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小两口要结婚,女方普遍要求变更房产证的行为,反而导致离婚率上升

【本文来自《我为什么不支持离婚冷静期?》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卡卡青

    我是反对冷静期的,但是我是男性,因为我经历过离婚,我身边还有些朋友也经历过离婚,但是都是男性,有一个朋友的老婆尤其不讲理,自己出轨了还要求男方不分财产(有一套房,男方首付大约出了30%,女方出70%,后续房贷共同还的),理由是男方没有照顾到家里(2胎出生后,两个娃一人带一个在不同城市生活几年,钱是各用个的,两人收入差距不是很大)

    有部分男性是受不了女性的各种不讲理而离婚的,我就属于这种。

    如果是因为想换配偶而离婚,并不是矛盾的那种,如果给了合理或者更高的补偿,不应该用道德约束,除非这个人在婚内出轨,这种必须谴责,但是如果离婚了再找一个结的,如果非要用道德去约束,就好比一定要遵守白头到老的约定。那最好建议在35以后结婚,不要在35以前,年轻人一般都是相貌优先,相处一段时间感觉还行的时候可能就考虑结婚了,这个时候他们是无法发现真正幸福的婚姻一定是性格契合而不是所谓的经营(性格契合是不需要刻意经营的),等他们发现的时候基本都35以上了。

实际上我们家里上上下下兄弟姐妹到没碰到过什么离婚的事情,更别说踫到什么冷静期不冷静期的,这可能受父母影响比较重视家庭安定有关,也可能是潜移默化看人主要重视品性有关。在这个文章下发表点个人意见主要是实在看不惯某些人的极端利己主义的言论,当然也是出于对现在社会女拳言论所蕴含的极端个人主义的反感!记得一次去办房产登记,前面黑压压的排了一大片,结果不过是3户人在办房产重新登记:小两口要结婚,女方的条件是把男方买的房重新登记成男女双方,双方的父母全员到场监督办理,服务人员直接告诉现在这是普遍现象!这就是当今的丈母娘精算师:女儿还没结婚,已经为离婚后的经济收入提前作了打算。在这样强大的心理暗示下,离婚率不芝麻开花节节高那才是咄咄怪事:反正从经济层面上考虑,离婚也可以说是稳赚不陪(多少而已)。

想起一句台词:嘴上都是主义(自由),心里都是生意!

我只是针对普遍怪象发表点评论,不针对正常情况或特殊个例。

站务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