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清华录取通知书广东考生:重点中学经历也疑造假
近日,广东雷州市调风镇一名曹某山的考生,因"伪造清华大学录取通知书"之事被网络疯传。
据网传录取通知书图片显示,曹某山已经被清华大学人工智能技术专业录取。曹某山所在的东平村委会也已经挂起红色条幅、点放鞭炮,并大摆筵席为其"庆贺"。曹某山还与他人合影,晒出其"清华大学录取通知书"。
▲曹某山拿着伪造的录取通知书与人合影。图片来自网络。
随后,有网友晒出曹某山高考成绩,理科总分235,本科排名346310位,专科排名346317位,并非其所称拿到“清华大学录取通知书”。网友称,曹某山父亲得知真相后气晕。
▲伪造的录取通知书。图片来自网络。
记者从广东省湛江市雷州市调风镇政府办公室方面获悉,引发网络关注的学生曹某某确实是当地一名高考生,该生具体分数远远不够,伪造了清华大学的录取通知书骗家长。该镇政府办工作人员表示,“这是小孩子不懂事,作秀”。
▲曹某山所在的东平村委会也已经挂起红色条幅、点放鞭炮
调风镇政府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网传该考生父亲“杀猪宰羊,花了几万元摆酒招待亲朋好友”以及被“当场气昏,后来送医院抢救”等情节系网友调侃,据了解该生近期应该已随家长离开当地。
湛江市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19日下午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上述学生伪造清华大学录取通知书属于个人行为,涉及造假证书等问题需要公安机关处理。
雷州市东平小学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曹某山不是东平小学毕业,而是当地另一所小学。曹某山“考上清华大学”这件事在网上传开了之后,很多人打电话过来询问。该工作人员还称,曹某山曾称中考考上重点中学湛江第一中学,也被当地人质疑。
8月19日,云南刘文华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学博士刘文华告诉记者,清华大学为国家事业单位,伪造带有清华大学印章的录取通知书,系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的行为。该行为根据情节轻重,既可以进行治安行政处罚,也可以进行刑事处罚。
如果伪造录取通知书,只是为了炫耀好玩,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也轻微,作治安行政处罚即可。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但是,曹某山伪造清华大学录取通知书,村民组织酒席等为其庆贺,如果其未予以及时阻止,给村民造成了较大经济损失,而且欺骗了村民的善良感情,个人认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应当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来源:新华日报(xhrb2013) 综合自上游新闻、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