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念上毫无公平正义、实践中草菅人命的西方司法(之一)
本文分成三部分发表,这是第一部分。
本文以美国的司法为主,从两个方面看西方民主制度下的司法体系。一,在司法制度的理念上,毫无公平正义的思想与精神;二,在司法的实践中,巨量的草菅人命的事实。本文的一个总的结论是:美国司法体系的犯罪案例判决有50%以上是冤假错案。这就是西方文明的本质与现实。在经过数千年的西方文化浸腌的西方社会中生活西方人民,卑贱的连蚁蝼都不如,因为他们是阉割了思维的,既不知道有公平正义,也不需要有公平正义的蚁蝼。
任何社会的司法体系都有有效地阻止犯罪,保护广大人民生命财产的责任。同中国的司法体系相比,西方民主制度的司法体系在这个方面是完完全全的失败,可以说是等同犯罪性质的失败。中西司法体制在这个方面因为量的巨大的差别而变成不同质的事物,成为根本不是同一回事的司法体系了。本文选择不讨论这个方面。
我给出大量事实与资料说明西方司法的问题。必须强调的是:西方司法体系的问题不是个案的,特殊情况下才出现的,而是本质的,即法律理论基础的问题和司法制度的问题;不是客观实践中不可避免的,即因为认识、发展、环境等客观条件的限制所产生的问题,因此既不会在发展中改进,也必然是在正常情况下可以出现。每一个寻求司法公正的人如果没有相同的遭遇,则是因为他们幸运,而不是司法能够提供这样的一个基本保证。无论是从历史的起源还是今天的运行,并不难看出毫无公平正义的西方司法制度是精心设计的产物与精心维护的成果。这是我研究得出的结论。我恳求、欢迎、感谢、珍惜大家的讨论、批评与指正。
本文有如下四个部分:1:在司法制度的理念上,毫无公平正义的思想与精神;2:在司法实践中,巨量的草菅人命的事实;3:西方司法实行的一些根源与基础;4:结束语。
1:在司法制度的理念上,毫无公平正义的思想与精神
当毫无公平正义的西方司法体系不但被合理化,合情化,而且神圣化时,长期实践的必然结果就是:西方民主制度下生活的人民不知道人世间有公平正义,也不可能需要什么公平正义。我们看西方广大人民普遍接受的,精英权势集团极力维护,从而变成神圣司法的常识与事实。我们看八个方面。
(1)钱不但可以决定司法判决,而且在一般情况下是直接决定司法判决的最大要素,然而西方的人民并不认为这是问题,西方的政治体系从来没有实质地改善这个状况。请看辛普森案。他的前妻和情人在家中被人割喉砍死。司法机关控告他是这个案子的谋杀犯,检察官始终都是相信他是谋杀犯。经过一年多的官司,法院判决辛普森无罪。但是司法判决并不是同他杀没杀人有主要关系。如果他不是花了几千万美元,请了全国最顶端的十位律师专家组成一个辩护团,毫无疑问,谋杀罪一定成立。被判无罪后,他还敢写一本书:《假如我杀了他们,那个杀人犯的供词》。在书里,他将谋杀的前因后果,谋杀的细节描述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谁又能把他怎么样?!当然咯,为了安全起见,他在定稿之前,请最好的律师审查了一遍。通过电视直播,辛普森案在全球的众目睽睽之下,演了一场西方民主制度的司法界的奇迹。好消息是:这是一个人人都可以复制的奇迹。坏消息是:它有一个前提:你必须要有足够的钱。一些资料可以看文章:西方司法公正吗?
西方的保释法不是在法律与情理的层面上都承认、并实行司法处置直接同金钱挂上钩吗?交上保证金,在司法审判之前,可以不被羁押。他们怎么不会比被羁押的人们在法律面前更有利、更有特权?诸如身体原因、精神状况和法律的技术问题(technicality)不是只有在金钱下才能有效运作,而且金钱花的越多,运作的效果越神奇吗?西方司法史上,这样的奇迹还少吗?
不是事实吗?今天在西方民主制度下,打官司的肇受双方,有谁认为国家的司法判断必须公平正义是理所当然的事?有谁认为国家的司法体系应该尽最大努力取得公平正义的结果?对任何真正打官司的人来说,法院判决与公平正义并没有多少关系,更是一种商品:需要双方象赌徒一样赌谁花更多的钱,赌谁的运气好,赌谁在人为(最好的律师发挥最好的效果),地利(陪审团对自己最有利),与天时(法官对自己最有利)的综合效果中赢得这场官司。司法判决可能公平正义,但司法判决如果不公平正义,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那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官司双方花的钱可能是10倍,100倍,1000倍的不对等。那又怎么样?
罪犯们理所当然,也绝对有效地靠花钱让法院将他们犯的罪,少定罪,少惩罚,甚至判无罪。而受害人们毫无选择地靠花钱(无底线,要看对方花多少钱)让法院判伤害他们罪犯有罪,并对他们实行法律制裁。因为罪犯花的钱多,控告罪犯的受害者反而被法院判定有罪是可能的,而且发生过。在这里,国家的司法体系与公平正义没有一点点关系了。
全社会理所当然地承认、接受、实行与金钱直接、有效挂钩的司法判决,其结果是:受害者必须靠自己花钱获得公平正义,通常是要花比罪犯更多的钱才能有成功的信心。西方民主制度下的司法制度实质上同罪犯一起,依靠罪犯害人的机会再加害自己的人民一次,或更多次。只要你愿意睁开眼睛,看看在广大人民挣钱、养家糊口混口饭吃的工作场合的侵犯人权,残害人性的成千上万的案例(可以看文章:专制、威权、暴政是西方民主制度下今天的社会现实与必然结果),你就是知道广大人民手上的钱基本是真正的血泪(流血流泪的)钱,生命(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的)钱,和“民主自由人权”(牺牲自己的民主自由人权)钱。
美国有世界上最多的有钱人。然而在一般老百姓想要挣钱并不容易。从1978年起到2018年,美国的GDP从2.36万亿美元增长到20.2万亿。但四十年来,美国60%人口的收入是实实在在的下降了5%;90%人的实际收入(考虑物价因素)没有增加。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斯蒂格利茨的资料是:六十年来,最底层的那部分美国人民的收入几乎没有增长。另外总统的竞选费增加了一百倍。最高的1%人群,收入增加了700%,他们共拥有40%的全国财富。在这种剧烈的经济不平等之下,美国可能有司法公平正义吗?
