律在执法者手中只是工具罢了.

 

这事如此发生, 伤害的难道是小崔吗? 本质上伤害的是法律的公信力啊! 让围观群众们如何在心中建立起法律的神圣性? 如此这般到底是谁赚了谁赔了? 恳请执法机关莫要丢了西瓜去捡芝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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