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民族政策的教训—“后妈思维”治理不好一个多民族国家

作者:园晟

谈到苏联解体的表现形式和表面原因,都绕不开民族问题。朴素的历史观点认为,列宁的民族政策是宽松的,斯大林的民族政策是残暴的,赫鲁晓夫的民族政策是放松的,勃列日涅夫的民族政策是收紧的,戈尔巴乔夫的民族政策是民主的。他们各自的民族政策看上去表现形式不同,其实贯穿的是同一种思维——后妈思维。

二十世纪的前九十年,我们的北方邻国先后经历了沙皇统治、资产阶级临时政府和布尔什维克统治三个阶段,她的前身是与我国宋朝基本同时期的基辅罗斯公国。打个比方,基辅罗斯就好比一位含辛茹苦的祖父,披荆斩棘地建立一个家的雏形,提供子孙后代认祖归宗;沙皇政府好比一个暴虐的父亲,用各种严厉甚至残暴的方法统治这个家,不让儿子们各自生活;在帝俄时期出现的资产阶级政党和布尔什维克好像前后两任妻子,在丈夫死后先后取得这个家的管理权。

如果把俄罗斯帝国比作一个家,那么,各民族可以视作这个家的儿子。在俄罗斯帝国的历史逻辑中,俄罗斯是“嫡亲长子”,白俄罗斯和乌克兰是基辅罗斯公国留下的斯拉夫民族“嫡亲次子”,与俄罗斯不同的是,这两个民族是从波兰手里夺回来的。俄罗斯帝国陆续吞并的其他民族则是“养子”:立陶宛夺自波兰王国,摩尔多瓦和外高加索三国夺自土耳其和伊朗,中亚民族则是“父母不明”的“养子”。

在这种历史逻辑下,历朝统治者都把斯拉夫民族视为主体,把俄罗斯族视为主体的主体,视其他民族为非主体民族。比如,苏联在联合国有三个席位,另两个就给了白俄罗斯和乌克兰。各民族也认可这种历史逻辑,除中亚民族外,包括乌克兰在内,都在沙皇政府末期(也就是父亲病危时)追求过独立地位。为了在父亲死后夺取这个家的领导权,布尔什维克通过承诺少数民族独立,打败了资产阶级临时政府,成功上位,成为这个家的“后妈”。 表面上看,这些儿子(民族)都是父亲(俄罗斯帝国)在世时“生养”或“领养”的,然后建立起一个大家庭,没有一个是苏共亲生的。其实不然,在中亚,苏共人为制造出五个民族加盟国。后来,这五个经济条件相对不好的儿子成为苏共民族政策的重点关照对象,中亚地区民族政策亦成为苏联民族政策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这就不难解释,为什么在戈尔巴乔夫时期风起云涌的民族危机中,中亚五国的独立愿望最弱,独立运动也爆发地最晚。

当后妈最害怕的舆论是什么?当然是怕被人说成“对非亲生的儿子不好”。在此之上,后妈还怕别人说对“丈夫亲生的儿子”比对“丈夫领养的儿子”要好。于是,苏共制定了一分为二的民族政策——对于夺自其他邻国的民族,苏共说:“尽管你们是爸爸领养来的,俄罗斯是爸爸的亲生长子,但我对你们会比对他好。”对于俄罗斯族,苏共说:“父不在,长兄为父,既然你在家里有长兄的话语权,就要多让着你的弟弟们,当大哥吃亏是应该的。当年,你和你那个暴虐爸爸(沙皇政府)一起把他们从别人家抢来的时候,给他们造成了伤害(大俄罗斯主义和扩张战争),你现在应该补偿他们。”

在这种奇葩的后妈思维下,苏共制定了奇葩的民族政策,人为地制造出民族隔阂。在俄罗斯看来,自己的劳动果实经常被贴补其他加盟国,还要被迫接受现实中“弟弟们”的各种特权;在少数民族看来,俄罗斯人在历史上欺负过自己,所以现在做点贡献是应该的,反正母亲已经把家里的大权给了他(苏联各级干部以俄罗斯族为主),少数民族本身就在吃亏。 后妈思维自列宁时代起,一直根植于苏联历代领导人的头脑之中。他们在民族政策领域形成思维惯性后,一边自我褒扬地歌颂来之不易的“民族和睦”,一边抨击被他们人为制造出的民族隔阂所激发的民族矛盾。始终无人能跳出这个狭隘思维圈子,想出新办法解决问题。最终,苏共落得两边不讨好,直到苏联解体。

这种后妈思维不仅造成了政治、经济、教育、社会福利甚至法律等领域的各种不平等,而且人为制造出一种后患无穷的行政区划制度。为了兑现十月革命口号中的各少数民族独立权利,苏共人为将原本没有群体意识的族群、族裔予以民族命名(例如,中亚若干民族、西伯利亚蒙古后裔诸分支),在此基础上,陆续划分出以民族名称命名的十几个加盟共和国和二十个自治共和国,并承诺各民族共和国有退出苏联的自由,写入宪法。这不是毫无远虑的作茧自缚吗?