有权势的人打官司,有时还不需要自己出钱。2017年在全世界闹的沸沸扬扬的性侵案是因为温斯坦掀开的。2019年,庭审前在纽约州检察长办公室里,温斯坦同意以4400万美元的钱与几个案件的受害者达成和解协议。这笔钱来自于保险单。Andrew McCabe 1996年就到美国联邦调查局工作,最后做到付局长的职位,所以他是很能干又懂司法的牛人。2018被撤职后。他为撤职一事打官司,都向社会广泛募钱,都上了国际新闻。澳洲橄榄球明星Israel Folau 2019年被球队解除合同。尽管他的年薪超过百万澳元,为解除合同打官司,他向社会募钱。两天的募捐就超过两百万澳元。大家可以知道钱在西方司法中的重要,可以想象既没有多少法律知识、又没有多少钱的广大老百姓有什么司法公平正义的保障。
(2)美国有世界上最多、最好的律师。与西方好律师相关的就是罪犯被判无罪是公开的事,是光明正大的事,是西方神圣的司法体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越是铁证如山,司法判决越是违背天理人性,律师就越是成功、得意。政府、法院、法官、法律专业人员、政府官员、人民大众想都不想地接受,还认为这就是司法公正,并依靠洗脑的方式将这种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违反公平正义的司法制度神圣化。这种至高无上的法律是反人性的,因为司法判决与公平正义完全脱钩,变成毫不相干。自然结果就是作为受害者的广大人民不能怀疑,不能反抗,不存在任何选择的无条件地接受一切司法不公平。结果就是我们一再看到的:连动物都需要的、都知道的公平正义,西方人却不需要,却也不知道公平正义。
希拉里克林顿就是其中一个。1975年,阿肯色州的一个12岁的幼女被一个41岁的男人暴力强奸,幼女大出血,昏迷,终生失去生育能力。希拉里律师成功的辩护,这样一个暴力强奸犯只要坐一年牢。事后,她成功地进入美国最强100律师榜。后来谈起这件事,她高兴、得意非凡地大笑道:我早就知道那个男的是人渣、惯犯。之后,她一路飞黄腾达:她丈夫1992成为美国总统后,她竟然一直都是西方民主制度、普世价值、“民主自由人权”的最高、大、上的棋手,还做了4年美国国务卿。在2016年竞选总统时,她虽然败选,但比川普赢得选票还多,据说多250万张票。
(3)西方民主制度的国家有天底下最好的立法体系与立法议员。以美国为例:真是全心全意为要立法的人服务。光一个游说公司就可以搞定你想要的法律,还方便到你什么都不要过问,只要交钱。钱交足,到时候国会就通过你要的法律。游说公司信誉既好,价格还合理,因为美国政治体制优化了立法过程,减少了许多不必要的中间环节。参议员工作时在国会立法,退休后一半到游说公司上班,游说公司怎么会不好?!另外西方民主制度还有一个打死你都不可能相信的优越性:当你向游说公司花钱买你想要的法律时,一点都不用考虑美国人民支持不支持这个法律。
普林斯顿大学的教授研究分析20多年的美国国会立法资料说明:对于90%的美国人民而言,他们的意见(赞成也好,反对也好)对国会立法的影响是微不足道的,是零。而精英阶层(大概1%吧),他们强烈反对的法案,绝对不可能在国会通过,也就是说他们绝对有能力封杀任何他们不喜欢的法案。详细内容可以看录像(http://www.globalview.cn/html/global/info_12846.html)。在制定神圣的法律的时候,尚且如此,在其他事情上会有区别吗?所以说,西方民主制度所选出来的官员是可以完全不关心90%的绝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先生女士们,请牢牢记住啊,这些立法议员完全都是由人民的选票决定的,都是美国人民民主选举产生的。在西方民主制度下,不论人民怎么样选,不论人民选几百年,选出的官员可以同人民的利益毫不相干。
这不是很明显的一个国会议员产业链。这种贪污腐败的产业链在西方民主制度下是可能广泛存在的。暴露了,人民也毫无反应地接受,政府机构当作没有这么一会事,更不会去调查。(i)联合国赤贫和人权问题特别报告员菲利普·奥尔斯顿2017年对美国多州进行调查,在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报告中写道:美国司法制度被用来给国家创收,而不是为了促进公正,这是全国性的、普遍存在的问题。(ii)法国阿尔斯通集团高层经理弗雷德里克•皮耶鲁齐写的《美国陷阱》有关于美国司法部产业链的详细事实。(iii)2016年美国《外交政策》有文章称:艾森豪威尔所说的“军工复合体”已经深刻地嵌入美国的社会经济体系当中,它是世界上最大的战争机器,也是从根本上消灭战争最难逾越的势力,不是一条世界上最大的产业链吗?(iv)如果你愿意观察一下整个日本的官僚、政客、经济界的运作,很快发现,日本有太多的这种纵向产业链了。可以看Karel Van Wolferen写的The Enigma of Japanese Power。日本的官僚、政客、商界、黑社会都有产业链般的密切关系。黑社会时向日本首相、大亨送护卫是人所皆知的。当年美国总统艾森豪威尔准备访问日本时,警察向黑社会寻求帮助,东京的黑社会就动愿三万成员维持社会安定。有黑社会的头头被授予一天荣誉警察长就不稀奇了(大阪市?)。
(4)美国作为国家的最根本的特色就是美国是一个“法治”国家,法律是神圣的,是至高无上的。然而在美国,从来没有任何政府机关、任何人将美国的法律,甚至宪法当一回事。美国宪法第六修正案是:在一切刑事诉讼中,被告有权由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州和地区的公正陪审团予以迅速和公开的审判,该地区应事先已由法律确定;得知控告的性质和理由;同原告证人对质;以强制程序取得对其有利的证人;并取得律师帮助为其辩护。今天美国的现实是不再开庭审查、法官判决的司法实践。今天美国联邦法院和各州法院90%以上的案件是以检察官处理的辩诉交易判决(Plea Bargain)。开庭审查、判决是人性要求的,人类最基本的人权,也是美国宪法保正的,但是今天在美国被告人如果想要获得这个权利,他们是真实可能的要面临数倍,数十倍,甚至上百倍的更严重的司法惩罚。1982年美国最高法院对United States v. Goodwin案的判决。最高法院判决这种以阻止人民获得公平正义为目的而施加的具有恐怖威慑效应的司法惩罚是合法的。
美国司法制度现实是:不再开庭审查、法官判决的美国司法实践。检察官决定的辩诉交易判决,不但直接的、恶劣的违反司法公平正义的原则,而且制造大量的冤假错案。这在理论与实践上都是明确无误的。所以在辩诉交易判决广泛实行后一百多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才确认了辩诉交易的合法性。辩诉交易结案是为了方便,或者直截了当地说是为了省钱。也就是说,在维护人民的公平正义与省钱之间,国家的制度与政权压倒性地选择了省钱。
辩诉交易判决中,检察官事实上拥有了起诉被告、判断证据、审判事实、量刑惩罚的四位一体司法权力。检察官在绝大多数案件中还包揽了法官和陪审团的职能。辩诉交易判决法庭程序,实际上是是美国法庭最大规模、最为普及、由法官亲自参与和导演的造假、说谎、欺骗活动。在法院开庭审理之前,作为控诉方的检察官和被告人进行协商。检察官以撤销指控、降格指控、要求法官从轻判处刑罚等为条件,换取被告人认罪,双方达成协议。法院根据协议判决。
