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动物共情,就是失去对于人的关怀?

前几天,一篇名为《男子开水浇烫自养怀孕母猫致4胎全死,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文章在风闻火了。本以为文章下面会是一致的,申讨这种虐待动物行为的声音,但评论区刷新三观的回复着实让我眼前一亮,以至于不得不下场去口吐一下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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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本来不想写这篇文章的,但回到家里,看到我家狗神那落寞的眼神,和他在出门之前冷不丁洒在门沿上的,作为报复的尿迹,仿佛在跟我诉说被关在家里八小时的寂寞。

那个时候我突然感觉到自己是多么佛系的一个人,三番两次被这只狗报复,竟然没有一种想把它脑袋砸向门槛的冲动。

话说回来,对于这件事情本身,我想简短地说说,首先,请拿出你们心中的大强子对撞机,把这件事情撞碎了,往深处看。

PS:在此我会完全基于人类的立场去看待这个问题,不会站在动物的视角,以避免某些别有用心地人给我扣白左和极端动物保护的帽子。

1. 网友对这件事情愤怒的底层逻辑是什么?

是因为动物没有得到保护?有那么一点吧。

但我们拿开人对于动物本身同情的因素,毕竟这种心理在某些人心理是一种白左现象。我们就单从人的角度来说,这位保安小哥到底触动了网友的哪根神经?

因为火腿肠被自养猫偷吃,出于一种报复心理,用开水将猫关在笼子里烫伤,最后导致猫咪与腹中四个奶猫全部死亡。

这件事情到底哪里有问题?

我们首先做一个假设,假设这个男人烫死这只猫,是因为猫抓伤了他的孩子,导致孩子感染狂犬疫苗,生命垂危甚至死亡。那这个时候,他的这种行为是不是看上去显得不那么刺眼呢?

区别在哪里?对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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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猫做出了对等程度的危害,所以以对等程度的行为进行报复,这是一种可以从道德层面所被理解的东西。

而这个事件的荒诞之处就在于,猫仅仅是偷了当事人的一根火腿,却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这显然是不对等的处理方式。

又假如,这个保安只是通过饿这只猫两天来惩罚她,那兴许也可以被人们所接受。这是因为其符合这种源自人性深处所认同的对等原则的价值观,即你偷我食物,那我饿你三天。

对等性的丧失是事物逻辑呈现荒诞性的一个根本原因。就好比happy tree friend里,主角们动不动就身体七零八落,给人一种极强的黑色幽默的荒诞感觉,其背后就是其戏剧冲突与死亡结果不对等所造成的反差感。

这种感觉根植于人性深处,以至于当我们看到一只怀孕母猫因为偷吃了火腿而被烫死时,就会不自觉地从内心深处感到一阵困惑:“不就偷了你一根火腿吗?至于吗?”

对等原则根植于正常人的心理之中,而变态心理的临床案例里,就有许多非对等的行为。比如一个人因为他无意间的一句触动了变态的话(这话不一定是脏话,甚至有可能是让变态本身愉悦的话),于是乎变态就把他给炖了吃了。这种不对等性,就是因为变态心理状态下,人的情感释放存在“杠杆”现象,即一个微小的感情波动会被无限地放大,最后导致出一系列出轨的行为。

PS:在这里极力推荐大家看看B站的北大变态心理学公开课,能让你对变态心理的运作原理有一个最基础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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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微对心理学有些了解的小伙伴就应该清楚,情绪的杠杆式的释放,是大多数变态心理的根源。比如抑郁症患者会对低落的情绪非常敏感,也无法将情绪正常排出;而狂躁症患者则会在兴奋的时候持续兴奋,无法收住;被害妄想症患者会对一些细小的动作或者暗示做出过激的反应(比如曹丞相的吾好梦中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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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对于情绪的杠杆性释放与控制能力的失调是变态心理的基础。

那么我们就说到这个事件的第二个问题点了,即在违背报复的对等原则之外,这位保安还存在情绪管理障碍。

所谓情绪管理障碍,就是在面对被猫偷吃火腿的时候,没有仔细思考这件事情本身也没什么大不了,而是直接做出虐杀的行为。站在人的角度,我可以理解饥肠辘辘的他发现火腿被猫吃了的那种不满,但这种不满却未被他的理性所压制,反而是无限制地释放了出来,进而做出了最极端的选择。

一般来讲,当一个人的情绪达到怒不可遏的时候,那必然是有一些非常刚硬的条件。比如被逼上梁山。从物理的层面来说,大脑受到外界压力的压迫,最后催生出的毁灭性的反抗力量,其最高形式就是去毁灭这个制造压力的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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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请问,在这件事情中,这只猫对这个当事人造成了所谓的极限的,必须要将其毁灭才能消除的压迫吗?

