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权法案”或将在特朗普任期内被推翻?

本文转自微信公众号:世界说(ID:globusnews)作者:车钦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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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佛大学 来源:视觉中国

8月30日,美国司法部发布利益声明,声援状告哈佛歧视亚裔学生的民权组织“学生为公平录取”(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简称SFAA)。SFAA于2014年正式向联邦法庭对哈佛提起诉讼,称哈佛在录取过程中对亚裔学生的歧视伤害了亚裔美国人的权利,违反美国宪法。

司法部称,虽然平权法案(Affirmative Action)允许大学在录取中考虑种族因素,但哈佛没能在招生过程中对此提供具体的执行标准,而是用主观臆断的“个人素质”分数系统性降低亚裔学生获得录取的可能性。

这一案件在美国国内引起了对平权法案的讨论。自提出以来,平权法案为在许多方面为非裔美国人为首的少数族裔争取了更多的教育及就业机会。但对种族的考量是否会造成另一种不公?考虑到不同族裔的收入背景和生活条件,在教育这一敏感话题上,种族因素应该扮演怎样的角色再次成为焦点。

哈佛录取机制及调查结果

美国大学在录取过程中除了学习成绩和标准化考试分数外,还会考虑学生的个人情况和综合素养。各大名校均将这一过程视作学校的商业机密,拒绝公开,外界存在对其公平性的长期质疑。通过此次诉讼,哈佛的秘密录取机制终于被迫公开。

哈佛大学在录取过程中对每名申请者在几个类别中打分,如GPA、SAT分数及课外活动,除此之外还有最为主观的“个人素质”项。SFAA向法庭提交了其雇佣独立专家进行的研究,结果显示,相比于其他所有种族,亚裔学生在学术和课外活动类别中获得了最高的分数,但在个人素质中获得了最低的分数。由此可见,录取机制存在针对亚裔学生的系统性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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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哈佛大学的部分学生组织 来源:美国全国有色人种进步组织(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Advancement of Colored People)

SFAA称,受平权法案影响,这一歧视背后的动机是为了保持学生群体内各族裔比例保持平衡,因此导致亚裔学生比其他学生面临更激烈的竞争。哈佛大学亚裔学生比例在过去十年内从约19%上升到了24%,几乎没有太大变化。相比之下,受到加州宪法要求不能在录取过程中考虑种族因素的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亚裔学生占比超过40%。SFAA称,如果哈佛不故意提高对亚裔学生的准入门槛,亚裔学生的比例将远高于现在水平。

哈佛大学的招生官William Fitzsimmons对稳定的族裔组成给出了另一种解释。他表示,哈佛将美国分为数十个地区,在各个地区内按比例录取学生。各个地区的人口组成在过去十年内没有太大变化,因此学生群体中的族裔比例也维持不变。

在法庭要求下,哈佛大学公布了其在2013年做的一项内部调查报告。报告显示,在同样优秀的学生中,亚裔学生的录取率最低。亚裔学生在所有打分项中均表现优秀,但在由招生官决定的“个人素质”项中普遍获得较低分数。报告显示,如果哈佛仅考虑GPA及SAT分数,亚裔学生的比例应近翻倍翻倍达到43%。加入除校友直系亲属和运动员招募因素后,亚裔比例降低到31%,算上课外活动及个人素质后将达到26%,最后约2%的减少确实是由种族和地区因素造成的。SFAA认为,这充分证明哈佛以种族因素为由歧视亚裔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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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澳珀斯的科廷科技大学毕业典礼上,几名中国留学毕业生在一起合影留念 来源:视觉中国

哈佛大学的辩护律师称,该调查目前仅得出了最初步的结论,无法直接证明哈佛确实存在歧视。

包括哈佛中国学生组织(Harvard-Radcliffe Chinese Student Association)在内的25个少数族裔学生组织共同发布声明支持母校,表示在录取过程中对种族的考量至关重要,不认为哈佛录取过程存在歧视。声明指出,SFAA刻意忽略了哈佛2013年研究中的重要结论:如果哈佛真的在录取中忽略种族因素,在亚裔学生比例仅将提升约3%、非裔及拉丁裔学生比例将下降近50%的情况下,白人学生比例将提升近10%。而申请中同时存在另一个重要因素:未来职业选择。约30%的亚裔学生在申请中表示自己未来希望从事医疗行业,在所有行业中选择医疗行业的学生录取率最低。

法律进程及政治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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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部利益声明截图  来源:美国司法部

备受争议的平权法案诞生于美国平权运动大潮,最初由美国总统肯尼迪于1961提出。为了让历史上受到严重歧视的少数族裔有入学和就业机会,政府开始允许各机构在录取和招聘中考虑申请者的种族来作出最终决定。

最常见的反对意见之一是这样的种族考量创造了另一种不公平,应该单纯考虑申请者的资质和成就,而不是让种族因素影响公平竞争。这一意见的有力体现是2008年的Fisher v. University of Texas一案。原告Abigail Fisher在2008年被德克萨斯州立大学(University of Texas)拒绝后将其告上法庭,称她的录取资格受到了州立大学对少数族裔学生优待的影响。这一案件在2013年被最高法院驳回重审后,于2016年再次打上最高法院,也奠定了平权法案的现行三大标准。