我看到的一些研究资料。他们的的结论是:35%至69%的被告人本应当赢得诉讼却因为辩诉交易而被定罪。也就是说,32%至62%的被美国法院判有罪的人是可以靠打官司来证明自己是无罪的。显而易见的真相是,司法制度越是没有公平正义,政治制度越是暗无天日,社会文化风俗越是不分“是非、善恶、对错”,越是多的没有犯罪的人最后会接受辩诉交易判决(选择承认自己犯了法,有罪,从而接受较轻的惩罚),越是多的可以赢得官司,从而证明无罪的人们,但宁愿选择辩诉交易而被定罪。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1971年在一个判决的结论:辩诉交易结案是为了方便(省钱)。还有一个强有力的、公开的理由是“如果明令禁止辩诉交易,美国刑事审判体系就会崩溃,因为交易不会就此消失,它将会以一种更为隐蔽的方式继续存在而且比现在更缺少法律保障”。也就是说:检察官决定的辩诉交易判决直接违反美国宪法,直接违反自然法的精神,直接在实践中产生累累罪恶,但美国正常司法的判决并不比辩诉交易判决好多少。所以才将辩诉交易判决合法化。
(5)司法是神圣的,法官是终身制。美国最高法院的大法官都是经过长期在司法界服务的最优秀的贤达人士,成为大法官后,理所当然的要没有党派观点,只忠于宪法。而事实刚好相反,大法官以政治立场判案,美国的人民不但接受,而且认为是必然的,一定的。
美国的大法官一定要有一位黑人,一位犹太人。在国会里,大法官的任命是两党争斗的最不讲道理、最不顾颜面的时候。如果法官被选上以后,是公正办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或有一定的靠谱),谁被选上不是一样的吗?大家都知道,实际上就是如此:西方的大案或调查,谁是第一把手,大家都知道一定会对谁有利,甚至是什么结果。如2000年大选,布什和戈尔的得票率很近,对于是否重新计票,官司打到最高法院。9位大法官是赤裸裸的以政治立场投票,结果5票对4票,以一票的多数挑选了小布什。当最高法官都可以在全世界的舆论见证与监督下,对全美国最关心的事,公开的不秉公办事时,下面的所有法官那一个不可以以自己的立场(甚至利益,在没有公平正义的原则下,两者是很容易诡辩的啊)无视公平正义?!
法官不公平正义是问题,但更大的问题是整个美国官员与整个人民都知道,都坚信他们的法官会不公平正义,但都接受不公平正义的司法判决,同时都坚信他们的司法是神圣的。自然就不会有任何改善、进步的可能。
法官几乎随心所欲,只要按照法律程序走,怎么样判案都行。最后被证实是冤假错案,也不用负责任。甚至根本不按照程序走,最后被证实是冤假错案,也不用负责任。纽约的维权组织(The Innocence Project),近年来,依靠高科技DNA检验,它帮助316名在狱囚犯洗脱罪名,其中18人被判死刑,正在等待执行。对于这确定的316冤案,是没有人需要为冤案责任,他们甚至连向冤狱受害人道歉都不用。宾州路泽恩县的两个法官为了让监狱盈利,轻罪重判,六年间涉及5000多起案件,毁了2500多名少年。他们获得260多万美元回报。两位法官的涉及5000多起案件违法行为:如律师代理缺位,轻罪重判,快速拘留等程序违法问题。两个法官都被判刑,但判刑的原因是受贿,与制造司法冤案无关。
这就是美国。法官是终身制,法官几乎随心所欲。法律是神圣的,是说法官所作的任何违反公平正义的判决是不允许反抗、不接受。
(6)西方民主制度有世界上最好的人民。对任何有铁证如山的铁案,任何天怒人怨的大案,法院都可以作任何判决。请问下面的情况那一个不是西方民主制度下的事实,人民的公理般的常识。不管是受害者,还是有重大利益攸关的观察者,连猴子都有的要求公平正义的本能,广大人民都已经没有了(请看视频:Capuchin monkeys reject unequal pay)。他们不但都接受毫无公平正义的司法判决,而且坚信他们的司法是神圣的,并为他们是“法治的国家”而引以为豪。
(a)律师克林顿成功地为幼女强奸犯脱罪,之后不但成为名律师,还成为美国最伟大的“民主自由人权”旗手。为体育明星辛普森成功辩护后,那些律师的招牌不就是“辛普森成功辩护的律师”吗?不但吸引顾客,而且吸引舆论关注,实际上名利双收。(b)2015年,在德克萨斯州韦科,美国摩托党黑帮成员大概有将近200人火并。先是拳脚互殴,之后匕首、铁棒、手枪、AK-47突击步枪全用上,共有9人被打死。警方在现场逮捕了177名嫌犯,并收集证据。四年的公检法共同、辛苦工作,无人有罪,逮捕的人全部释放。(c)卡恩,当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2012年法国总统大选民望最高的潜在候选人,被宾馆女郞指控强奸。就因为指控而锒铛入狱,卡恩失去总裁的职务,无缘竞选总统。最后美国司法证明他是无辜的。第一点:以他的能力、钱财、势力最后他又得到了什么公平正义。由此来看,小老百姓如果得不到公平正义,他们又能怎么样。第二点:从我们看到的成千上万的性侵、强奸案相比,美国司法警机构对卡恩的处理,在美国有什么法规制度?同样的案件,怎么样处理都可以。(d)日本在野党议员可以用"牛步投票法",阻止法案通过。他们在投票时走的很慢,一个小时往前走一步。结果在法案审议截止时间,他们还没有投票。因为没有法律规定走路的时间,所以合法。这种办法通常是有效的。1960年修订《日美安保条约》,日本人民强烈抗议和反对党决心抵制。执政党有意挑起同反对党议员的冲突,然后马上动用警察,强行将反对党议员赶出议会。在只有执政党议员投票下,法案立即通过。日本人民和反对党议员一样,再大的反对也没有用。同叶利钦调动军队用坦克大炮轰炸人民选举出国会议员一样,在西方民主制度下,有什么违法、犯罪?当然连公检法追究、调查、审判都不需要了。
在西方民主社会里,最有权势的集团达成共识后,是政府有多大的胆,人民就有多无知,公平正义就多么一文不值。
(7)今天的西方大国的人民在国外犯法时,他们的政府,司法机构,人民有公开要求外国政府依法处理,公平正义判案的吗?他们几乎都是依靠国家的实力决定如何保护自己的人民。美国国务卿不是多次跳到前台向全世界公开宣称:谁敢调查、报道美国军队在海外杀人、犯罪,就将他列入黑名单,要严惩。美国军人会干什么?大家不应该会忘记吧。美国政府9.11后使用的刑讯手段,在阿布格莱布监狱虐囚事件。在伊拉克,四名美军化装后,闯入民宅,先强奸15岁女孩,然后枪杀了她的全家,包括7岁妹妹,再烧毁尸体。海豹突击队是美军王牌中的王牌,2019年第十分队有6名士兵涉嫌集体吸毒,此前有士兵曾多次靠调换尿液躲避相关检测。2019年住伊拉克的第七队指挥官被指控强奸美军女兵,在军方进行调查时,所有的士兵都拒绝作证,因此被整体解送回国。2017年第6分队两名士兵在马里被勒死一名美军特种部队士兵。
在国外,只要涉及他们的人民,他们就完全忘记法治与公平正义。在国外,他们可以将公平正义当作奴仆,必须听命于实力。回到国内,这些人就换了脑袋,有不同的思想,不同的价值,不同的法律意思了,可能吗?当然不可能。在自己的国家里,对待自己的人民,法律的神圣,公平正义的理念可以和私利与金钱直接、完美、光明正大的地作交易,举国上下都认为是正常的,合法的,合理的,合情的。这不是最正常不过的吗?这种政治制度,这种司法机构,人民这样的法治观念,公平正义不是比叶公好龙都差几个等级?他们连什么是公平正义都不知道啊!他们能好什么法治,实行什么神圣的法律?!