那我们来看看这只猫干了什么罪恶滔天的事情,uhm,偷吃火腿肠?

如果这是在困难年代,我觉得可以理解,但这是在2020年的中国。因此偷吃火腿肠这个行为本身,在当下的物质生活条件下不具备极限的压力。那么就只存在两种可能性:

1)当事人对于被别人偷吃东西这种行为有阴影,存在一种强大的心理暗示。

2)这个当事人本人对于情绪的转化,存在一个超高杠杆的行为。

但无论是哪一种假设,这个人的心理状况都是不健康的。

所以我认为物业单位对其进行开除处分,从用人单位出于运营风险的考虑来讲,是可以接受的。毕竟作为服务业从业人员,心理不健康是极其危险的。

最触目惊心的例子便是2015年,德国之翼航空公司的9525空难。那就是因为驾驶员患有强烈的抑郁症,最后开着飞机撞上阿尔卑斯山,让机上几百米乘客与其一同陪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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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有些人叫嚷着要扑杀野猫保护人类小孩不被抓伤一样,对于具有非正常心理的人,我们也应当将其排除在服务业之外,避免酿成不必要的悲剧。

2. 泄私愤还是泄公愤?

造成这个事件的核心问题在哪?是猫偷吃火腿?

基于对等原则的考量,个人认为这个问题的关键还是当事人的情绪管理存在巨大的问题,所以才酿成了这样不符合对等报复原则的悲剧。

那么有杠精就会说了,跟动物讲什么对等原则?

不好意思,这种对等性其实与动物无关。因为不对等的实质是偷吃火腿的行为与被虐杀本身。猫只是实施偷吃行为与受到虐杀的载体。逻辑的谬误在于是怎样的的价值观赋予了当时人将偷吃火腿行为与虐杀报复划上等号的权力?

能驱动这样的价值观的逻辑在正常人类的文化中似乎找不到,也只能将其归于变态心理的范畴。而既然是变态心理了,那又有什么好为之而诡辩的呢?

其实这个事件从本质上来说,就是当事人驾驭情绪的能力的问题。如果一个人因为负面情绪就想到以杀止愤,那这个人的内心自然是不健康的。 

在这里请记住,这个虐杀猫的行为属于泄私愤,这与某些杠精所说的“扑杀野生猫狗防止人类被抓,防止鸟类被吃,保护生态”有着本质的区别。

前者是私愤,而后者是公愤。

这两者的区别就在于,私愤是你自己跟这只猫的事情,而公愤则是这只猫与这个环境的事情。

《水浒传》中,武松酒后在景阳冈打死大虫,非但没有受到动物保护协会的谴责,反而被县令嘉奖。

其背后的逻辑就在于,这只大虫常年在景阳冈祸害人民,已经吃了不少人,引起了公愤。

这时候武松以泄了公愤的方式完成了对一只大虫的扑杀,自然是符合情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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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如果一个地区的野猫对其周边环境造成了实质性的威胁和破坏,基于维护人类良好生存空间的原则,我亦是鼓励将其扑杀的。但前提是这种威胁和破坏是成立的。这就必须要进行具体的情况分析。

比如我们公司的厂里就有五六只厂狗,从建厂的时候就跑到我们这边来,员工看它们可怜,就收养了,每天还要给他们提供食物。十多年来,厂狗与我们和谐相处,没有出现咬伤员工和工人的现象。在这个前提下,我认为就不存在对其扑杀的必要。

同时基于我们与厂狗之间良好的关系,如果有一天,我们某位员工因为自己的午饭被狗偷吃了一点而将其虐杀,那不好意思,可能他会面临全场人的鄙视。

毕竟,在我们心目中,这些厂狗已经是工厂的一部分,甚至大家戏称其为旺财。

当然,更多的情况是,我们的工人不仅不会介意,还会主动把食物分享给旺财们。

那话说回来,当事人所面临的喵咪偷吃火腿的事情,是否构成了对于公共环境的威胁,因此必须将之扑杀呢?

很显然并不具备这种前提条件。那我将其归结为高情绪杠杆与泄私愤应该也不为过吧。

3. 与动物共情,就是失去人道精神,就是西方普世价值下的白左?

当我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我又隐隐想起了那些给姜子牙扣美式价值观帽子的人。

说句心里话,也许是公知早些年忽悠我们忽悠得太用力了,以至于现在只要见到那么一丝人文关怀或者说同理心的东西,就一定是西方普世价值赋予我们的。

拜托,先搞清楚什么是普世价值,什么是白左。

与动物共情和人道精神是矛盾的吗?难道一个一言不合就可以虐杀动物的人,就拥有极高的人道主义精神?