错误的民族政策为苏联各族野心家与苏联敌国联合搞垮苏联创造了机会,他们共同制定了看似自相矛盾的宣传招数:一方面大肆宣扬俄罗斯族在苏联体制下吃了大亏,另一方面大肆宣扬各少数民族在苏联体制下饱受压迫和剥削,没有获得苏共承诺的独立与自治权利。奇怪的是,这种看似对立的理念居然同时得到了俄罗斯族和苏联少数民族的赞同,成为各族人民共同解体苏联的心声。事实上,早在1989年,就有一位名叫瓦连京•拉斯普京的俄罗斯族作家就看透了他们煽动民族问题的反苏目的。

1989年5月,苏联首届人代会召开,当选大会代表的这位作家发言时说道:“自二战以来,我国强大而牢固的根基没有任何一个时期像现在这样受到如此强烈的动摇与威胁。我们俄罗斯族人一贯尊重苏联各民族的民族感情,理解各民族的民族问题,当然,我们也同样希望得到各民族的理解和尊重。亲爱的兄弟们,那些指责俄罗斯族人具有沙文主义和盲目自高自大的说法,纯粹是一些玩弄民族感情的人散布的谣言。可以说,他们玩弄的手段相当巧妙,仇俄思想不仅在波罗的海和格鲁吉亚蔓延,而且扩展到全国其他地区。虽然仇俄思想在各地的程度不同,但却遍及全国,他们将反苏和反俄的口号混为一谈。”

紧接着,这位作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建议:“在这次的代表大会上,波罗的海国家的代表表现得很活跃,他们企图达到 的目的,以便使他们能够从这个国家独立出来。对此我无权提出异议,你们当然可以依照法律和良心主宰自己的命运。俄罗斯族人一贯乐于助人,既然你们认为,你们的所有不幸都是由俄罗斯造成的,是俄罗斯的落后和贫穷拖了你们的后腿,那么我想,还不如让俄罗斯从苏联脱离出去?这样岂不是更好?如此一来,也可以帮助俄罗斯解决许多现有的和今后出现的问题。”

人民投票选出的代表在国家最高议政机构针对民族问题说出这样的话,这个国家也真是没救了。

所谓民族问题,基本属于文化(文字、历史)领域和生活(习俗、传统)领域范畴,即不同民族之间因精神生活方式差异和物质生活方式差异产生的“误会”。这种“误会”以及由误会产生的冲突完全可以通过不同方式丰富不同民族交流、鼓励不同民族沟通、加深不同民族了解来解决。一句话,外化共同点,内化不同点,努力营造共识,自觉尊重私权。

苏共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不但不设法淡化民族界限,反而固化民族界限,用联邦制划分出“你有你的国、我有我的国、你我可以自由退出我们的国”的制度观念,自以为是地把本属于文化和生活领域的问题引入经济和政治领域。苏共的经济制度要求不同加盟国在计划经济体制内低价售出自己的产出,以表面上的相互补贴表现民族团结,实际上则让大家都感觉自己在吃亏;苏共的政治制度人为制造出若干“民族特权”,以表面上的尊重少数彰显民族和睦,实际上造成了新的不平等。更加愚蠢的是,苏共把这些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形成法律,上升为国家意志,使后来的改革者投鼠忌器。

苏共民族政策的最大误区是,把民族平等归纳为政治家们主观期许的族与族的平等,而不是人与人的平等。倘使苏联的制度能够崇尚法治、真正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不同民族的每个个人予以平等的权利和义务,那么,每个人就都会明白,享受自己民族权利的同时还要履行尊重他人民族权利的义务。

这样一来,每个族的每个人就会意识到,自己之所以受人尊重,不是因为自己的民族身份,而是因为自己同样尊重他人;国家平等地保护每个人的生活和发展机会,自己是这个国家的主人,而不仅仅是本民族的一份子;自己不仅有本民族的同胞,还有这个国家的同胞。只有形成这种认识,不同民族的人们才会形成一种强大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他们才会明白,一个统一而强大的、能够保护他们权利、值得他们履行义务的多民族国家是多么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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