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雕塑艺术巨大化、工业化,无法满足消费者日益提升的审美
【本文由“西风”推荐,来自《贵州剑河88米雕塑引争议,当地官员称“不能因为质疑就不做了”》评论区,标题为西风添加】
发展旅游没有问题,自筹资金建设也没有问题,只要经得起内外部合规性审视,继续干从程序上看也没有任何问题。
真正的问题在于雕塑以“大”为卖点,缺乏艺术审美价值、历史文化内涵和某种程度上的实用意义。从艺术审美价值上看,这么大的塑像显然并非雕塑等艺术品,而是某件艺术品放大而成的建筑物,属于工业产品,艺术价值只能聊胜于无;从历史文化内涵上看,苗族应该也没有树立人物的超级巨像的历史传统(只有佛教等宗教有这样的历史文化传统);同时雕像本身也缺乏巨大建筑物的某种实用价值(比如埃菲尔铁塔、长城等都有实用价值)。所以,将雕塑艺术巨大化、工业化只能是一个“缝合怪”式的短平快的商业项目,可能无法满足消费者日益提升的审美、文化需求和地区长期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当然,类似的巨大雕塑在各地也屡见不鲜,本身作为商业性建筑,只要能够吸引猎奇前来的游客,可能也就达到了最初的目标了。只是当这种类似的构筑物在很多景点都随处可见的时候,它们对旅游者的吸引力可能会很快下降,而丧失游客的人造景点很快就会陷入年久失修和继续丧失游客的死亡螺旋,投入巨资只能创造短期价值的弊端随之显现。
面临外界质疑的时候,证明程序合规性当然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从更多维度和更长远的目标审视项目本身,通过更扎实细致的工作,将宝贵的资金和资源用在更具有价值的事情上面。
(修改了某些措辞,看能发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