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再现“大头娃娃”事件中医院和医生的责任
5月11日,湖南郴州再现“大头娃娃”事件:有母婴店将蛋白固体饮料冒充婴幼儿奶粉销售,导致孩子出现发育不良、颅骨突出等问题。据湖南电视台《经视焦点》栏目5月11日报道,近日,郴州永兴县一些婴幼儿家长发现,自己孩子身体出现湿疹、体重严重下降、还有不停拍头等异常情况。
但据观察者网发现,这已经不是郴州市第一起“饮料冒充奶粉”而导致的“大头娃娃”事件了。
就在时隔不久的去年,郴州市才刚刚处罚完一起“大头娃娃事件”。
观察者网查询,2019年,就有湖南郴州多名家长连续投诉举报称,自己的孩子需要特殊医用配方奶粉,却被医生通过处方推荐购买疗效、营养成分存疑的固体饮料。跟最近这次事件一样,都是用蛋白固体饮料假装特殊奶粉,贩卖给对普通奶粉过敏的婴儿。只不过,这次不是商家店员推荐,而是医院医生推荐的!
2019年,郴州就有多名家长举报称,本来要买特殊医用配方奶粉,却被医生推荐购买固体饮料。当时,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会对所有医院及批发零售药店、母婴产品经销店进行拉网式检查。但是家长咨询专家后发现,这种蛋白固体饮料并非奶粉,无法提供婴儿成长所必需的营养物质,长期食用会让婴儿缺乏营养,产生各种疾病。
他们被店员欺骗,给自己的孩子喝了一两年的饮料!倍氨敏的价格还不低,一个月就要花三千多元。
新华社2019年12月28日报道,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两名涉事医生已经被先期停止执业一年,医院的便民药房已经按市委要求关停,当地卫健委、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正对事件做进一步调查处理。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积极开展投诉人与医院及经销商的损害赔偿调解处置工作,全力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及责任经销单位等顶格处罚,依法严惩。同时组织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内所有医院及批发零售药店、母婴产品经销店进行拉网式检查,一经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但四个月后,2020年3月30日,十几位患儿家长再次上书向郴州市长举报,在“问政湖南”上发表《郴州“大头娃娃”父母们联名请求政府处理郴州假奶粉事件》的“联名信”。他们表示,去年该事件发生后,家长们“申冤无门”,才不得已联名申诉。信中表示,郴州儿童医院医生长期联合医院院内便民药房和位于该院对面的妈仔谷母婴店将“舒儿呔固体饮料”作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粉”销售给前来该院就诊的牛奶过敏体质患儿,并借以医生权威,使患儿长期将此款固体饮料作为唯一续命食物来源。致使患儿营养不良,部分患儿身高、智力、行动能力明显落后普通儿童,严重的还存在不同程度的脏器损伤。
该配方粉事件自2019年7月23日人民日报以《假配方粉怎样流进市场的 》为题刊发报道披露至今近10个月以来。我们将此事向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郴州市消协、郴州市卫健委、郴州市12345市长热线等多部门进行过投诉反应。
笔者认为:2003年那场震惊全国的“劣质奶粉”事件与 湖南郴州2020年5月11日再现“大头娃娃”事件不同的是,前者是由生产企业掺杂使假生产劣质奶粉的“市场行为”,而后者则是在国家已经将奶粉按照药品管理的级别严加管制之后发生的恶性事件,尤其是有医生参与其中的恶性事件——医生的“特殊奶粉处方”掩盖了所有的造假行为致使孩子的家长失去了正确选择的可能!
医生指定使用“蛋白固体饮料”替代奶粉,其性质已经涉及刑事犯罪,与图财害命毫无二致。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是郴州市最好的三甲医院居,然发生这样的事,社会公众还能相信谁?匪夷所思,因此,国家卫健委、国家食药监局和公安部有必要组成专案组进行彻查——绳之以法!否则后患无穷。
再者,笔者几年前就提出:市面上的“母婴店”所销售的所谓“进口奶粉”从包装标识就值得怀疑。因为进口奶粉原本国家有规定必须有相关的中文标识。所以建议全国范围内进行彻查,并建议实行奶粉授权销售许可制度——明确规定允许销售的品种和规格范围。奶粉市场监管要与《刑法》挂钩联动。
原文报道来源:https://user.guancha.cn/main/content?id=306376&pag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