巴西,自然条件的优厚,可以说是地球上的天堂。在民主灯塔直接照耀下,建立的西方民主制度。那里有一千五百万人生活在贫民窟:象那开遍山坡的野花,开在巴西所有大城市的一隅。那是无政府,无警察,无基础设施(路沟、水电、垃圾、环境)。他们是西方民主制度的国家的公民,却没有西方民主制度,而是完全由黑社会制度统治(主要是贩毒与军火走私集团控制)。他们的社会,他们的生活最重要的关键词是贫穷、暴力、贩毒。巴西政府,巴西人民那一个不认为这是民主制度的理所当然的事。几乎所有的人都可以自由的离开,到真正实行西方民主制度的区域生活,但他们自愿地选择了黑社会制度统治的无政府、无警察、无基础设施的贫民窟。许多次,各种的民意调查都毫无疑问显示他们对生活的满意度比生活在正常的、真正的西方民主制度下的巴西人民高很多。你相信西方民主制度给人民的公平正义会比黑社会制度统治好一点点吗?为什么?
(8)离开了罪犯被法律裁决的公平正义是鬼扯。在西方民主制度下,广大人民连生而为人的最低保护都得不到。人性都泯灭了,还谈什么人权?在所有的犯罪中,强奸案件是相对比较容易判决的。根据RAINN(the Rape, Abuse & Incest National Network,美国最大的反性暴力机构)的资料,在美国平均每一千件强奸案,只有六件强奸人进监狱,即0.6%。那强奸犯罪要付的代价几乎为零了。
2018年CNN有一个报道:对于确定强奸嫌疑人非常重要DNA数据,警察虽然收集了样本,但80%都没有做检测。有400起强奸案里,虽然做了检测,但证据象垃圾一样被丢掉。警方提前销毁了47个孩子受害的证据。很明显,警察根本就不想破案。
为什么99.4%的被强奸的人民得不到半点公平正义?人民被强奸都得不到公平正义,什么事情能得到公平正义?被谋杀、被打死,政府会管?多年来,芝加哥平均每天都有两起以上的枪杀死人案,警察的破案率只有10%。百年来,有那么多的大规模枪杀案,谁又见了政府采取了什么有效的措施,从根本上解决了一点点问题。贩毒总是对人民,对社会危害最大的犯罪之一吧。在西方的很多大城市,全世界都知道那里贩毒,只有警察不知道。所以不去治理,当然也就没有任何责任。至于美国国内,无辜的老百姓被偷,被抢,被打,被坑蒙拐骗,美国政府更是不管了。
以加拿大为例。2018年加拿大大麻合法,可以想象,随之而来的社会问题会一定不少。2019年5月,加拿大CBC报道:全国法院实际上不再处理小偷小摸,辱骂殴打,抢劫,坑蒙拐骗一些小钱的案例。警察不需要抓罪犯,抓了法院也全部无罪释放。倒不是因为关心人权,而是忙不过来。也不知道是忙什么,2018年的著名Jordan案子:Jordan因为涉及贩卖毒品被抓,案子被法院拖了4年,还没有审判完。他就以案子拖了太久告法院,胜诉,当场释放,也就是无罪了。小老百姓们的日子怎么过啊?!同样,2014年美国加州通过47号提案(提案人是美国2020年民主党付总统候选人哈里斯)如果被坑蒙拐骗、偷盗抢劫的财产金额低于950美元,警察不抓,法院不管,犯人没有罪错。这种法律实践,并非加拿大独享其美。2014年,由Harris (2020美国民主党付总统候选人)提议,美国加州通过的法案:对财产损失不超过950美元的非暴力犯罪,警察不管,检察官不指控,法院不判刑。
不可思议的是:虽然大小罪犯被抓、被判刑概率都很低,美国监狱犯的比例却是中国人的七倍,如果加上缓刑和表现好而假释的罪犯,差不多是中国的三十倍。而美国黑人进监狱的百分比是南非在种族歧视最高峰时的6倍(反人权、反人类、被所有文明国家诅咒的时候)。
2:在司法实践中,巨量的草菅人命的事实
本章总的结论是:美国司法体系的犯罪案例判决有50%以上是冤假错案。本章有四节:2.1:统计资料;2.2:儿童、中年人、老人的境遇;2.3:美国司法运作的真面目是检察官决定的辩诉交易判决;2.4:一些具体的案例。
司法判决要有一定的客观性,不能对于任何一个案件,不但怎么样判决都可以,而且怎么样判决都是神圣的。在今天的西方司法体系,罪犯是真实可能的被判无罪,无罪是真实可能的被判有罪。这一是常识,二是大家都接受的,三这个常识直接的、决定性的影响每一个在西方打官司的人的行为,而且这种影响是非常严重损害广大人民的公平正义。每一个进西方法院打官司的人,都必须将这种现实纳入思考、规划、准备。西方司法既不客观,也不公正,然而广大人民还自豪地到处宣扬自己是法制国家,将司法推崇到神圣的地步。所以说西方司法世界变成一个灭智商、灭理性、灭良知、灭人性的思想王国与实践天地。但不管如何灭智商、灭理性、灭良知、灭人性,一个永恒不变的事实是:有权有势的集团总是占尽好处,总是小老百姓倒霉。
子曰:苛政猛如虎一样。一个政治制度不管以什么形式剥夺人民的公平正义,只要结果是让广大人民在日常生活中没有公平正义,就是草菅人命。事实胜于雄辩。我们看事实。
2.1.:统计资料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对美国的死刑案错误率作一个全面的研究:调查1973年以来美国所有走完了上诉程序的死刑案例。全美总共判处了5760个死刑,68%的判决因为犯有严重错误而被上诉法庭推翻,将案件退回审判庭。美国死刑判决是自动上诉,即100%上诉率。如果上诉庭发现下级法院犯的错误不严重,即使存在错误,也会维持原判。在再次审判中(即68%的死刑案中),7%的死刑犯判决无罪;82%犯人死刑取消,改成比较轻的刑罚;只有11%维持原判。死刑案是100%上诉,重审率是68%,在所有重审案中只有11%维持原判。美国司法的真相是在法院一审中,60%的死刑案死刑判决是错误的。一般案件判决后,大约10%的当事人会上诉,而上诉要求成功的比大约是10%。也就是说一般案件判决后,能重审的机率只有1%。没有道理认为法院审理一般案件会比死刑犯更仔细,更精确啊。因此可以断定,美国一般案件的法院判决,60%以上的案子是冤假错案,并且得不到纠正。
还不触目惊心吗?在美国,虽然大小罪犯被抓、被判刑概率都很低,美国监狱犯的比例却是中国人的七倍,如果加上缓刑和表现好而假释的罪犯,差不多是中国的三十倍。而美国黑人进监狱的百分比是南非在种族歧视最高峰时的6倍(反人权、反人类、被所有文明国家诅咒的时候)。众所周知,黑人在美国是比较贫穷的,而钱在一般情况下是直接决定司法判决的最大要素。想象西方民主制度下没有公平正义的司法审判,这个数字必然产生的错误的。就这个事实足以下结论:美国司法体系是巨量的草菅人命。这个悲剧的结论在美国司法体系实践的任何方面都可以观察的到,而且是完全一致的。