这是典型的逻辑层面的诡辩,但却无法从现实生活中找到真实的例证。

相反,这种一面虐待动物,一面展现崇高人道主义精神的人,在现实中往往都是精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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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很难将变态心理当做一种普世的伦理观,毕竟我们大多数人都算不上变态,不是吗?

那么产生这种荒诞观点的问题在哪?

我认为是对于自身文化的认知缺乏一个系统性的了解。

3.1 对于动物的同理心,本身就是人性的一部分

你可以说人很虚伪,一面会对路边落单的小动物伸出援助之手,一面却要在餐桌上对着动物的尸体大快朵颐。但这个问题本身是人无法去解决的。

作为高等动物,人有着超越兽性之上的人性;但作为被血肉诅咒束缚的有机体,人又不得不通过进食这种同化作用来维持生命的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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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人性与兽性天生存在一定的矛盾。但这个问题不是人可以解决的,应该去质问造出人类的那个存在。

血肉诅咒是对于人性的一种束缚,与之相随的是欲望对于人兽性的驱使。

但人性在教化之后却有向善厌杀之心,这种教化被血肉诅咒所束缚,故而产生了一种哲学上的悖论。

即无论人的心灵多么高尚,在肉体层面依然需要蚕食他物而活。

这与其说是人类的虚伪,不如说是造物的缺陷,不可回避的矛盾。

然而如果因为这种矛盾就放弃了人性,彻底回到兽性,那请问人类作为万物之长的存在价值又该如何去判定。

这种对于人类自我价值的虚无主义,本身就不可取。

况且,所谓对于众生的怜悯之心,那绝非靠殖民主义起家的,流淌着日耳曼蛮族血统的西方文明所独有的。这个时候就应该翻翻我们中国自己的文化,看看我们老祖宗是如何去看待自然与人的关系的。

佛家说,众生皆有灵,灵在心中而非身外。当你看一只猫如虐杀泄私愤的玩具时,说明你内心深处已然是一片颓然。相由心生,这与白左强行把动物放到人类之上不同,这是在告诉你渡人先渡己。

一叶可见修罗炼狱,一叶亦可见菩提,见者何物?这取决于你的心而非这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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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家讲究天人合一,万物皆有生息之道。猫扑杀鸟,那是天性也,人类又何必去强加干涉。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所以天道不白左一般地否定食物链本身。但上天不好虚妄之杀,即不是遵循生息之道而进行的,为了泄私愤的虐杀,那是违背天道人心的。

赵有亮出演的电影《止杀令》里有一幕,成吉思汗的使者耿乐见长春真人丘处机而来到溪边,突现一猛虎,耿乐撘弓怒视,而猛虎也龇牙咧嘴相向。剑拔弩张之时,丘处机闲淡地与猛虎对视,顷刻间,猛虎杀气散去,自行离开。这画面,让习惯了见猛虎而杀之的耿乐非常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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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处机则说,顺应天性之时,猛虎未必伤人。这话听着玄妙,但也说明自然与人类的互动本身就是双向的,在猛虎能够于自然界中找到足够的饮食时,未必就会对人类发起攻击,不然动物园的驯虎师怎么混?

同样的道理,当后来丘处机面见成吉思汗,劝其少生杀戮时,长春真人说,这长生天与道教中的天其实是一回事,上天不好虚妄之杀,所以杀戮一事,能少则少。

如果我们某些激进的网友能将“上天不好虚妄之杀”这句话悟透,就能够区分出因为食物链而产生的不可避免的杀戮和因为泄私愤而产生的虐杀其本质上来说区别在哪里了。

3.2 到底是怎样的心态,才会让人跟动物争风吃醋?

其实说来也挺好笑的,人类作为高于动物的一种存在,这是不争的事实。既然如此,为何还会有人跑去跟动物争地位,生怕人活得不如畜生?

各位难道没有设想过,在当下,有这种可能吗?难道就因为某些极端动物保护人士吼一句:“兔兔那么可爱,怎么能吃兔兔呢?”,然后动物就凌驾在人的头上去了?

醒醒吧,这不是在看《狮子王》。能有这种想法的人,归根结底还是不够自信。一方面是作为一个社会人的不自信,另外一方面是作为一名中国人的不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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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情公知们就闹腾了十来年,然后我们中华文明就被干趴下了?

借用张维为教授的一句话:中国人,你要自信!

