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文王拘而演周易”之“演”乃“演绎”乎?象棋和围棋亦演绎体系乎?
“演绎”也者,古希腊之专利乎?
或曰:非也!中华古已有之。
“文王拘而演周易”之“演”岂非“演绎”乎!
《周易》若非演绎之作,又该当何解?
又,象棋者,制名、定规岂非《几何原本》之定义、公设、公理乎?其各种“绝杀”之招岂非可谓之“命题”?有一命题,其证明则据规则而推之即得。
围棋者,岂非亦复如是乎?
附
冯象先生对杨振宁先生某演讲的评论(摘自:冯象:法学方法与法治的困境(上)----学术论说中常见的方法论错误):
有件事我想诸位都听说过,时间是去年九月三日,地点在人民大会堂,一位颇有名望的老先生做报告,题为《易经对中华文化的影响》(人民网2004.12.12)。他讲了三点:
一、“《易经》影响了中华文化中的思维方式,而这个影响是近代科学没有在中国萌芽的重要原因之一”(原话如此,但我们不讨论他的语病)。具体说,就是“中华文化”只懂归纳法,不知推演法(演绎法)。而归纳法源于“《易经》的精神”,如“易者象也”,“圣人立象以尽意”之类。
二、“《易经》是汉语成为单音语言的原因之一”,因为卦名如“乾、坤、讼、师”,还有“元、亨、利、贞”等爻辞都是“单音符号”。
三、“《易经》影响了中华文化的审美观念”。这末一点是前两点大而化之的发挥,可以略过不谈。
我举这个例子,并非指摘老先生的想法“大胆”(详见下文),更不是因为他在人民大会堂说了错话----那地方错话太多了,依循惯例,言者得享有豁免权----而是因为他错得极有代表性,恰好作前车之鉴,让后人吸取教训,坏事变好事。
我觉得这篇短短的报告里至少有五个方法错误。我们先简单分析一下,然后再回返法学。
第一个错,是企图以两项反事实的假设(“中华文化”只懂归纳而不知演绎,此缺陷可追溯至《易经》),简单地推断某事之“无”或不发生(“近代科学没有在中国萌芽”)的原因。这在方法论上是不成立的。让人想起过去史学界争论不休的一个问题,资本主义工业革命为什么没有发生在商业发达的明朝。法学界也有类似的讨论,如中国古代为何缺乏西方式个人权利的观念。结果都不了了之。什么道理呢? 中国现代语言学的开拓者 赵元任先生有句名言:“说有容易,说无难”。论证其“无”的假设(有待证明的结论),一般说总是比论证其“有”的假设来得弱些,即难以排斥或克服相反或矛盾的假设而建立(反事实的/理论上的)因果关系。因此就方法而言,我们讨论“无”的时候应当尽量综合,多加限定,留有余地。不是一概不许说“无”,而是得小心翼翼地说。明清以降中国科学落后于西方的原因是个大问题,很多人感兴趣,英国的李约瑟博士也考察过。但他是多方面论述,举出种种可能,不像老先生那样一句话说死:《易经》影响了“中华文化”的思维方式,以致近代科学未能“萌芽”。这话太玄,无事实根据,经不起质疑。
让我引用一位西方物理学家对这个问题的思考,你们听听他怎么说的。爱因斯坦在给友人斯威策的信里谈到(1953.4.23):“西方科学的发展是以两项伟大成就为基础的,即:希腊哲人发明形式逻辑体系(在欧几里得几何学中),以及在文艺复兴时期发现通过系统的实验有可能找出因果关系。在我看来,中国的贤哲没有走上这两步是不足为奇的。令人惊讶的是,这些发现竟然做出来了”(希伯来大学《爱因斯坦档案》61-381)。
