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准备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说拜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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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摩门教所在犹他州把重婚的问题去罪化,上了新闻热搜,想必各位都看到了,简单的说,犹他州改变了原先的规则,重婚现在判罚750美元和社区劳动,和闯红灯差不多,参议员亨德森表示,这一法案可以让一夫多妻家庭获得更好的社会服务,减少犯罪率,这倒是一个“好理由”,毕竟,都不算犯罪了,那犯罪率能不下跌么。

摩门教这个教在美国历史上也是污点多多,1823年,纽约州的一个年轻人小史密斯自称受到天使的启迪,在山里面找到了一个1400多年历史的金盘,金盘上刻着字,这些字就形成了后来的摩门教圣经,于是摩门教开始创教的历史。

这种神话传说其实和大多数宗教创始的时候差不多,也和中国历朝历代的皇帝们的传说差不多,什么刘邦的老妈我是一条蛟龙附身生出了刘邦,隋文帝杨坚是人龙合体,李世民是“时有二龙戏于馆门之外,三日而去”,赵匡胤出生时是“赤光绕室,异香经宿不散。体有金色,三日不变”,到清朝皇帝,由于是少数民族,吹牛的时候可能不想搞得太过夸张,于是“孕十三月而生”,这帮皇帝出生的时候就没一个正常的。

在一通宣教后,有不少人就真的追随了小史密斯,根据摩门教教义是允许一夫多妻制的,小史密斯自己就至少有34个老婆,此后小史密斯在监狱被人杀死,杨百翰继位教主,这位仁兄比较猛,有55个老婆。

由于一夫多妻制直接抵触到了当时的美国法律以及美国主流观点,摩门教越来也被排斥,杨百翰带着信徒一路迁移到犹他州,定居到盐湖城,后来摩门教和联邦政府冲突越来越严重,于1890年废除了一夫多妻制,已经过了很多年了,今年2月19日,犹他州参议院全票通过一夫多妻制,到5月12日正式实施,一夫多妻制算是在制度上明面化了。

摩门教搞一夫多妻制,并不意味着摩门教主张性开放,其实恰恰相反的是,摩门教极度保守,2011年,摩门教背景的杨百翰大学篮球队的首发中锋布兰登-戴维斯被开除,原因是他与女友没能忍住欲望,发生了婚前性行为。

摩门教和其他宗教一样,也出现了分裂,坚持原教旨主义的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其领袖沃伦-杰夫斯一直坚持“除非你拥有不止一个妻子,否则你不可能上天堂,也不可能做上帝”,这人还和一个13岁,一个12岁的小姑娘“结婚”,沃伦-杰夫斯最终被FBI通缉,被判了119年,基本上这辈子出不来了。

摩门教一直非常执着于传教,前段时间摩门教美国说要在上海“建圣殿”,吓我一条,然后真的有人在今年4月27日去询问了上海宗教事务局,答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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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门教是一个极端保守的宗教,但是在婚姻方面倒是很“开放”,这一点极端保守派和自由派形成了惊人的合流,所以说一些极端保守型宗教为什么在欧洲大受欢迎,以至于人口越来越多,这不是没有原因的。

在拆除传统的一夫一妻制方面,极端保守派和自由派都是乐此不疲的,摩门教的一夫多妻制除罪化,是给一夫一妻制挖坑,自由派的“Polyamory”是在给一夫一妻制埋土,感觉一夫一妻制的婚姻之都,差不多是快要走入末日了。

摩门教我就不说了,阐述一下自由派。

“Polyamory”这个单词指的是“多元之爱”,指关系中人数大于“两人一对一”且参与者皆“知情同意”的恋爱、交往、伴侣等关系,例如一人同时与两人或以上交往,在此亲密关系中多方“知道”并“同意”与其他交往者的交往关系存在。也有多夫多妻,一夫多妻,一妻多夫等等含义存在。

这种“多元之爱”在欧美国家是显学,是光明正大的写在各式各样大媒体,例如BBC,CNN,纽约时报之类的媒体上的,以BBC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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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yamory”本身冲击了传统婚姻和爱情的价值观,不得不让人质疑婚姻里面的“爱情”的成分还有多少。

别说婚姻了,哪怕是抚养孩子----都不再以婚姻为基本单位,OECD国家未婚、非婚生育率的平均值,从1960年的6%上升到了2016年的40.3%;而2016年OECD国家0-5岁儿童的家庭中,同居但未结婚和单亲家庭的比重的平均值为3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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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张图看的非常清楚,东亚国家确实是非常保守,在平均40.3%的非婚生育中,智利72.7%,而东亚的韩国和日本,分别只有1.9%和2.3%。

爱情,孩子都不是婚姻的支柱,那还有什么支柱呢?比如说财产?

