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固体饮料冒充婴儿特配奶粉的企业丧失良心
湖南大头娃娃事件调查结果:两官员被免职! 联合调查组调查发现,涉事母婴店将“倍氨敏”蛋白固体饮料宣称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涉嫌虚假宣传,已暂停营业,将对有关当事人依法从严从重查处;湖南郴州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李建军和市场秩序监督管理股长曹石顺被免职。此前,有家长反映其小孩因食用“倍氨敏”导致身体出现异常。(央视新闻)
每每说到“大头娃娃”,人们都会联想到“三聚氰胺”事件。多年前,一个曾经辉煌一时的企业——三鹿集团,因为制售假奶粉而最终宣告破产,相关责任人也分别受到了党纪国法的严惩。然而,历史是惊人的相似,在事隔多年之后,“大头娃娃”事件再度上演,而罪魁祸首竟然是假借特医奶粉作宣传的“固体饮料”。此事发生后引发了公众的诸多追问。
商家何以能长期将“固体饮料”当作特医奶粉出售,忽悠消费者?现实语境下,不但商家昧着良心赚黑心钱,而个别无良医生更是极力推荐这些品牌。不曾想,“固体饮料”被当作奶粉食用后,“大头娃娃”开始出现,其表现症状为,体重严重下降,头骨畸形,还有不停拍头等异常情况。经媒体调查发现,这些患儿被医院确诊为“佝偻病”,且都食用了一款名为“倍氨敏”的“特医奶粉”。实际上,这款产品仅是一种“固体饮料”,并不具有特医奶粉资质。可见,一旦鱼目混珠,食品安全问题会产生严重的后果。
涉嫌虚假宣传的产品缘何能进入市场?作为监管方,相关部门必须广大消费者把守好产品安全关。
一是严格此类食品生产准入,对申请此类食品生产许可的企业一律严格现场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许可。
二是加强对此类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环节以及食品标签及说明书是否含有虚假、夸大、误导等违法违规内容。
三是加大对涉嫌非法添加、非法声称以及有食用量限制及适宜人群类食品的监督抽检力度,及时发现问题。
四是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食品中添加药品、非食品原料、非保健食品添加仅限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以及食品标签及说明书不符合相关规定等行为。发现食品中添加药品、非食品原料的,立即移交公安机关。
市场监管部门的责任心哪去了?市场监管部门的主要责任就是及时查处假冒伪劣产品,然而长期以来,婴幼儿专卖店一直将这种“固体饮料”当特医奶粉出售,而且价格不菲。不管不问,值得深思和关注。
严厉打击虚假宣传。
地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方案》要求,严厉查处普通食品标注或者暗示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或虚假宣传为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坚持常态化治理。
一是加大对虚假宣传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利用医疗单位、学术机构等名义,或者以专家、医务人员等名义,对食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等;
二是加大对违法会销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在许可登记的经营场所之外,集中招徕消费群体组织销售食品的行为等;
三是加大对食品领域广告监管的执法力度,重点查处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广告,严禁利用健康养生节目变相发布食品广告等;
四是严厉查处违规直销和传销行为,重点查处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虚假宣传、超直销产品范围经营、未在批准区域开展直销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等。发现涉嫌传销的,立即移交公安机关。
奶粉安全关乎儿童身体健康。固体饮料当成奶粉推销,暴露出一些商家和从业者职业道德的缺失,也暴露出有效的市场监管的缺失。当“新大头娃娃”事件再次敲响警钟,谁来保障牛奶过敏婴幼儿最起码的食品安全?法律界人士呼吁,当务之急是规范婴幼儿食品、保健品市场,建立责权分明的市场监督管理体制,加大对涉嫌虚假宣传和欺骗消费者行为的惩戒力度,以管用的制度,杜绝固体饮料当作奶粉推销的恶性食品安全事件重复上演。
如何选购合格的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看产品注册号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必须经国家批准注册,合法的产品标签上会标注产品注册号,格式为“国食注字TY+8位数字”,适用于目标人群使用,合法正规产品标签中应明确标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类别和适用人群。
区分固体饮料
广大消费者,固体饮料是普通食品,不是婴幼儿配方乳粉,更不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其蛋白质和营养素含量远低于婴幼儿配方乳粉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登录官网查询
经营者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应当设立专柜或者专区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消费者选购时要注意查看标签标识,选购合适的产品。同时可登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查询产品注册信息,没有标注产品注册号或者查询不到相关信息的,则不要购买。《整理撰稿:张子保》
整理来源:广西新闻网、李红军、半月谈新媒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