无辜者专案(The Innocence Project)是一个在纽约的维权组织。2014年资料:依靠高科技DNA检验,它帮助316名在狱囚犯洗脱罪名,无罪释放。他们平均冤狱时间为13.5年,其中18人被判死刑,正在等待执行。29人,大约占10%,是被迫认罪的,但实际上是无辜者,他们向警检方“坦白交代”了虚构的犯罪。美国宾州路泽恩县的两个法官为了让监狱盈利,从而能够拿到大约送一个人进监狱,一千美元的回扣。从2003年到2008年六年间涉及5000多起案件,轻罪重判,毁了2500多名少年。这正是这个西方司法系统非常可怕之处:司法是神圣的,法官是终身制,法官几乎随心所欲,只要按照法律程序走,怎么样判案都行。甚至象这两位法官,根本不按照程序走,最后被证实是冤假错案,也不用负责任。自然无辜的老百姓为了逃避可能的更严重的惩罚,选择向警检方“坦白交代”了虚构的犯罪。这种惩罚是非常可能的,非常可怕的美国司法现实:没有犯罪的人民不但实际可能的被判有罪,而且可能会得到任何严重的国家司法惩罚。
根据RAINN的资料,在美国平均每一千件强奸案,只有六件强奸人进监狱,即0.6%。而强奸案是所有的刑事案件中比较容易抓获、定罪的。其他的罪犯大概不会比强奸犯罪要付的代价高多少。
如果你看一点澳洲军队中令人发指而且完全无法无天的性侵,你一定会对军队中性侵,特别是男兵被男兵性侵,有一些认识。美军每年通报性侵案例的至少有3000多起,处理的却不到十分之一,很多都是不了了之。很多女兵表示,真实数字要远比这个多。真实数字有多高?美军每年至少有3万女兵被体检出来怀孕。各种调查、资料显示遭遇性侵的男兵比例并不必女兵低,而美国军队中男兵的人数大约是女兵的五倍。大家看到过多少男兵被性侵、强奸的报道与案例。显然,美军中强奸犯有多少被判刑?0.6%这个数据是可以拿来参考。
2019年今日美国报道。1963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裁决,检察官必须告诉被告一切对他的案件有利的资料与事实。这当然包括涉及被告案件的警察的相关的事实。今日美国的调查发现:(i)警察部门和检察部门普遍的不记录、不收集警察的与法院判案非常有关的资料,如欺骗、办案造假、没有职业道德。当然检察官就不可能告诉被告这些关键资料。(ii)一千两百多名警察被证实有说谎等严重职业道德问题。(iii)三百多名检察官没有做必要的工作,当然就不可能执行1963最高法院裁决。
今天美国联邦法院和各州法院90%以上的案件是以检察官处理的辩诉交易判决。一些研究的结论是:35%至69%的被告人本应当赢得诉讼却因为辩诉交易而被定罪。也就是说,至少有32%至62%的被美国法院判有罪的人是可以靠打官司来证明自己是无罪的(因为非辩诉交易判决没有考虑在内)。显而易见的真相是,司法制度越是没有公平正义,政治制度越是暗无天日,社会文化风俗越是不分“是非、善恶、对错”,越是多的人愿意选择认罪交易判刑,越是高比例的有人是可以赢得诉讼但宁愿选择辩诉交易而被定罪。
2019年《多伦多星报》,加拿大统计局《综合刑事法院调查》资料,在2012年至2017年五年中,加拿大各地共提出2026起洗钱指控,86%被撤回或中止,只有9%的洗钱案最终定罪。同一时期加拿大所有刑事案件的定罪率是64%。洗钱定罪率是肯定有大问题的。一份政府资料是:犯罪分子每年通过温哥华房地产洗钱超过50亿加元,反洗钱查办中漏掉了99.9%。加拿大公共检察署给星报关于中止和撤回起诉的答复:“在加拿大,绝大多数案件从未进行审判,它们是通过认罪而解决的。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对多项指控进行认罪,但不是全部指控。”
我们再看看一个专门的领域,因为我有比较详细的资料,即广大人民为了活下去必须挣钱养家糊口的生产劳动生活的性侵。
(1)英国教师工会调查全英有1200余名老师,结果:20%的教职工有被性骚扰的经历。43%的伤害人从此丧失自信;38%的人从此开始焦虑或产生抑郁;14%的人干脆换了工作;18%的人从此消沉、颓废。可以肯定性侵对老师们是有实质的伤害,但42%人没有检举揭发,为什么?28%的人是因为说了也没人信,68%的人是因为说了校园也不会做什么,有46%的人觉得举报后反而会被归咎、或者反而自己要面临负面的后果。如果英国的司法体系能够给人民一个基本的公平正义,这种大规模的犯罪现象不应该出现。出现了,也不应该罪犯不受到惩罚。实际是,我们几乎总是观察到“谁敢站出来公开管着他们的人们的性侵,谁的前程、职业就毁灭了”的评论,和不容任何人有一点点幻想的、与评论一致的事实。
(2)在德克萨斯大学校方号称有史以来全国最全面的关于高等教育人群中性侵统计研究中,他们对德克萨斯大学十三所分校共28000名学生作了调查:在德克萨斯州,有10%的女大学生被强奸。德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中有15%的女大学生被强奸。68%的学生在经历了“人际暴力”后没有告诉任何人,只有6%的学生告诉了大学的工作人员。超过半数的犯罪者与受害者是同学,更有44%的受害者曾经和这些犯罪者关系亲密。
(3)2019年美国医学会JAMA Internal Medicine期刊上,发表哈佛医学院研究员霍克斯(Laura Hawks)等人的研究结论。每16个美国女性里就有1人被强暴破处;超过30%的女性因此而怀上不想要的孩子。受害女性面临长期的身心伤害,如爱滋感染、性病、盆腔炎,子宫内膜异位和月经异常等问题。女性首次性交被硬上的年龄平均为15.6岁,比自愿的第一次的女性小2岁。加害者的年龄则平均比她们大6岁。超过46%的女性是在被对方压制的状况下失去贞操,其中56%的加害者使用口头威胁,超过26%则采用身体威胁,最后真的让女方受伤的有25%之多。另外,约有22%的女性是被下药性侵。
(4)(a)2016年加拿大2万女骑警察符合政府性侵赔偿条件,拿到总金额达1亿元的赔偿。女骑警投诉男性同事的性骚扰、性虐待。事案可追溯至1974年。(b)2017年加拿大对公共服务雇员进行的年度调查中,40%的狱警表示,他们在过去两年里一直是性骚扰的受害者,其中60%的人表示是同事的骚扰。
(5)国际法律协会2018年的调查资料:在澳大利亚、新西兰与太平洋群岛,有将近一半的女性律师表示曾经在工作场合遭受过性骚扰。像法律行业这种有金字塔文化的精英职场中,站在食物链顶端掌握着主导的话语权的有权势的人们,是很容易,也经常将弱势地位的人们变成他们围猎玩弄的“猎物”。在职业界活下来,升上去,很多时候并不在于个人能力的高低,而是在于关系网的深浅。这导致性骚扰成为了一个在澳洲法律界及其他精英职场公开的秘密,一个很多人其实心知肚明,却又充耳不闻的上位的代价。也就是说,再高大、鲜明、响亮的“民主自由人权”的口号与旗帜,再富裕的法律知识,再高职业地位与收入,再炫耀的名声,再能干的本领,对保护每一个需要看工作养家糊口混口饭吃的人民来说,是没有一点点用的。事实是刚好相反,这些人更容易成为性侵的牺牲品,更会默默接受,因为站起来,说出去是一定的毁灭了他们的一切!