是的,表面上看,财产尚且能充当支柱,在美国以家庭报税可以获得更多的退税额,举个例子:

假设一个单身美国人,一年收入为5万美元,那么所得税约为6939美元。

假设夫妻联合报税,一年收入也是5万美元,那么所得税约为5618美元。

这样省下1321的纳税额。

如果有子女的话,还有什么子女护理减税,子女减税,等等之类的,当然各州情况不一样,但是大致如此。

可是如果从风险成本来说,即便是按照财产关系,也很难成为婚姻制度的基础,举个例子:无过错离婚+离婚扶养制度。

无过错离婚指的是:离婚的一方配偶无需证明对方配偶存有过错,而只需简单说明夫妻双方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便可获取法庭的离婚判决。

离婚扶养制度指的是,对离婚时或离婚后一定时期经济上处于弱势一方配偶给予扶养。

《美国统一结婚离婚法》及许多州都规定了,禁止在扶养费的判决中考虑婚姻中的不当行为。

所以会出现什么情况?举一个例子,甲和乙结婚,甲方收入低,在外面找了小情人,乙很愤怒,但是又想维持婚姻,甲以婚姻关系破裂为由向法院提出诉讼,法院直接判决甲乙离婚,且考虑到甲方收入较低,判给乙每个月付给甲扶养费。

这样甲出轨,收入低,离婚,还能有额外收入,也难怪美国人那么恐惧婚姻了。

即便是不牵扯到出轨的问题,单纯判决扶养费就够呛。

举个例子,马萨诸塞州的夫妇鲁道夫和卡尼斯·皮尔斯诉讼离婚,关于离婚扶养费的问题一直打到了州最高法院,鲁道夫原本是个律师,皮尔斯在IBM工作,按道理双方收入都不差,离婚时平分了140万美元的家产,法院判决鲁道夫从离婚开始,每年向皮尔斯支付11万美元的扶养费,一直到皮尔斯再婚或者去世。


到2008年,鲁道夫从法律事务所退休,年收入大减,只有离婚时期的一半,请求终止扶养费,法院判决减少扶养费4.2万,但是不允许终止扶养义务,且建议鲁道夫再找一份工作,鲁道夫不服,认为自己都67岁了,根本不具备劳动能力,还怎么工作?于是上诉到州最高法院。

州最高法院维持判决。

为鲁道夫先生鞠一把泪。67岁了还要被迫出去找工作。

在美国结婚,真特么是需要勇气的。

在欧洲也好不到几分钱,法国禁止亲子鉴定的事情其实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由于互联网兴起,有些法国父亲偷偷的从孩子身上弄点头发或者唾液,然后委托到国外实验室进行亲子鉴定。

但是法国现在规定的很清楚,凡是干这种事的,判处一年监禁,罚款15000欧元,法国国务委员会声称这是“维护家庭和平”。

就这都挡不住法国人的热情,瑞士实验室Gentest告诉媒体,他们接到的单子有60%是法国的,西班牙实验室DNA解决方案公司表示,每年2500个客户,其中80%是法国的。

法国家庭事务大臣纳丁·莫拉诺表示:“如果所有的父亲都开始询问他们是不是孩子的亲身父亲,我们就会进入一个有问题的社会,这会危机到家庭和平。”

真是破坏了皇城内的祥和的气氛。

归根到底的原因是什么?

如你们所见,当爱情,财产,父子关系等等全都破裂的情况下,维系一个家庭到底还有什么纽带?这是很严重的问题。

中国的婚姻法是和西方完全不同的,从根本层面上就不同,以离婚为例,西方的离婚法规定,“婚姻关系的破裂”是离婚的唯一原因。

而中国的婚姻法如何规定离婚的?

《婚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肯定有人会觉得奇怪,李老师,这“婚姻关系破裂”和“感情破裂”,难道不是一回事?

当然不同,“感情破裂”意味着中国的婚姻之都的基石是爱情,没有这个基石,一切都不存在。

而“婚姻关系破裂”强调的是“关系”的破裂。也就是说,西方的婚姻法实际上是承认以金钱,权力等利益方面结合的婚姻的。

“婚姻关系破裂论”支持者经常指责“感情破裂论”支持者不符合实际,因为即便是在中国,也必然有以利益为结合的婚姻,且感情破裂操作性不强,即便是感情破裂也不一定需要判离婚,国际上绝大多数国家对于判决离婚的司法表述都是:“婚姻关系破裂”,为什么中国要搞特殊化?

而“感情破裂论”反驳到,判断感情破裂的操作性不强,难道判断婚姻关系破裂的操作性就强吗?建国前中国就是以感情破裂判断是否离婚的标准,建国后立法也演习了这个做法,且易于被民众理解和接受,如果贸然改变,引发民众误解。且法的作用本身就有指引作用,引导人们树立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观,有什么不对?

对于“婚姻关系破裂论”和“感情破裂论”谁对谁错按下不表,但是中国的婚姻法在婚姻问题上确实是有价值评判的,举个例子:

第四十六条 【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很显然,国家以“损害赔偿”的方式强调了“重婚”以及“有配偶与他人同居者”这种方式是不对的。再对比美国的“无过错离婚”,一眼可见。

所以婚姻本质上到底是什么?

是爱情关系,亲人关系,还是财产关系?在今天其实在法学界已经有人开始推动类似于西方式的婚姻法模式,在媒体圈已经开始有逐渐推“Polyamory”之类的“多元之爱”,微博上直接搜索都可以看见大量的支持者。

在极端保守派和自由派的双重夹击下,传统的一夫一妻制的婚姻还能持续多久?这是一个问题。

顺便说句,摩门教的那个一夫多妻制导致了一系列不可预料的后果,典型的就是基因灾难的问题,一夫多妻制减少了基因整体的多样性,导致这些地区的先天性延胡索酸酶缺乏症的概率是全球平均值的一百万倍。

来源 | 李建秋的世界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J2X7BBdI-yl8ziagoiRE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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