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仙人跳”也是性侵
奶茶妹夫,京东老板刘强东在美国商务旅行期间涉嫌性侵。虽然京东第一时间出来辟谣,但是还是拦不住网友们熊熊的吃瓜心,今早新浪热搜已经被霸占了,遍地都是瓜。
虽然美国警方尚未给出调查定论,但是考虑到刘强东的身家背景,网友都都纷纷表示:相信刘强东,被仙人跳了。
“仙人跳”泛指用女色骗财的圈套。一般是,女方同意后,在箭在铉上之时或事成之后,以不让事情张扬出去为由,敲诈钱财。这一词,在我国可谓是历史悠久,明末《二刻拍案惊奇》里就有记载。不过由于仙人跳的前提是女方同意了,即当事人双方达成了一致,所以不被考虑在性侵的范畴内。
但,在事发之地美国,“仙人跳”未果后上诉性侵,成功的例子真的不要太多哟。
2003年6月30日,科比因膝盖受伤来到了科罗拉多州鹰郡,在保镖的陪同下化名哈维尔-罗德里格斯登记入住。在办理手续时,他与19岁的前台小姐凯特琳-法勃尔相聊甚欢。科比邀请凯特琳带他参观一下酒店,女孩欣然接受。
在四处闲逛之后,两人到达了科比房间。进入房间后,两人从诗词歌赋聊到人生哲学,惺惺相惜。然后事情的走向就有点不受控制了。第二天,科比接到了警方的取证通知。凯特琳小姐向警方报案,控告他性侵。
按照科比的说法,双方确实有过性关系,但是凯特琳先用言语和身体挑逗他,不存在所谓性侵。而凯特琳的说法是,她在过程中说了不可以之后,科比并没有就此停手,导致她身体损伤出现流血现象。换句话也就说,双方一开始真的是你情我愿的。
虽然科比的律师挖出了大量关于女方私生活不检点的证据,但是这件案子依旧是以性侵立案了的。并且,在大量证据不利于女方的情况下,双方庭外和解时,科比依旧付了一笔不菲的和解金。
当然,说起仙人跳,最有名的还属拳王泰森。1992年,他被指控强奸了美国黑人小姐的参赛佳丽蒂希尔-华盛顿。华盛顿在法庭上承认了自行走到厕所里脱掉内裤,并且在明知厕所有电话可以通知前台的情况下,选择了沉默。泰森依旧因强奸罪入狱三年。
在美国,性侵的定义是:任何未经当事人同意的性行为。但“同意”二字,可是有很严格限定的。浪漫的烛光晚餐,水到渠成的曼妙,这个可以是性侵。法式深吻,情难自已,这个也可以是性侵。活动过程中,突觉体力不止,兴致不高,但又不得不迁就另一方,这个还是性侵。
美国女性健康署对“同意”给出的限定是:
同意代表着:
1. 你知道接下要发生什么
2. 你知道你要做什么
3. 你能清晰表达你要什么,不要什么
4. 你知道你同意一件事(不是醉酒,不是嗑药)
同时
1. 同意不是个一次性问题,同意了之后,你可以随时选择停下。即使箭已出弦,你也可以说不。
2. 你三小时前说的同意,不等于现在也一定要同意。
3. 同意一件事(比如接吻)不等于同意其他事(比如上下其手)
并且,在以下情况下的同意不等于同意
1.被威胁,强迫,引导
2.生理上没有意识,例如醉酒,昏厥,亢奋
3.没有相关意识,例如智力残疾
4.合法情况以外,例如嫖娼,未成年
默认不等于同意,同意过不等于同意,交往中不等于同意,意识不清晰同意了也可以等于不同意,把衣服全脱了主动挑逗也不代表等于同意。
所谓“仙人跳”有两大核心,一是女方事前同意事后反悔,二是金钱纠纷。这个一嘛,以上资料已经证明在美国,这并依旧算性侵。这个二嘛,我们再来看个例子啊。雪城大学商学院的教授,在堪萨斯州的萨利纳小镇花了80美金招妓,事后女方报警。这看起来,也是妥妥的“仙人跳”吧。就这样你情我愿,还有事后补偿的情况下,这位院长被以嫖娼罪(third-degree patronizing a prostitute)起诉逮捕。左边是性侵,右边是嫖娼,还是在已婚的情况下。除非是女方撤诉或者无罪释放,不然是真的难逃刑罚。
说到最后,以上一切均为我个人瞎猜。
我们一起静待美国警察们度假归来,给我们这些吃瓜少年一记大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