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针对公有制本身的“改革是九死一生,不改就是死路一条”

质疑针对公有制本身的“改革是九死一生,不改就是死路一条”

 有人洗地说:“九十年代的改革,原因只有一个——改革是九死一生,不改就是死路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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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凭什么这么肯定地“说”?!49年没死,59年没死,69年没死,为什么到九十年代“公有制”被定义为死路一条?更实在的问题是,不是要不要改革,而是为什么非要以几乎无代价的公转私几乎剥夺绝大多数工人权益的方式改革?!并且,为什么是九十年代公有制就是死路一条?而不是改革刚开始的八十年代?

  我不否认,曾经的公有制的具体细节,有诸多不合历史时势发展的情况,需要与时俱进地进行改革,但,这“改革”怎么后来成了一些人全盘否定公有制本身的代名词?!

  我也不否认这几十年涌现的民营性的崭新经济形态的活力,如京东,阿里,腾讯,等等,由于崭新信息科技革命的机缘,他们确实极大丰富了这个社会的生产力,有力补充了社会主义经济活力,他们确实有他们存在与自由发展的理由,值得法制条件下的悉心呵护,使得他们为这个社会整体的文明健康作出更可观的贡献,并达成自身的不断健康成长,而不是野蛮成长,因为,他们也是认这个国家的。但,显然,同样,它们的这种搭上信息技术特殊性的生动新经济奇迹形态,一方面,若没有国有资本投资交通、通讯、邮政等基础设施,能自生所有经济要素?另一方面,难道因为有了他们的特殊奇迹,就可以成立否定所有行业、特别是事关国家基础性命脉性以及事关民生性领域的公有制的当然理由?!他们这些民营企业真可以取代一切,甚至取代国家能力本身吗?!

因此,由点带面强迫性鼓吹私有经济万能论的荒谬,实在是不值不驳!它更不可能是我们的社会主义改革所谓“九死一生”的唯一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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