(6) 2015年印度德里邦法律部长吉滕德兰·辛格·托马尔被警方逮捕。罪名是他的伪造了自己的法律学位。他根本就一天法律也没学过,却成为了这一令人尊敬职业中的头目。2020年,律师协会主席告诉首席大法官,原因是印度的200万注册律师中,有将近一半都是假的。那么印度法院的判决有多少公平正义,显然是要打一个极大的问号?。
西方法院的事实与真相有多难?了解一下白宫莱温斯基案。在1995年和1997年,美国总统克林顿与莱温斯基有两年多性关系,当时在总统周围的工作人员中就是公开的秘密。1996年,莱温斯基的上司担心此事闹出麻烦,将她调到国防部。后来她在电话中向密友透露了她和总统的关系。密友录了音,并透露给政府调查人员。此后,莱温斯基还在一家酒吧里,向密友和盘托出了克林顿同自己发生性关系的事情以及自己作伪证的经过,并且劝说密友不要将这一切公之于世。不仅被崔普偷偷录音,6名联邦特工也进行了监听。在美国共和党的全力支持下,国家独立检察官斯塔尔专门调查下,最后是要靠那件后来举世闻名的蓝色连衣裙判定,因为上面有克林顿的DNA。若非小姐多情,想保留总统的液体作永恒的纪念,如此强大实力、规模的调查证明克林顿无罪是很可能的。
既然判强奸犯被法院定罪率是如此的低,那警察是如何对待收集证据的呢。2018年CNN有一个报道:美国警方竟然大量销毁还未检测过的强奸证据。强奸受害者一般要经历三到五小时的全面检查。CNN调查发现,对于确定嫌疑人非常重要DNA数据,警察虽然收集了样本,但80%都没有做检测。有400起强奸案里,检测证据象垃圾一样被丢掉。这些证据并没有超过上诉期限,有的只有几周就销毁。销毁了强奸证据,强奸犯就永远不可能定罪了。CNN调查还发现,警方提前销毁了47个孩子受害的证据。很明显,警察根本就不想破案,所以不进一步检测,也不保留证据;警察当然不在乎破案,所以逮到强奸犯嫌疑人,也决定不对一对DNA。
2.2:儿童、中年人、老人的境遇
有道是西方社会是儿童的天堂,中年人的战场,老人的坟墓。那我们就以人生的不同阶段来看没有“公平正义”的西方司法体系,和这种司法体系下的社会对他们影响。正是,司法公正是偶然,所以时时无;草菅人命当寻常,必然处处有。
应该在天堂里的幸福生活的儿童。宾州路泽恩县法院的高级法官(马克·恰瓦雷拉(Mark Ciavarella)和迈克尔·科纳汉(Michael Conahan)),为了从私人少管中心赚回扣,两人联手,滥用审判权,轻罪重判。在2003至2008的五年之内,他们涉及5000多起案件,毁了3000多名少年。他们获得280多万美元回报,差不多一个人的命运与前程不值一千美元。恰瓦雷拉以严厉著称,他管辖的县,少年案件的定罪率是宾州其他地区的10倍(1995-2005)!美国是有法律,是有独立于法院的司法管理委员会,来监督法官个人行为。然而5年时间内没有任何律师、执法官员或其他法官报告过两位法官的涉及5000多起案件违法行为:如律师代理缺位,轻罪重判,快速拘留等程序违法问题。最后是靠外部介入,2008才被暴露、处理。最有看头的是他们被判刑的理由是受贿,不是司法错误。可见一方面,小老百姓被法律判刑冤枉(冤假错案)之容易,另一方面,对有些人依法判罪定刑之难。知道这两个法官在受贿罪之外还犯了其他罪,不需要什么智商吧。
千万别小看这个案例。你静下心来,细想一下就会感觉到恐怖:将别人的儿子送进监狱,可是天底下最困难的、风险最高的事之一啊。而他们的收费却低的让人惊呼不可能:差不多一个少年的命运与前程只值一千美元。可见法官认为违法错判送儿童进监狱,是一件不重要的,轻而易举的,完全没有风险的小事。所以他们采取的是薄利多收,多判几千个儿童,照样能成平平安安,稳稳当当地爬上百万富翁的地位。西方民主社会的天堂里原来也是没有公平正义!
(1)澳洲一个牧师Gerald Ridsdale能性侵近一千名儿童,还差一点光荣退休。2002年,《波士顿环球报》报道揭露波士顿近250名牧师性侵儿童的丑闻,震惊全美。2018年宾夕法尼亚州政府公布一份大陪审团报告:确认过去几十年里,有三百名天主教牧师性侵一千多名儿童受害者。报告说,这个数字来自六个罗马天主教教区的记录;因为有些记录丢失、受害者不敢告发等原因,受虐待儿童的实际数字可能是数千人。一个牧师性侵近一千名儿童,几千名儿童被几百个牧师性侵,而且被成功地掩盖了几十年。要什么样的黑暗社会的全面支撑才可能实现啊!在一个有一点可能伸张正义的地方,一千名儿童,他们的家长,亲人,担心自己的小孩的家长,还有各种人权机构会不去讨一个说法?到了这个规模的事情还能掩盖怎么久,什么黑暗不能掩盖?在有万分之一的公平正义地方,也不可能有一个人能成功性侵一千名儿童啊!
