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任就狂言“修改国安法”的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又替涉嫌参与黑暴的女子辩护了
为“涉嫌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的人辩护,为早前参与非法集结的暴徒辩护,一上任就狂言“修改国安法”的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夏博义,又替涉嫌参与黑暴活动的“爆眼女”辩护了……
2月5日,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工联会会长吴秋北对此做出批评,“这样的人出任大律师公会主席,如何确保当中没有假公济私、没有政治立场主导?香港大律师公会是香港大律师的业界代表,还是黑暴代表?”
本文图均自港媒
综合港媒2月6日报道,前年修例风波期间,香港一名女子在尖沙咀警署外被硬物击伤右眼,随即,暴徒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一口咬定女子是被警方的布袋弹击中,女子本人也一直不配合警方调查。
香港警方向法庭申请手令取得了该女子的医疗报告,她本人多次作出阻挠,还给自己起了个代号K,将警务处长告上了法庭,其称,警方此举侵犯了其个人隐私。
2019年12月17日,香港高等法院裁定女子败诉,并须支付诉讼费,法庭认为警方不向K出示手令属合法。但女子不服,再次上诉。
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夏博义担任其律师。
警方曾多次表示,K受伤时正值暴力示威,而她当时身穿黑衣且戴着典型的示威装备,警方目前仍在调查相关案件,不排除K和暴力示威有关,另外,K一方也没有要求封存报告。
夏博义辩护时,不仅从K所称的隐私权方面入手,还拿所谓的诉讼权为K辩护。他认为,警方在没有把手令给K看的情况下就拿了她的医疗报告,而K也没有办法知道自己是不是(被认为是)疑犯,(这样的话她)提出诉讼只能靠推测,如此会妨碍她提出诉讼,侵害了她的诉讼权及私隐权。
前天(5日),此案在香港高院再次审理,法院宣布押后判决。
随后,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工联会会长吴秋北在Facebook发帖,质疑“香港大律师公会是香港大律师的业界代表,还是黑暴代表?”
吴秋北指出,现在夏博义也为自称“第二代美国队长”的暴徒马俊文打“涉嫌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的官司,也曾担任被裁定“两项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罪的吴文远的律师,没想到,原来K的案子也是他负责。
“战功赫赫的人权大律师,身价自然不菲,香港的暴徒多是普通人,如何负担得起?大家可有留意,夏博义上任当天,都有谁出席?有诺贝尔和平奖提名者、乱港头目李柱铭,有612基金(反对派发起的所谓支援修例风波的基金,曾被指借修例之名洗钱)发起人吴霭仪。难怪一来就要修改国安法,为了维护朋友圈呀!”
上月22日,夏博义当选大律师公会主席后,曾狂言任期内要“修改或限制国安法的运作”,荒谬言论遭到多名法律界人士批评。
人民日报怒批,“修例风波中,大律师公会多次发布声明,将矛头对准特区政府和香港警察,事实上沦为了‘煽暴者’‘纵暴者’。国安立法以来,大律师公会的一些人,故意歪曲解读,企图阻止香港国安法顺利实施。‘人权自由’‘司法独立’,俨然成为他们包装政治立场的外壳、谋求政治利益的工具。”
“香港国安法实施半年来,社会严重暴力的乱局得以扭转,因游行示威带来的破坏性罪行的被捕人数减少五成。事实证明,香港国安法让香港市民的合法权利和自由得到了更大保障。所谓的‘人权大状’们,有否听到香港普通市民不愿被黑暴滋扰、回归安宁生活的心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