救一下小九就变成白左和颜色革命,爱惜一下动物就变成与动物共情,西方普世价值洗脑。

别这样,大家自信一点,组织能力我们碾压西方,但是对于真善美的解读水准那也是把对面按在地上随便摩擦的呀!

3.3 当我们讨论关爱动物的时候,请把它当做我们对于血肉诅咒的一种深刻反抗。

本人是从来不认可所谓的原罪思想的。因为人类从存在的那一刻就没有选择的权力。血肉诅咒的束缚使得我们必须同化,必须进食。按照西方宗教的语境来解读,这就是一种原罪。但这种原罪观是否能让我们更好地去改造这个世界,这点我始终持怀疑态度。

《圣经》里,夏娃误吃智慧树上的果实而被赶出伊甸园,那却要反问一句?你上帝为何不让人类拥有智慧?上帝和姜子牙里的天尊会说,这都是为了你们好,请遵从我的安排---这就是典型的神本位,让一个绝对的权威不讲道理地垄断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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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中国的文化,恰恰是“我命由我不由天”,这是从大禹治水时就展现出来的群体理性。与天斗,与地斗,用自身的力量去创造生存的空间,这其实就是我们的文明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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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作为高等动物所创造出来的人性与血肉诅咒所赋予的兽性,本身就是一种深刻的矛盾。但人性却有确确实实地是在反抗着这种兽性的,哪怕表现形式看上去有些虚伪。但这是技术层面的问题。

就像我跟半夏曾聊到,如果有一天,人类可以像攻壳机动队里那样,将自身改造为碳基生命与硅基生命的复合体,那我们兴许只通过充电就可以维持生命机能。那到那个时候,对于血肉诅咒的反抗,是否就算是实现了一大半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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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实际上,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虽然会经常遇到一些阴暗的东西,就像这种用开水烫猫的行为。但也不应该因此而否定这个世界上一系列正面的,符合人性的例子。

就像有位观友留言说自己因为猫在床上多次尿尿而将猫处决,并认为这是一种天经地义的行为,自己就是会对不听话的动物加倍奉还。

且不说半泽直树表示你这玩得走火入魔了。我身边就有一个现成的例子可以与之形成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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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的闺蜜家里的猫,也是三番五次在其床上撒尿,她是非常的无语,气得不行,最后就把猫拿给自己父母带,结果没想到猫就没有乱撒尿了。

在这里我不做价值观判断,只是想问一句:同样的情况,同样的情绪,为什么这位闺蜜同志就没有拎起猫将它撞死呢?

实际上,猫这种动物如果长期缺乏陪伴,那自然是会发点小脾气的。像我家猫神就往我房间里故意抛过猫砂,我家狗神也会在出门之前故意尿在门槛上表示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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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来,能从逻辑上想明白的事情,就没有必要去歇斯底里地反应。

当事人完全可以通过提高陪伴时间,或者改变其生活环境来解决,根本没必要直接处决。就像我在开头所说到的情绪管理的问题,这是一种心理上的疾病,与其在这里把这种情绪管理失控的行为美化成做符合弱肉强食的事情,不如赶紧去看看心理医生,这样既对你自己负责,也是对你的家人负责。

结语:

越扯越远,所以就此打住了。

对于这种从极端动物保护横跳到极端动物践踏的心理,我只能说二极管脱销得太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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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有时候我们遇到问题多用脑子想想,在逻辑层面推绎一下其合理性,自然就不会有这么多暴躁的祖安行为。

我觉得星临给我的留言里说得很有道理:“这种通过展现对于动物的杀伐果断的行为来表现自己刚强的行为其实是一种变向的社会达尔文主义,本质上来说,跟红脖子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在上一篇文章里,我也提到过纵向大同所带来的,极端的民族主义与民粹主义。这种认知的封闭化,社区化其实很大程度上会以反对极端动物保护而形成一种更为极端的蔑视动物生命的反智心理。

而对于反智,我一向是祖安大法伺候的。

其实说穿了,我在风闻很早的一篇文章里就说过,我向来反对极端的动物保护,反对那些去玉林拦狗的人。但对于宠物的规范化管理,对于人与宠物的和谐相处,我还是有些兴趣的。

至少,在反抗血肉诅咒的道路上,人性的光辉始终未被兽性给彻底击溃,如果提前陷入绝望,那虚空将会把一切吞噬殆尽。

但我就是这么一个略带中二,略显固执的老农民。活在食物链的束缚下,但依然会去喂食小区里的野猫。

你要说这是一种虚伪,那没毛病。但你要说这是一种对于人性的希望,那我觉得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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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理在你心中,自己去评判吧!

最后,中华民族王道天下之情怀,必须再重振,戏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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