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人团制度的背后是联邦制,普选后有些州难道不会选择脱离联邦?

【本文由“后土黄德”推荐,来自《希拉里:我们应该废除选举人团制度》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响指灭世萨诺斯

    选举人制度本身是美国前现代社会的历史遗留。美国的国父们建立美国时,他们在制度设计上去防范的恰恰是民众的“多数人的暴政”。所以他们建立的不是民主制度,而是共和制度。用足够复杂的政治制度去把泥腿子拒之门外。选举人就是共和而非民主的体现:各个州选出自己的代表去华盛顿,代表本州去选总统。至于本州的选举人如何产生,投谁不投谁,完全是本州的少数精英决定的,和广大泥腿子没关系。

    到了后来民主呼声起来了之后各州决定通过民众投票决定本州选举人投票给谁。从而形成了现在这样的民众投票决定选举人票去向->选举人投票再选总统的二级架构。但理论上来说,既然决策的原则已经从共和变成了民主,要反应多数的民意,那么直接民意决定总统就得了,不应该再保留脱裤子放P的选举人票。更不要说,民主共和两党携手压制其他小党的政治算计下搞出来的赢者通吃制度反而导致选举人票反应不了民意。最后的结果是既不民主也不共和。

    懂王就是个同时把民主共和两个价值按在地上一起暴捶的例子。你说这制度民主吧…懂王输了300万普选票反而能赢大选到底民主在哪了?你说这制度共和吧…两党的政治精英就就楞没把懂王排除掉到底共和在哪了?让这么个货天怨人怒地干了四年,死了30w人,共和党大批精英反水,才堪堪把他给投下去,可算是民主共和了一回。

    所以从理论上来说,美国现在这个十三不靠的选举制度本身确实是亟需变革了。要么就像民主党说的这样,取消选举人票,直接民众票定总统,要么就别搞赢者通吃,各州都和缅因州那样按民众票分选举人票。要不干脆就别普选了,还是老规矩少数精英定总统。终归你靠一头。别弄得现在这样不上不下的。

    但是在美国现在这个场面下,希拉里这也就是过过嘴瘾。共和党那边绝对不可能同意的。民主党的主要支持者移民涌入首先都去去东西海岸的大城市,大量人挤在少数州。共和党的主要支持者都在中部。少数人挤在多数州。现在靠论州算选举人票共和党才能勉强和民主党打个有来有回。要是改成民众直选共和党直接可以洗洗睡了。

    所以也就是说说罢了。废除选举人票这也嚷嚷了好几十年了。到今天也还是祖宗成法不可废。

问题不在这里,关键问题是美国是联邦制,从一开始直到今天,美国都不是一个统一国家,选举人制度保证的是那些人口相对较少的州的话语权和维护自身权利的可能性,一旦普选,这些州很可能因为一再的被大州压迫而选择脱离联邦,或者至少跟着得州吵吵着要脱离联邦,事情就会变得很麻烦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