两相对照,看问题的眼光和方法论的高下就再清楚不过。一位真正伟大的科学家回顾科学史,他立刻敏锐地察觉到要点在“有”,不在“无”。中国人“没有走上这两步”很自然,是古代社会的常态。值得研究的是居然有人“例外”,走出了那两步,就是古希腊的哲人,以及开普勒、伽利略用科学实验的方法来掌握数据、建立模型、验证假设。
也是凑巧,前两天遇上一位出版界朋友,他送我一本他编的书《走近爱因斯坦》。随手翻开,正是爱因斯坦的牛津讲演,和今天的题目有关,我给大家念一段:“我们推崇古希腊是西方科学的摇篮。在那里,世界第一次目睹了一个逻辑体系的奇迹。这逻辑体系如此精密地一步步推进,以至它的每一个命题都是绝对不容质疑的”。爱因斯坦那么高度评价欧几里德几何的公理系统。但是他接着指出:“纯粹的逻辑思维不能给我们任何关于经验世界的知识”----这句话非常重要----“一切关于实在的知识,都是从经验开始,又终结于经验。用纯粹逻辑方法所得到的命题,对于实在来说是完全空洞的”(页156)。所以,仅有形式逻辑还不够,要走出科学实验这一步,纯粹理性(概念、定律、结论)与经验知识相结合,才成就了近代科学。
于是我们看到了老先生的第二个错:混淆概念。他把爱因斯坦说的西方科学的两项发展条件之一,即欧几里德几何包含的形式逻辑体系,用“两条寻找自然规律的方法”,即归纳法和演绎法给掉换了。因为他的论据,是《易经》与“中华文化”不知演绎,只会归纳。他没弄明白,归纳、演绎,还有类比(类推),只是古典形式逻辑的基本方法,也就是人类交流思想(远不止“寻找自然规律”)所必不可少的推理形式。远在《易经》之先,近在非洲那些(白人殖民者看来)“未开化”的部落里面,人们交流思想,只要内容稍微复杂,例如组织打猎,都必须使用这些基本的逻辑方法。不然社会生活便要解体,知识也无法积累传承。
我这儿再给诸位讲个笑话。解放初年,院系合并前,清华还有哲学系。大家响应党的号召学习辩证法,请了党内马列主义理论家艾思奇来做报告。当时哲学系的负责人兼文学院院长是金龙荪(岳霖)先生,中国现代分析哲学与逻辑学的一代宗师。艾思奇一上讲台先把形式逻辑骂一顿,学苏联,批它形而上学。批完,才开始讲辩证法。报告结束,金先生陪他走出会场,对他说:艾思奇同志啊,你骂了形式逻辑之后,所说的话完全符合形式逻辑,没一点错误。艾思奇道:有那样的怪事?张奚若先生在一旁扯金先生的衣服,让他别说了。金先生说:他的讲演确实逻辑性强,我在找错的思想指导下听讲,也没发现错误(参见刘培育,页9)。
你们看,连批判形式逻辑也得符合形式逻辑。同理,若想论证《易经》造成“中华文化”欠缺逻辑思维,阻碍科学进步,那论证的方法先得过关,不可混淆了基础概念。这是最起码的要求。 第三个错,是老先生批《易经》,在逻辑出发点上混同了两种性质各异的关系:听说欧几里德《几何原本》蕴含了西方近代科学的发展条件,就想当然把《易经》拿来比照,论证近代科学未能在中国兴起的原因。可是《易经》无论对“中华文化”有何影响,它同中国科学发展的关系,与《几何原本》同西方科学发展的关系,是没有任何类比的基础的。轻率地用《易经》说近代科学,跟欧几里德几何作对比(报告中还提及明末徐光启与利玛窦合作译《几何原本》),便违反了古人总结的一条逻辑法则:异类不比。墨子讲“言有三法”,即立论的标准和演绎的法式。后期墨家的代表作《墨经》发展了这一思想,进一步探讨了归纳法和类比法。“夫辞,以故生,以理长,以类行也者”。意谓论断须有根据、理由,并按照事物间的种属包含关系来推理(类比、归纳、演绎)和论证。“立辞而不明于其类,则必困矣”。性质非同类的事物,是不可随意比照、抽取结论(归纳)而自作主张的。