(2)英国广播公司BBC在2017年报道。澳大利亚一个官方调查委员会,皇家调查委员会,公开了一份调查报告。在1980年至2015年间,澳大利亚全国7%的天主教会神职人员被控性侵过儿童,在最近35年共有4444人被性侵,90%为男性。女性受害者的平均年龄为10.5岁,而男性为11.6岁。平均计算,一场性侵要在事后33年才会得到报告。自2013年以来,调查委员会共向警方转交了3000个案件。但目前仅有27个进入诉讼阶段,另有75个待审核。
(3)美国波士顿天主教牧师John J. Geoghan在6年的神父生涯中性侵过130多名男童。教会为了隐瞒和保护,将他从一个教区换到另一教区,让更多的儿童受害。他后来还继续做了30多年的神父。
(4)2017年,法国一名德高望重的消化外科医生,JoëlLe Scouarnec,被指控性侵儿童。后来发现他将自己性侵349儿童的细节写进日记。三十多年无人发现。
(5)2019年加拿大The Star报道,安省的心理学家Nicole Walotn-Allen,虚报专业资格。有100多宗儿童保护个案,法院根据艾伦的建议,裁定儿童永久离开他们的父母。不仅伤害儿童,也实质上给100多个家庭宣判了死刑。这位假心理学家从1992年起,干的是天怒人怨勾当(剥夺父母的儿女权,毁家庭、灭人伦),却能坚持到2019年才被发现。其他任何形式的学术造假在西方民主制度下不会更难吧?
杜克大学的生物学家波茨-康德因盗刷学校公务信用卡购物并伪造收据被杜克大学开除,自2005年起的9年时间里,波茨-康德在福斯特实验室累计出版了38篇著作,有15篇需要被通篇撤稿,4篇被部分撤稿,还有3篇亟须修正,而其发表时间最短的一篇被撤稿的文章,已被引用了257次。他骗取了联邦政府总计2亿美元的科研经费,也是在这些科研经费的帮助下作假的。哈佛大学医学院终身教授,心脏学科权威,皮耶罗·安韦萨(Piero Anversa)2001年在《自然》杂志发表心脏干细胞的论文,一举成名。他和他的团队学术造假近二十年,到2018年这个骗局才被戳穿。认识他实验数据造假的骗局有那么困难吗?中国科普作家方舟子在2012年就发文章:干细胞治疗的骗局。安韦萨拿到的研究基金有半个亿的美元(?)。皮耶罗实验里有25位指导老师、博后、技术人员,还有更多学生。对内,任何提出质疑或反对的人,会立即被解雇。服从实验室管理的人,会得到奖金,职位,或提升。所以,能够留在实验室的人,为了生存,都会选择沉默。对外靠批驳别人的的方法是错误,还靠他的地位,影响力。就靠这些,他能在科学界横行无阻。这个好几十年来一直都是全世界最著名的大学,它的学术自由,独立思考,只不过如此啊!如果说安韦萨在世界最知名的大学里织造了皇帝的新衣,那他主要是一个管理者。他指挥了一批又一批的学者、研究生、技术员织造许多批的新衣给大量的假“皇帝”穿。那些知名杂志文章的评审人们、各种科研基金的评委们都是那些假“皇帝”、假裁缝中的一分子。
长期以来有多少个国家机构,多少个政府官员失职?多少个学者专家真实身份只不过是滥竽充数的齐宣王?长期以来有多少个不同的意见在“言论自由”“独立思考”的大旗下,最有效的,也是最害人的被沉默了?
(6)美国每一年有45万未成年人失踪。被发现的很多都与性犯罪有关。美国有25个州根本没有设定最低结婚年龄。有的州法定最低年龄是13、14岁。2000至2015年间,美国有超过20万未成年人结婚,其中87%都是未满17岁的女孩。2017年BBC《美国儿童新娘》(America's Child Brides)的纪录片中表示,很多女孩是嫁给了强奸犯。南卡罗来纳州的Keri,2011年,15岁时嫁给了强奸她的“禽兽”。那人叫保罗。他坦承,当他发现警方在查强奸案时,他担心自己被起诉。他就带着一打啤酒找到凯特父亲,怂恿后者同意两人的婚事。Keri的父亲不但同意了,还违法将年龄改成18岁。凯莉的印象是:“父亲看到酒很开心,还对保罗说‘我们完成了交易’”。嫁给了保罗,凯莉的生活异常凄惨。他们的生死是没有人管的。
是的,在美国的很多地方,很多人的生死是没有人管的。佛州男校(Florida School for Boys)是教育、关怀有前科的青年,给他们第二次机会。学校1900年至1973年间共有近100人死亡,校方未记载死者悲剧也未向当局举报。政府也从来不问不管这些死亡的孩子。研究人员在2019年掘出55个坟墓,此数量远比当局所知还多,仍有部分是无名尸。
西方民主国家的天堂不过如此而已,那墓地呢?2017年,美国CNN报道:上千家疗养院的老人(不是一千个老人)被性侵,最大受害者已百岁。政府不闻不问。许多有问题的护工仍然在护理岗位上工作。孤独、疾病、死亡,这是美国很多身处养老院的老人们,无法回避的现实。他们有些已无法说话,有些则必须依靠拐杖和轮椅才能离开床畔,有些则罹患痴呆症,丧失部分记忆。他们来到养老院,原本是希望得到专人照顾。起初,当这些受到侵害的老人们说,那位迷人的、广受大家欢迎的养老院护工强奸了她们时,没有一个人相信。类似的指控,经常被视作是药物引发的幻觉,或者是老年痴呆症的迹象,或者被认为是孤独久了故意以此吸引大家注意。然而即便是真的闹上了法庭,这类的起诉往往也会落空,因为受害者的记忆力被认定为不可靠,或者她们早已不在人世,无法出庭作证。当然还有所有的人都遇到的问题:美国司法判决的结果是:即使铁证如山,任何结果都可能出现,而且直接同你花多少钱打官司有关。
2019年的事情,77岁Bob Wilson在加拿大Hamilton General医院住院5个月没人管,背部竟烂出大洞!类似的案例有很多。Scarborough and Rouge Hospital,有一位87岁的老妇被送往该医院,竟连续两周没有人给她洗澡,造成老人身上出现两处褥疮,深得能看到尾椎骨,结果医院完全不负责任,最终导致老人在病床上受了8个月的折磨后,因败血症惨死。加拿大伤口治疗协会(CAWC)主席艾森博格提供的数据:加拿大目前有高达26%的医院和护理机构长期管理不当,导致病人会出现压力性伤口/溃疡(褥疮/压疮),其中有50%的病例会恶化。
加拿大的安省审计长Bonnie Lysyk在2019年度报告中表示:在省医院接受治疗的病人中,每100人中就有6人在住院期间受到伤害。每十万起手术中就有9.8起在体内遗留物事故。一个重要原因竟然是很多不称职的护理人员被解雇后不久就会在其他机构任职,而将这类人清理出医疗团队所花费的代价颇大,可能会影响医院的预算。
