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通以“骚扰电话”将我手机停机,现正面临诉讼

本人实名认证的手机号码,2019年7月26日被中国联通“局方停机”。2019年9月21日,又无故遭遇局方停机,此期间本人及号码漫游至西班牙,生存和交流基本靠依托于手机网络的各类软件,给本人造成了痛苦的经历和巨大的经济损失。

 虽然事后复机,中国联通在两次实施局方停机行为时未能核实情况,其审核、判定、实施行为存在重大瑕疵,给本人造成的重大损失,理应承担责任。联通公司说是因为号码骚扰了别人,被别人举报至工信部而工信部要求停机的,这种说法没有具体的时间、地点、内容,完全是事实不清;而且,即使因为有人举报就实施对被举报人停机,不论是中国联通还是工信部的相关制度都是极其不严谨的,给诬陷举报者可乘之机。

本人已经于2020年3月13日向四川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起诉中国联通和中国联通成都分公司,法院经过审理在判决书中认为“联通成都分公司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单方面停机符合《中国联通客户入网服务协议》约定的情形,联通成都分公司未采取进一步核查措施即关停了易盛良所持的手机号码,有失妥当”。但对于易盛良主张的间接经济损失1元,法院没有支持,本人现在已经上诉至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不论判决结果怎样,本人希望通过此事对骚扰电话的整治、同时对通讯服务制度的健全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为了更好的实现通讯环境的改善,主管方和运营方管理手段的利弊相济,希望媒体能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给予关注。

提供人:易盛良

电话1862814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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