顺便说一句,类似的“比较研究”在法学界比比皆是,几乎成了论文的定式。然而比较的对象若非同类,数字和结论就毫无意义。例如,统计中国的媒体侵权官司,与美国的新闻诽谤案作对比,藉此评价媒体的言论自由。可是两国的司法程序、侵权的认定标准和学说完全不同:中国是《民法通则》下的名誉权(含隐私保护)诉讼,不允许被告媒体直接以《宪法》条款(如言论自由)抗辩;美国媒体则主要依靠言论自由(包括新闻自由)抗辩,故而动辄形成宪法诉讼。这两类官司如果放一处研究,就要当心异类不比,不轻易给统计数字下结论。这个问题,我们下面还会讨论。
第四个错,则是老先生第二点主张,把《易经》的卦名爻辞视为“汉语汉字的成因”(原话如此),或“单音字”的起源;以为汉语是“单音语言”,全世界绝无仅有。有道是“无知者无畏”,完全不懂语言学常识(汉藏语系有多少种“单音”的亲属语言?),还忘了历史:到底是先有汉语,还是先有《易经》?先有《易经》,抑或先有汉字(甲骨文、钟鼎文)?这种错法,叫作次序颠倒或因果倒置。 最后一个错,可称“大胆假设”,亦即胡适博士那句脍炙人口的“大胆假设,细心求证”的前一半。如上文分析,老先生的求证略欠细心;其实,他的“大胆假设”先已出了毛病。理由如下,也是经大学问家阐明了的:
从前北大中文系有位王力先生,研究古汉语的权威。文革结束恢复高考招研究生,王先生给新生讲过几堂如何做学问的课,就反对“大胆假设”。当然,大胆加细心,是学者应有的品质。不大胆探索,便难有学术上的突破,而突破通常离不开细致的功夫。但是王先生指出,做研究有个顺序,先归纳,后演绎。而假设(有待证明的结论)须得自于归纳,处于归纳的末尾;不能倒过来,先做结论,再找例证。“大胆假设”如果不是基于充分占有资料的归纳,便极易落空,或误入歧途。上述老先生的三点“大胆想法”即是一例。实际上,爱因斯坦称道的科学实验,也是一个归纳、演绎,即从特殊到一般、再从一般到特殊,如此不断往复深入的认知过程。所以我觉得王先生讲的非常好。我们做研究写文章,将来各位毕业以后办案子、处理法律事务,都会碰上这假设放在哪个推理环节才能有效论证的问题。
最令我鼓舞和受启发的是这么几句话:
他没弄明白,归纳、演绎,还有类比(类推),只是古典形式逻辑的基本方法,也就是人类交流思想(远不止“寻找自然规律”)所必不可少的推理形式。远在《易经》之先,近在非洲那些(白人殖民者看来)“未开化”的部落里面,人们交流思想,只要内容稍微复杂,例如组织打猎,都必须使用这些基本的逻辑方法。不然社会生活便要解体,知识也无法积累传承。
这几句话把“演绎”这种形式逻辑专属于古希腊的主流认知以极其朴实的言语给击穿了。
想起有次跟老婆在厨房里闲聊,聊的孩子的教育问题,我提到演绎,并提到了欧几里得《几何原本》和爱因斯坦对《原本》的观点,然后转述说主流认知认为演绎是古希腊人独有的发明,云云。我老婆直接回敬了两个字:“放屁!”
我当时的第一反应是,奶奶个熊,这个“放屁”真香!
女人的直觉真的很厉害啊!
男人如我,还非得在“学术”的“污染”里折腾一番,才能“出淤泥而不染”。
ps:我要写一篇祛魅演绎(即给“演绎”这种形式逻辑以及欧几里得《几何原本》祛祛魅)的文章,直觉早有,仍在寻找素材和深入思考。这里放出一个问题跟大家讨论一下,听听大家的观点,以校核我的直觉(我虽然对我的直觉有信心,但也确实担心直觉是错的,所以同时在做正反两方面的论证)。
附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