西方民主制度下,不是会不会出现问题,而出现了问题,大家都知道了,那些犯错误的人们,犯罪们是怎么处理的,问题是不是有一点点根本的改变?!就像美国近百年来,大量的枪杀、自杀(平均每一天近百人被杀,超过百人自杀),这一百多年来,采取了一点点实际有效的办法,有一点点从根本的解决或改善问题。
政府的最根本的责任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客观的指标是考察社会最弱群体的状况。从美国老年人的状况来看,是可以给美国政府打零分的。老年人不能安度晚年,也就意味着人生没有奔头,生命没有结果。在这种人生观下,生命不但是现世的,更是现时的、赤裸裸的权力与利害,精神的、道德的、文明的成分就不可能存在了。人与禽兽就没有区别了。这种社会现实必然最直接、最有效地影响中年的的社会。
在战场上奋斗的中年人
在战斗中的中年人呢?以性侵为例,谁敢毫无顾忌地强奸那些拿着枪、连死都不怕的士兵、警察?谁敢毫无顾忌地强奸那些世界闻名的大电影明星、大体育明星,为上帝做工的牧师,最能喊“民主自由人权”的教育界老师、科学家,为全世界人民的“民主自由人权”奋斗的新闻舆论界人士,在民主圣地国会工作的员工,司法人员,州郡总检察长?谁能在强奸他们之后让他们自愿地、自由地、长时间的提供免费性服务?不是那一个人有这么大的胆,有这么神通广大,是西方民主制度,是在这个制度下无缝的完美结合、有效地打击、不给任何反抗者一丝一毫生存机会的完美的司法体系、经济、文化、社会风俗习惯。我们看一些资料。
回忆录《爱你胜过爱枪》的开篇是:对美国的女兵而言,性(性侵与强奸)是一个重要的经历,但没有人愿意承认这一事实。美军女兵们非常不情愿到海外执行任务,既不是因为海外的艰苦环境,也不是战场上的死亡,而是身边的男兵们的性侵。为了防身,女兵们晚上睡觉时,都会锁紧房门,而且在枕头下或怀里放一把军刀。为了避免夜间外出上厕所,有时候宁可口渴也不愿喝一口水,因为她们知道出去后会发生什么,但不知道会有多严重。可以看出,女兵们所说的性侵是严重的,强奸之类的性侵。可以说所有的女兵都知道美军中强奸有多严重,所有的美军都知道部队里强奸有多严重,全世界都知道美军中强奸有多严重,就是美军管理者不知道,因为没有看到他们做了什么事有效地阻止军队中强奸。
《时代》周刊说三分之一的退役女兵在服役时遭到性侵。美国男兵受到男的性侵的调查结果是超过50%。为什么会如此猖獗?答案很简单:性侵(强奸)的军人极少受到惩罚。谁讲出来,谁的前程就毁掉了。2011年的一项报告说起码有80%的女兵在部队里遭遇性骚扰。美军每年通报案例的至少有3000多起,处理的却不到十分之一,很多都是不了了之。很多女兵表示,真实数字要远比这个多。真实数字有多高?美军每年至少有3万女兵被体检出来怀孕。我看到的一些资料,遭遇性侵的男兵比例并不必女兵低,而美国军队中男兵的人数大约是女兵的五倍。大家看到过多少男兵被性侵、强奸的报道与案例。了解一下澳洲军队中令人发指而且完全无法无天的性侵,你一定会对军队中男兵被性侵有一些认识。
2014年澳洲国防部应对虐待专案小组(简称DART)称,当时仍然在军队中服役涉嫌犯下性侵和虐待罪的嫌犯就超过1100名,有些还身居高位,但他们可能不会受到惩处。那澳洲军队里的性侵有多严重,请看两三个案例。
(1)一位化名为CJU的前军人控诉。1978年他参军才15岁。一天晚上,一位老兵将他的衣服扒光,在他的腹股沟和生殖器抹上蔬菜酱,再让一只狗一点点地把酱舔掉。“我怕那只狗咬掉我的生殖器。”CJU痛苦地回忆着。等狗添完酱,那个老兵迫他与这只狗性交。“他们说,‘这是在这里做爱的唯一办法,你对于我们而言就是一条狗。要是你敢告诉别人,下次我们会杀了你。’”在反反复复的折磨下,终于在一次遭受虐待、殴打以致手臂骨折时,CJU把事情报告给了军校工作人员。“我告诉学校里的那些官员,这些事情一直在发生着。”可那些官员并没有给他任何回应。(2)另一位化名为CJA在1967年加入前皇家海军。它说自己经常在半夜被人揪起来,拉到运动场上,与其他新兵“互相强奸”。有老兵给他建议:“忍忍吧孩子,我以前也这样,但这可以让你成为一个真正的男人。”CJA试图上报,可当亲眼目睹一名老兵将精液射到了另一名士兵的食物里后,他就再也不敢抱怨了。(3)肯·麦克韦恩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被强奸后,试图从医护人员那里寻求帮助,但遭到拒绝。医护人员告诉他,肚子和臀部的疼痛只是来自他的“焦虑”。今天他的臀部上留有严重的伤痕。最后一次被强奸后,已经走投无路麦克韦恩选择了自杀:72片安眠药。没有死亡,被海军部以健康原因除名。在他自杀未遂送进医院抢救时,他告诉来看望的父母,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他的父亲却一边打他一边骂他是个骗子。从那天起,肯决定将此事永远埋在心里,这一埋就是40多年。
不必假装智残,更不用绞尽脑汁地为西方民主国家编造解释了。孩子自杀了,正在医院里抢救。父母赶来看望还躺在病床上的儿子。儿子告诉父母:他在军队里被反复强奸,被逼的走投无路,只好选择自杀。父母的反应是一边打他一边骂他是个骗子。澳洲并不是一个性侵稀有的国家啊。原因只可能是一个:恨与绝望!到了今天这个地步,你怎么还没有认识社会的真相,你怎么还不接受社会的真相!那些要保住自己工作饭碗的人们,那一个不是接受能管到他活下去就必须混口饭吃的人们的任何欺凌、虐待,当然包括强奸。天有绝人之道啊!
今天在西方连十多岁的半大人都知道的常识:在你工作的单位,有权势的人不管是多么的理亏,犯法,犯罪,欺凌你,你的理性选择是不要声张,悄悄地,换个单位,一走了之。随着这些半大人长大、成人,他们很快就会发现,换个单位并不是找一个有阳光的,不反人性的地方,而是在转换单位经历中最后意识到天下乌鸦一般黑,你要养家糊口混口饭吃,就必须接受这个现实,接受一切欺凌。这是活下来的唯一途径!如果你不接受这一切,你就自然而然地从精英阶层,白领阶层中退下来。你就很快被边缘化。西方民主制度的利害之处,也是它的犯罪之处:一定会让这种认识成为国家的潜规则、社会的风俗、养家糊口的常识,铜墙铁壁地保护西方民主制度。你要这样的社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