一,大学只能在高度严格的标准下谨慎参考种族因素。大学必须能够证明其对种族的考虑符合宪法,服务于其教育目标;二,大学不能为各种族设立既定比例或名额。但在一定范围内采取增加多样性的手段属于合法行为;三,大学必须证明不考虑种族的录取过程不能够满足其教育目标。如果考虑和不考虑种族因素的录取过程结果相近,则必须减少对种族的考量。

总而言之,虽然法院允许对种族因素的考量,但必须按照严格标准执行,不能对其他种族造成伤害。肯尼迪大法官在判决中写道:“大学应该被允许自行定义对其核心教育目标存在重要意义的特质,如学生群体多样性等。但美国教育系统依然面临挑战,寻找调和对多样性的追求和宪法保证的平等待遇间矛盾的方法。”

这个案件的最终目的则是让法院宣布对种族的考量违宪,彻底推翻平权法案。值得注意的是,此前数十年间最高法院在平权法案问题上处理的案件全部针对政府机构或公立大学。包括2013年Fisher案在内,所有案件的法律立足点是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的“平等保护条款“(Equal Protection Clause)。宪法要求各州在其领土范围内给予所有人平等的法律保护,即必须用相近的标准对待每一个个体。因此,此次SFAA诉讼也是两手准备。在状告哈佛大学获得大量媒体曝光的同时,SFAA也将公立的北卡莱罗纳大学告上了法庭。如果两个案件中有任何一个最终抵达最高法院,平权法案都将面临重大挑战。

此次诉讼背后的政治目的同样明确。主流意见早已认可多样性的重要程度,68%的美国人支持平权法案,认为大学和工作场合中都应该保证有来自各个种族的人。在各族裔中,最为反对平权法案的是中低收入的白人群体,其中大部分是坚定的保守派共和党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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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中国国际教育展在北京国际贸易中心开幕,一位参观者在咨询留学问题 来源:视觉中国

本案的背后推手Edward Blum便属其中,Blum是一名著名保守派法律策略顾问,长期在全国寻找符合保守派议程的案件。在过去的十几年内,Blum成功将6个案子打上了最高法院,包括2013年的Fisher v. University of Texas。这6个案件全都涉及种族议题,涉及到选区划分和平等雇佣等问题,着重打击任何涉及种族因素的问题。Blum从未对亚裔群体的利益表示过关心,因此也有意见认为亚裔群体这次是被Blum利用,实际上服务于白人至上主义的保守意识形态。

而司法部发布的利益声明也非平常之举,利益声明应在司法部认为某一案件存在涉及到美国政府核心利益时发表。此前数任总统都鲜少采用这一手段,而在奥巴马时期,司法部开始频繁发布利益声明,主要对涉及平权或种族歧视的案件发声。在特朗普上任后,司法部延续了这一策略。2017年至今,司法部共发布了7份利益声明,涉及案件主要关于言论自由和阿片药物等。

自特朗普就任以来,教育部已经推翻或撤销了多项奥巴马时期惠及少数族裔的政策。

在11月中期选举之前,特朗普对平权法案的强硬立场将有利于共和党继续笼络保守派选民,争取继续维持在国会两院的多数席位。近期被特朗普提名最最高法院大法官的卡瓦诺(Brett Kavanaugh)对平权法案长期持反对立场。若他最终获得任命,此次案件抵达最高法院之时几乎可以肯定就是平权法案被彻底推翻之日。

亚裔身份认同及社会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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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佛大学毕业生 来源:视觉中国

随着整体教育及收入水平提高,亚裔人群不再满足于做被忽视的“模范少数族裔”,开始积极参与政治活动。其中,亚裔最为关心的莫过于教育,大学也不是矛盾爆发的唯一焦点。

亚裔学生平均成绩突出是不争的事实,因此,在受法律要求不得考虑种族因素的学校中亚裔学生的比例往往远超亚裔占总人口的比例。这也为重视多样性的美国教育界带来了问题。

今年6月2日,纽约市长白思豪(Bill de Blasio)表示准备提出立法,要求纽约市最优秀的公立高中留出20%的名额给来自贫困学区的学生。白思豪指出,相比之下,大部分非裔及拉丁裔学生来自低收入家庭,无法和许多亚裔及白人学生享有同样优渥的学习环境和资源。这一提议在亚裔群体中引起极大的反弹。目前纽约市两所著名公立高中Stuyvesant High School和Brooklyn Technical High School在仅考量学术成就的情况下,学生群体中亚裔学生比例达到62%。而占纽约市学区总学生数 达67%的非裔及拉丁裔学生比例仅为15%。许多亚裔家长认为这再一次反映了政府将为了提高其他少数族裔地位而直接牺牲亚裔群体的利益的做法,对平权法案表示极度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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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中国的父母们参观金斯伍德中学,想为自己的孩子寻找合适的学校留学 来源:视觉中国

事实上,从历史的角度来看,亚裔在受教育权利的问题上多次受惠于平权运动大潮。在最高法院于1954年审理由黑人学生发起的案件,推翻“分隔但平等”原则前,亚裔学生只能就读于种族隔离的公立高中。直到1968年在民权领袖马丁·路德·金遇刺身亡引起的群体抗议后,美国大学才开始在录取中重视对各少数族裔学生的录取。在平权思想推动下,最高法院才在1971年宣布加州要求华裔学生就读单独隔离高中的做法违宪。

SFFA v. Harvard一案预计将于10月开始正式庭审,此案的结果将直接影响平权法案的未来。亚裔群体在教育权利议题中该何去何从?答案有待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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